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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散文:吾与高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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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散文:吾与高典作者:光头磊落

 

吾与高典

 

——该文以《繁华宿松路(外一篇)》名发《安徽文学》201311期。

 

我说,“吾与高典。”

这需要注释一下。高典是我朋友。但我不是说“我和高典”。这个“与”,是从那堆竹简的《论语》里借用来的。因为孔丘老师当年说过“吾与点也”,“与”就是赞许和认同。但这就更需要注释一下了,虽然我也混着教书的差事,但我只能是高典的朋友,更是高典的“粉丝”。尽管孔丘老师那时代不时兴“粉丝”,甚至那时候还没有牛逼的英国美国,自然是没有“fans”的。我不能以孔子的口气说话,这个“与”,是我对高典的认同与“fan”。

与高典相识,缘于高典家的“鸡”,以及高典自己的“粉丝”。

早时候,高典住在宿松城南二郎河边。那向阳的山坡有个神奇的地名,“一天门”。古代的宿松人由此上南天门去么?而此处考古确为新石器时代遗址。现在高典门前,向南的105国道车水马龙。临街大约五间瓦房,古朴的白墙青瓦,虽与林立的高楼对比很不起眼,但门口一颗硕大的石榴树倒是相当惹眼。夏天慢慢开花,慢慢结果,满树由绿而红的石榴灯笼一样,一直悬挂到落叶的深秋。更惹眼的则是他家门口立着比白墙青瓦高得多的巨型招牌,“高家粉丝鸡”。

高典家经营“粉丝”和“鸡”。

高典家的“粉丝鸡”并不暧昧,因为没听说宿松县的公安前去查验过。这是宿松著名的吃食。高典家的“粉丝鸡”确实让人流口水。我与高典的相识,首先就是“口水”的相识。“一天门的粉丝鸡”是宿松县的招牌小吃,全都集中在城南二郎河边的“一天门”。那里的繁华从不张扬,但一年四季食客如云。有慕名而来的陌生人,更多则是回头的老顾客。我与那些好吃贪杯的文友渐渐成了“高家粉丝鸡”的老食客。不仅贪那瓦罐里骨酥肉嫩的炖鸡,滑润而雪白的粉丝,尤其那令人齿舌生香的鸡汤……更喜欢高典家那瓦房低矮的青白气息,门口格外开阔的空地以及那一树灿烂的榴花,笑得跟迎宾的姑娘似的……

去得多了,饭前饭后我们多喜欢绕去高典家后院,那是从他老爷子在世时就开始经营的园林,杂木繁盛,果树多而且大,间杂了许多造型独特的贵重树木。大园子占了半个山坡,下边不远就是流水滔滔的古雷水二郎河。

临街的五间瓦房遮挡着这偌大的园子,也遮挡着高典不事张扬的“富裕”。现在城市里谁有这么个大园子?要是着意经营,弄成江南那些著名园林摸样,甚是了得。但高典随意,给那些树木更多的自由。初看相当凌乱,林间还自种了蔬菜瓜果,更多荒草……但我们喜欢这些杂木和荒草,在大家吵吵嚷嚷的诗酒间隙偶尔小坐,有风,有茶,有稀疏的阳光,那简直就是使人不敢惊艳的“桃花源”。实际这也是高典自己的“桃花源”——

荒芜,四季纷呈了不同的荒芜。

当我们被高典家的“粉丝鸡”弄得彼此熟稔,只要我们去吃鸡,高典也一起陪我们吃。往往菜尽,他就出去,特色的土菜就又来了,有时一盆,有时一钵;酒尽,高典又出去,那五花八门的酒就也来了。而这些往往都不在后来的账单上,是高典溜进厨房“偷”他老婆,酒是他自己平时喝的酒。

这饭店不由高典经营,掌柜的是他老婆小李。只是小李嫁给了高典,她开的粉丝鸡店也姓了高了。高典太太脾气特好,我们进门出门她都呵呵地笑,既不计较是否现金,也不计较钱多钱少。只是呵呵,并不言语。

