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中语文选修课教学的思考
一、选修课应在教学内容上体现出选择性与个性化,并符合学情需要。新课程的一个理念,是尊重和突出学生的学习愿望与学习个性,重视学生的个性化学习,支持其特长和个性的发展,这也是选修课程开设的初衷之一,自然也成为教师开展选修课教学的一个原则。这个原则的重要意义是在于通过选修课教学,强化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爱好,发展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他们不同的发展倾向提供更大的学习空间,进而造就时代所需要的多方面人才。很自然,个性化是选修课教学的核心之一。在内容上,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某一选修模块,也可以在同一选修模块内依据兴趣、能力等选择不同的方向.
当然,教师也有可能根据需要去统一组织学习,这就需要将两者有机结合。例如,选修《<史记>选读》,教师根据需要,先制定一个总体框架原则,如文本研读、问题探究、活动体验。每个框架再设置具体目标:“文本研读”重在训练学生对文言基础知识和文言现象的积累与整理,加深学生对文本的理解,保证学生能自主流畅阅读浅易文言文的任务;“问题探究”重在探索作者和传记主人公的道德品格、人生理想、价值追求、审美情操等,更多关注作品的人文性和艺术力,从而让学生汲取营养,并学会用现代观念审读传统作品;“活动体验”重在指导学生进行合作探究,以课题研究的形式深化对作品的认识、理解和把握,从而最终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其中,针对第一个目标的学习,教师可以为学生选定内容,统一组织学习,这样便于师生共同学习,共同研讨,共同评价;而针对后两个目标的学习,教师可设置多个选题供学生自主选择。
在坚持个性化的同时,选修课的教学内容还要符合学情需要。在内容上,选修教材的编者多为在某一专业领域大有建树的大学资深教授或著名学者,这使得选修教材专业性强,内容精深、系统,未必完全符合高中学情。同时,普通高中教育是面向大众的、与九年义务教育相衔接的基础教育,且高中教育存在着明显的城乡差异,尤其是语文学科,学生在知识面、阅读条件、阅读能力、思维水平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因此,高中语文选修课的教学应尊重学生认知规律,尊重不同地域、不同个体的学情差异,杜绝一视同仁地开展教学,而是量力而行,对教材内容作适度取舍,与本地本校学情不太相符的要适度删减,与此同时,可开发适合本地本校学情的教材作为学习内容。这里面,可能有三个问题:一是对教材进行增减会不会影响教学进度;二是会不会影响高考;三是自主教材的编写是否会显得画蛇添足。对于第一个问题需要明确一个基本理念,选修不同于必修,不能完全像必修那样去作课课精讲、张张必到式的处理。选修课应体现为“用教材教”而非“教教材”,也就是说教材只是个例子,是个平台,是个媒介。第二个问题可以从2007年高考山东卷等试卷中得到启示.语文高考毕竟是建立在知识基础与语文素养上的能力测试。学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提高自身的语文水平。如通过提高基本素养的模块教学来实现语文水平的提高,重点抓好语言文字运用、阅读鉴赏、写作等方面的共同要求的落实;可以通过重视发展性素养,包括个性化阅读、个性化鉴赏、在某一领域深入探究、倡导语言创新与文学创作等来实现提高。第三个问题,自主教材虽然开发不易,但价值却很大,在帮助学生成长的同时,也能促进教师的自身成长。
