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格律的五大弊端
作者: 何毓松
声调是汉藏语系的特色之一,其中蕴含的道理十分复杂,必须借用科学的方法才能对之进行研究。本书以为,平仄格律是在没有自然科学,不可能对声调学进行深入研究的情况下,为诗词格律作出的一个应急的措施。
这个应急的措施是一把双刃剑: 其一,它反映了古代文人的智慧,如果没有古代文人的这种智慧,就没有中同格律诗词的灿烂辉煌;其一,它反映了历史的局限性,说明了平仄格律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在自然科学日新月异的今天,平仄格律总有退出历史舞台的那一天。取而代之的,将是笔者开创的八度标记法,以及一个全新的声调格律之体系。为了新格律的诞生,就有必要对平仄格律作出一个彻底的、历史性的分析。
在进行这种分析之前,还有必要对平仄格律作出一个简介,让我们对其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科学的结构,一般都是由定义、定理、定律等组合而成。依据这种结构的形式,平仄格律就可以区分分成为三个部分,即: 定义、基本格律和补充规定。
一. 平仄简介
【1】原始概念
形式几何中,原始概念是其它概念的源头,以之为依据,就可以推导出其他的概念。与几何学一样,平仄格律也有原始概念,这个原始概念理所当然地就是平仄。什么是平仄? 古人对之的定义是: 平是声调的平直,仄是声调的曲折。
以原始概念为依据,就可以推导出四声二元化。古汉语与普通话都有四个声调,以声调的平仄为标准,古汉语与普通话都有四个声调,都可以区分成为平声与仄声这样两个部分。这是一种化繁为简的方法,就称之为“四声二元化”。
【2】平仄格律
古人认为: 平声是没有升降的,较长的,而其他三声是有升降的,较短的,平与仄在诗词中的交错,可以使诗词的声调多样化而不至于单调,从而达到一种语调铿锵的效果。诗词中平仄的运用有一定格式,这个格式就称之为平仄格律。
平仄格律的主要内容,大致可以总结成为四条: 其一, 是均衡格律; 其二, 是对句相对格律; 其三,是邻句相粘格律;其四, 是押韵用平声格律。
均衡格律的表述是: 一句之内,平仄的出现是以二连平(或仄)、或三连平(或仄)为单位而交替进行的。将平声视为阴、仄声视为阳,这个规律也就相当于中医理论的“阴平阳秘,精神乃治”。
格律诗中,每两句结成一联。如果是律诗,一共八句,便有四联,如果是绝句,一共四句,便只有两联。一联之中,上句称为出句,下句称为对句。 诗词格律,还有“粘与对”的说法: 相反的称为“对”,相同的称为“粘”;“相对”就是平对仄,“相粘”就是平对平(或是仄对仄)。
对句相对格律的表述是: “一联之中,出句与对句的平仄关系为相对。” 以五绝为例: 一联之内,出句若为“仄仄平平仄”,对句就是“平平仄仄平”;出句若为“平平平仄仄 ”,对句就是“仄仄仄平平”。平对仄、仄对平,这种关系就是平仄的相对。
平与平(或仄与仄)之间的“相对”,就会出现不同声调“异性相吸”的作用。这种异性相吸的结果,是使出句与对句的声调联系在一起,让每一联诗句都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邻句相粘格律的表述是: “邻句的平仄关系为相粘。”
例如: 前联对句为“平平仄仄平”,后联的出句就是“
平平平仄仄 ”;前联对句为“仄仄仄平平”,后联的出句就是“仄仄平平仄 ”。
平与平(或仄与仄)之间的“相粘”,就会出现“同性相斥”的作用。这种互相排斥的结果,就是在两联之间划出一条分界线,从而为上下联作出一个隔离。
押韵用平声格律的表述是: 其一,第一句是非押韵诗句,其结尾之处可用平声也可用仄声;其二,第一句除外,其余非押韵诗句的结尾是仄声;其三,押韵诗句的结尾必须是平声。
平声韵平和、悠扬,适合于诗人的吟唱;仄声读起来短促、强烈,不太适合音乐的结尾。 韵脚一般用平声,这种选择说明了一个事实: 古代诗词追求音乐性,而适合用于吟唱,也说明诗与歌的合二而一,是中国诗词独一无二的优良传统。