再后来,高典家就成了一帮文朋艺友集会的窝点。我们不仅自己聚会于此,凡来宿松的文人都被我们弄到城南,躲进一天门高家酒店大吃粉丝鸡。其实,高典家来过很多全国各地的“著名”人物。有时深更半夜,县城里所有的酒店都打烊了,我们还把那些著名诗人骚客弄到高典家,另起炉灶,享用他家的特色菜“高家粉丝鸡”。

有天我忽然来了灵感,要换他门口的灯箱广告招牌,别再高家了,就直接高典。“灯火阑珊处,高典粉丝鸡。”一天门就在二郎河边,在巍峨的大桥南头,晚上的路灯到此为止,前边一线青山“佛座岭”。只可惜我不是什么著名人物,也不是书法家,不然我就亲笔写了去,挂在大堂。

但高典是书法家,他师从安庆著名的书家冯仲华先生,师祖应该就是林散之先生。他的书案摆满文房四宝。我们后来居然也可随意入侵高典的书房。有时趁着酒兴,大家胡乱浪费高典的笔墨,一片狼藉。

然而某天,高典忽然就不开这“鸡”店了。说是要照顾儿子念书,搬家移住市中心的工商银行职工宿舍。高典是工商银行的干部。但我怀疑,是不是我们这些“吃货”把高典吃穷了呢?隔三差五的海吃,并没有付足那应付的“鸡”钱“酒”钱。

高典忙说,“不是,不是。”

或许真的不是,反而是高典被我们这帮子所谓的诗人吃成了“诗人”。高典他那可爱的大头儿子终于初中毕业,而成绩果然名列前茅,立时成了小小“名人”,县一中都没有抢到手,迅速就被更著名的合肥一中招了去。我们都鼓励他,“你现在是杨振宁先生的校友啊。”想想就不奇怪,这家伙还在念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在水波浩渺的太湖边上,说出了“空眼望余痕”的句子,让我们很是惊讶,几乎要抖掉那两支捣弄粉丝鸡的筷子了。现在,这个高二的理科生暑假的作业居然是“唐诗意象研究”,平时则喜与我们争论《周易》,说自己的理想是要从哲学上打通中医和西医的理论分歧。

我说,“吾与高典”,并不因为我们都是些“吃货”,并不因为高典舍得的“大方”。高典的“大方”在另外的地方。

我们聚在高典家里,无意间坐着的,竟然多是些旧椅子,乌黑,或破损,然而都相当的笨拙。但要多看一眼,或许识得,那可能是些大清或者明朝的木椅。高典不仅是书法家,更是收藏家。案头的石砚,柜子里的瓷碗,线装的古籍,陈旧而灰暗,并不起眼,却往往不知来自何处,沉默着各自古老的故事。这就使得我们彼此有了相同的艺术癖好。后来,我们就不吃那粉丝鸡了。既然高家酒店被别人承包,高典太太藏起了“高家粉丝鸡”的独特秘方,那我们就不常去那“灯火阑珊处”了。

但我们跟随了高典的气息,依然在城里四处弄酒喝,无事就到人声鼎沸的龙井路访问高典,咂摸他并不轻易示人的古玩。而他最倾心的那些古钱币就锁在那几只笨拙的保险箱里,桌上是一方残缺的巨型砚台,地板上四处散洒了他所临习的书法。这个银行的干部并不热衷帮普罗大众数成堆成捆的纸钞,只热衷那些似乎无用的古玩。无事,就一个人在那方破损的巨型砚台里磨墨,反反复复地磨墨,写他端正的隶书,写他端正的唐人小楷……

其实,高典真的是一个很端正的人,内涵极深。

端端正正地写字,这才是高典最拿手的。不喝酒的高典格外安静。我们在一起混的时候,时常喊他“主席”或者“秘书长”,这是他在书法家协会和收藏家协会的职务。然而收藏,高典看中的并不是那些古玩有多么值钱,虽然他那个已经一米八零的大头儿子时常调侃他是古董贩子,因为他的藏品很多都被那些一起玩的朋友“换”了去,所“玩”只需古玩的感觉。这是艺术,也是性情。就像我们殚精竭虑排列的诗行,只在乎内心里那排列的满足感。