【3】补救措施
以上四条格律的外形美观,堪称是一个理想化的格律体系。其缺点在于有些不切合实际: 写绝句时,平仄格律也许还办得到,写八句乃至更长的律诗时,平仄格律就几乎不可能实现。
由于不切合实际,在实际运用中往往需要一些变通,变通的手段就是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与平仄格律相对应,这些变通就称为平仄格律的补救措施。
一、三、五不论的结果,是产生平仄不依常格的诗句。格律诗中,凡是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称为拗句,拗句有大拗与小拗之分。小拗通常是指1、3、5部位平仄格式发生变化,大拗是指4、6位置(五言4位,七言6位)平仄发生变化。
拗句产生后,可以在本句或对句适当的地方,把仄声字改用平声字(或把平声字改用仄声字),以保持平仄在一联之中的数量平衡。先用了拗(不合律),再补救一下,这个补救就叫拗救。诗词格律认为: 凡是经过拗救的句子就算合律。
以上所述,对平仄格律作出了一个简单的介绍。在这个介绍的基础之上,本文就可以借用科学的手段,从五个不同的角度出发,来对平仄格律的弊端作出一个理性的分析。
二. 名不正则言不顺
以上所述,平仄格律两个定义,一个是平仄,一个是四声二元化。二者之中,一个是原始概念,一个是从原始概念中推导出来的概念。
【1】平仄
平仄格律是诗词最重要的格律之一,也是一个充满自相矛盾、理念混乱、难以为人掌握的格律。平仄格律为何如此不堪?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还有必要从原始概念说起。
原始概念是一门学问的开端,如果这个概念出现了什么问题,这一门学问就必然地输在起跑线上。以此类推,平仄格律存在着许多弊端,造成这个现象的第一个原因,就必然是出在“平仄”这一个原始概念之上。
平仄是一种现象,其本身并无不妥,其错误在于不应当成为原始概念。换言之,就是平仄不是原始概念,平仄格律的错误就在于主观地、强行地将平仄作为格律的原始概念。
平仄不是原始概念,声调才有资格取而代之。声调才是原始概念,其中的道理十分简单: 平仄是声调的平直与曲折,作为平仄的主体,声调就必然是比平更为原始的概念。平仄不是原始概念,将之视为原始概念的后果是什么呢?
声调中包含着频率的高低与频率的平仄,是比平仄的内涵更为广阔、更为原始概念。 将平仄视原始概念的后果,就是压缩了诗词格律的内涵、把频率高低的元素排斥于诗词格律之外。
八度标记法指出,频率的高低是声调的主要因素,频率的平仄是声调的次要因素。把频率高低的元素排斥于诗词格律之外,其实质是让次要的事物占据了主要的事物的位置。用成语来表示,这了种行为就好比是喧宾夺主、鹊巢鸠占。
【2】阳平是仄声
明确以平仄为原始概念,是构建平仄格律的第一步。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以平仄为标准,来对汉语四声进行一个分类。这种分类的结果,就是无视频率高低这个主要元素,强行地将汉语四声归纳成为“平仄”两大类。
按照陈寅恪先生的说法,这种归纳法就称为四声的二元化。由于平仄不是原始概念,不能作为四声的分类标准,这种不完全的归纳方法肯定是一个错误。在分析这个错误之前,先要弄清楚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阳平”是平声还是仄声。
传统认知(例如新华字典)中,普通话四声往往就用-、/、V、\这四种符号来表示之。其中,-的含义是阴平的平直,/的含义是阳平的上滑,V 的含义是上声的回滑,\的含义是去声的下滑。
阴平的符号是“-”,这个符号意味着阴平的声调平直,称得上是名符其实的平声。阳平的声调用“/”来表示之,这个符号形象地表示了声调的上滑,也直观地说明了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就是阳平属于仄声。
【3】四声二元化
阳平属于仄声,这是一个客观事实。由于这个客观的事实,古人在构建平仄格过程中,就遇到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 承认这个客观的事实,就没有办法完成四声二元化的任务。
二元化是平仄格律的基础,为了实现汉语四声的二元化,古代文人就不顾客观事实,光天化日之下,违心地将阳平定义成平声。更加令人深思的是,正是依靠这种违心的行为,格律诗词才能获得成功。这个令人深思的事实,说明了以下两个问题:
其一: 将阳平定义成平声,说明平仄没有资格成为二元化的标准,事实上也不是汉语四声二元化的标准;将阳平定义成平声,还说平仄格律是空有其名,在实际应用中是不可能存在的。
其二: 平仄不是二元化的标准,二元化的标准是什么呢? 答案是声调。其理由如上所述: 声调中包含着频率的高低与平仄,是比平仄更为原始的概念,只有这个这个概念才能取代平仄,成为汉语四声二元化的标准。
【4】名不正则言不顺
平仄格律空有其名,实际上应当称为声调格律。平仄格律空有其名,这个现象用一句名言来说,就是名不正则言不顺。 平仄格律的第一个弊端,就是名不正则言不顺,就是不应当称为平仄格律。
本书的宗旨之一,就是用科学的方法,来找出汉语四声二元化的真实依据,来改写平仄格律的名称。只有如此,诗词格律才能正本清源清,才能清除一些显而易见的错误认知,才能构建起一个全新的诗词格律理论。
三. 自相矛盾
平仄格律的内容有许多,为了分析的方便,这些内容可以浓缩成为四条,即均衡格律 、对句相对格律、邻句相粘格律、押韵用平声格律。均衡格律。四条之外,还需增加两个补充措施。
四条格律与补充措施,二者之关系是南辕北辙、自相矛盾: 四条格律成立,就没有种种补救措施的立身之地; 反之,补救措施如果合理合法,四条格律便是形同虚设,其权威性也就荡然无存。
但是,古人并没有这种感觉。古代诗人认为,“一、三、五不论”无伤大雅,甚至认为犯孤平之后,只要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其声调效果依然是完美无缺、令人满意。这种观点说明,古人对矛盾双方的态度一视同仁、而没有是非之分。换言之,就是平仄格律允许内部有互相矛盾的现象存在。
平仄格律的特征之一,是允许自相矛盾的现象存在。从数学的观点看来,由于允许内部有互相矛盾的现象存在,平仄格律就纯属是一种感性认知。允许内部有互相矛盾的现象,这是平仄格律的第二个弊端。
四. 复杂性
平仄格律的弊端之三,是结构复杂。结构复杂的具体表现,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1】平仄难以辨认
古代汉语也有四个声调,但是和今天普通话的声调种类不完全一样。古代的四声是平、上、去、入,四声之中: 平声到后代分化为阴平和阳平,上声到后代有一部分变为去声,去声到后代仍是去声,入声到后代已经消失、而转化成为普通话其他的四个声调。
古代与现代的声调有所不同,而且普通话四声中没有入声,一般人就很难辨别汉语每个字的平仄。可以这样说,平仄格律来源于古代,是为古人服务的产物,一般人没有机会聆听古代汉语的声调,所以就难以掌握。
【2】控制严格
五绝诗有二十个字,七绝诗有二十八个字,五律诗有四十个字,七律诗有五十六个字。这些诗中的每一个字,除开一、三、五不论等特殊情况之外,其平仄都不能自由选择,都要受到平仄格律的严格控制。在这种严格的控制之下,写格律诗就不是一件简易的事情。
【3】结构复杂
平仄格律的结构也很复杂,既有许多平仄格律的标准范例,又有什么“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应变、以及许多“拗救”的补救措施。 再说,“一三五不论”与“二四六分明”也不是绝对的,使用不当,就容易产生“犯孤平”与“三平调”等弊端。