当然,喝酒的高典也很安静。我喜欢坐在高典的对面,看他硕大丰满的身躯,方方正正的大脸,以及那开阔的脑门后自然卷曲的短发……我已经不习惯在高典面前大呼小叫的了,是高典那张方方正正的大脸使我安静。因为坐在高典对面,我往往有面向如来的感觉。

这个感觉不止我一个人有。

这个时不时就抄写《金刚经》的人,这个时不时就要写一个巨大的“佛”字高悬在墙上的人,他的“书室”以及他的“博客”是有名号的,就叫“有佛堂”。一起吃肉喝酒的人以及那些玩古董的人都喊他“福哥”,无非说他胖大;但一些喝茶空谈的人都喊他“佛哥”,却是因为他微笑里胖大的安静。

但高典从不聒噪地辩解或者争论,只与我们喝酒,不谈那些铜绿的古钱币,也不谈波波折折的书法;不谈佛,喝酒也从来听不出他喝酒的声响。

高典有很好的酒量,且酒德昭昭。据说当年提亲,高典请个朋友拎了六瓶“古井贡”,席间朋友又出来买了六瓶,女方两桌子亲戚朋友硬是没把他喝趴下。老丈人喜欢得不得了,待这女婿,相见恨晚,朋友一样,几乎也成了高典的粉丝。立即弄来两辆汽车,把女儿和嫁妆送到了高典“一天门”那大园子里。只是那个喜欢收藏好酒的老人,此后就只好收藏好酒瓶子。这个故事没有人不相信,因为我们一起喝酒的时候,只见过高典方方正正的大脸大汗淋漓,却从来没有见他醉过,推辞过,更没见过他哪时计较酒杯的大小,计较酒的深浅。都默默地喝,呵呵地笑。

“这酒,喝就是了。”

虽然高典太太不再经营自家的饭店,也不烹饪神秘而迷人的“高家粉丝鸡”。只一心一意照顾她天才的儿子读书。但高典约了黄昏的朋友满城下酒馆,散伙的时候也会像中学语文课本上的“孔乙己”先生一样,在吧台,从容地排出几张大钱。但高典付钱,好像从不看那些掏出的钱,是否日日在工行,手指头摸着就知道多少真假。他也不看吧台里如花似玉的服务员,眯着的目光好像总在她们身后,那满壁,是酒柜。

喝酒或者不喝酒,高典都寡言。我从没有见过高典言人长短。我们酒多,时不时要牢骚几句,都会听见他安安静静的宽慰,真的如来一般。

坐在高典对面,心胸不知不觉开阔许多。

据说,在他年少的时候,有位高僧就说他有佛缘。有段时间,他真的在长江边上的小孤山启秀寺替主持管理钱财。可能那不仅仅是高典有如来一般的长相吧,早年的高典应该没有这么胖大,也没有这么慈祥。那只能是眉宇之间仿佛的心性或者行走之时的尊严气度。有时候,我们也忽然就寻不着高典了,后来知道高典真的就在城外某个寺庙里听幽深的钟磬,他喜欢这样安安静静地呆一天。远离了尘嚣,忘却了那些湿润的书法和阴暗的古玩。那一天的高典脸上没有了随和的酒色,只有方方正正的安静。

每当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在大街小巷里焦躁,空空落落。隔几日,无论如何都要把他弄到酒桌上去,听他呵呵的笑,听他平平稳稳地安抚我们酒后的牢骚。

“吾与高典”,我认同并且跟随的就是这样的高典。

但高典内心里也是有风暴的,隐隐约约的传说我们都不再去打听,似乎就是鲁智深还不是鲁智深的时候所为之事。想想那同样胖大的鲁达,他那胖大的身躯焦躁地摇晃在延安府的大街上,那些街边横着的树木都笔直了无声,也不胡乱地落叶。

这世道,这样的高典,我也是喜欢的。

 

201286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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