总之,平仄格律的花样繁多、令人目不暇接,要完全、熟练地掌握之,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五. 不完备性
对于平仄公理,我们对之有两个期待: 其一,遵守平仄公理来写诗,其声调效果就令人满意;其二,不遵守平仄公理来写诗,其声调效果就不尽人意。从自然科学的角度看来,这两个期待的要求不高,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情。
实际的情况却是,平仄格律辜负了我们的期。换言之,就是平仄格律是一个不完备性的体系。下面是两种实际情况的具体描述,这些描述说明平仄格律的第四个弊端,就是不具有完备性。
【1】实际的情况之一
实际的情况之一,是遵守平仄格律来写诗,其声调效果也可能是不尽人意。古今的许多诗词佳作,不但是遵守平仄格律,其声调效果也令人十分满意。但现代有一些诗词作品,虽然也遵守平仄格律,其声调效果却是令人失望。
这个事实说明,平仄格律之外,还有某些声调分布的规律,这些规律是平仄格律的一个补充。需要另外的规律(可称之为潜规则)来补充之,这就意味着平仄格律是一个不完备的体系。根据平仄格律的不完备性,就可以对上述事实进行科学的分析。
古今的许多诗词佳作,其声调效果为何令人十分满意? 原因就在于,其作者不但精通平仄格律,而且掌握了平仄格律之外的潜规则。现代有一些诗词作品,虽然也遵守平仄格律,其声调效果为何却是令人失望? 原因就在于,其作者虽然精通平仄格律,对平仄格律之外的潜规则却是一无所知。
【2】实际的情况之二
实际的情况之二,是有些不遵守平仄格律的诗词,其声调效果却往往是令人十分满意。
孤平是格律的大禁忌,王力教授找遍《全唐诗》,只找到两个犯孤平的事例,即高适的《淇上送韦司仓》与李颀的《野老曝背》。他指出: “在唐宋千万首诗当中,这寥寥的两个例外适足以证明近体诗的孤平确为诗家的大忌而已。” 下面的这首七绝,就是李颀的《野老曝背》。
百岁老翁不种田,
惟知曝背乐残年。
有时扪虱独搔首,
目送归鸿篱下眠。
这首七绝的第一句,就犯下了“孤平”的大禁忌,声调效果应当不堪入耳。但是朗颂实践的结果,不但是本句声调铿锵,而且与下句的配合也是恰到好处。这个事例说明,即使违反了平仄格律大禁忌,一首诗也可以象《野老曝背》一样,朗诵的效果令人十分满意。
不遵守平仄格律,甚至犯下了“孤平”这样的大禁忌,诗词的朗诵效果依然是令人十分满意。这个事实再一次说明,平仄格律是一个模糊的规则,并不能严格地保证诗词的声调效果,只能是一个不完备诗词格律。
六. 没有实践检验标准
什么是犯孤平? 至今有多种说法而难以统一,比较有影响的说法大约有三种:
王力对唐律进行归纳分析,认为在“平平仄仄平”句式中,如果第一字用仄,那么会形成“仄平仄仄平”孤平句式,第二字即孤平,在大陆袭王力说者为主流。赵执信于《声调谱》、吴丈蜀于《词学概说》对此说都有相关阐述。
启功在《诗文声律启蒙》中提“竹节理论”,指出凡“两平夹一仄”即为孤平,并相对应提出“孤仄”(另对联中有孤仄一说),此种提法在台湾为主流,其代表作是林正三的《诗学概要》。
王漁洋的《律诗定体》,则认为有孤立的平声字即为“孤平”,包括尾字韵脚单平。这种定义包括的范围最广,与上述提法相比,现在的认同度却为最低。
孤平的争议,本来应当通过朗诵效果来判断之: 就是几次说法之中,那一种声韵最难听,这一种说法就应当是犯孤平。俗话说: “没有规矩,不成方园”。朗颂的效果,理应成为判断孤平的规矩,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道理,但中国诗词界就是没有这个规矩。
中国诗词界的规矩,是重视“人言”而不是朗颂效果。这种规矩的其结果,是“犯孤平”的声调不见得难听,不“犯孤平”的声调也不见好难听。“犯孤平”不能用实践来检验之。
这些事实说明,平仄格律没有实践检验标准,是一个无法通过朗诵效果来证明的清规戒律。没有实践检验标准,就构成了平仄格律的第五个弊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