二、选修课在学习过程与学习方法上要体现选择性与个性化。选修课程有多个选修系列,每个系列有各自的特点,呈现出不同的性质。自然,不同的模块系列,其学习过程、学习方法应有一定的区别。《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指出:“有的重在实际操作,需要突出某一方面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有的重在发挥想象和联想,注重情感与审美的体验;有的重在思辨和推理,强调理性和严谨。所以选修课特别需要注意寻求与课程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方法。”可见,学习方法与过程的选择性与个性化也是选修课的一大特征。集中学习、小组学习、个别学习、合作学习,讲授式、专题研究式、索引资料研究式、主题辩论式、实践活动式、论文式、讲演式等都可作为选择的样式。比如“语言文字应用”系列和“新闻与传记”系列,教师可以先选择讲授法,让学生了解相关理论与方法;再采用材料阅读法,让学生学会搜集、筛选、整合、处理信息,增强能力;随后,选择模拟现实情景、实地调查访问、专题探讨、成果展示等方式,通过观察、发现、讨论、对话、写作等活动,给学生以实践的机会,在感知、体验、应用、实践中循序渐进地提高。比如选修《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系列,教学过程可设计为:课文品读[1.课文探珠(理解诗文局部问题)2.含英咀华(鉴赏诗文局部手法)3.论辩擂台(引导对诗文的争鸣)4.读后随感(读诗文后联系现实有感而发)]→ 开拓视野(阅读与课文有关的背景材料)→ 借石攻玉(援引对诗文内容进行引申而写的文章)→ 联读新得(从某一角度联系已学过的诗文进行比较阅读)。
选修课的学习过程与方法在追求灵活多变的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防止面面俱到,力求重点突破。选修课的每次研习最好围绕一两个问题展开,不求面面俱到,否则无法真正进行研习。每次研习中要确立重点、对象、方向,不同的教材、不同的学生、不同的目标要求应体现出不同。因此,需要善于发现,并围绕这不同的重点、对象和方向建立框架问题。如在《先秦诸子选读》的《论语》研习中可以紧紧抓住作为思想家的孔子、作为教育家的孔和作为社会人的孔子这三个要点,组织学生进行合作研讨:作为思想家的孔子,他的核心思想“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作为教育家的孔子,他的教育理想是什么?作为社会人的孔子,他的人生观是什么?
其二,防止被动接受,力求主动发现。选修课的研习应真正体现“自主”的学习方式,提倡学生的自主发现。研习什么问题,应该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发现,在实践探索中发现,在合作探究中发现,在阅读求证中发现。如《中国古代诗歌散文选读》中的李杜诗风之比,学生可以发现诗的题材不同、所用意象不同、抒情方式不同、语言风格不同;可以从作品比较、流派比较、不同评论比较、考据考证比较、文本理解比较、艺术风格比较等多个不同角度去确立研究方向。教师在选修教学中的作用应充分体现“引导发现”,而非“告诉约定”功能,自觉成为学生研修的好导师、好帮手、好伙伴。
其三,防止孤立片面,力求全面公正。选修课研习的成果既有显性成果,又包含隐性成果。显性成果表现为研修的具体结论,我们不能对此要求过高,只要论之成理、言之成据即可,毕竟高中选修课的开设目标是以个性化、多样化等为标志的“适应学生的需求”,“满足学生的不同发展”,而不强调大学选修课程所具有的的学术性。因此,我们更应重视成果的“隐性部分”,即思路的拓宽、知识的增加、方法的掌握、探究的体验、合作的快乐、成功的喜悦等,这些可以为学生在知识汲取上实现可持续性的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选修课在课型的选择上要符合中学生特点,坚持“实”与“活”的宗旨。
其一,选修课不宜上成带有专题味的纯学术课。选修课虽具有较明显的专题性质,但毕竟教学对象不是大学生,教学目标不是学术研究,因而,不宜以大学讲座式的课型来开展教学。如教学《中外戏剧选读》中的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时,就不宜大讲特讲莎士比亚创作思想的发展和中西方戏剧的不同特色,因为这样就任意地加深了难度,拓展了宽度,背离了高中学生语文学习的基本目标与特点。
其二,选修课不能上成语文知识专题课。选修教材的编写有一定的知识结构作基本框架,同时,迫于高考的压力,教师很容易在选修课的教学中出现以知识为中心的课型设计。如教学《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课型会变成诗歌与散文阅读鉴赏方法系列讲座,这些课型的选择违背了选修课开设宗旨,是一种知识中心的回潮,是与语文新课改精神背道而驰的一种现象。
其三,选修课不能上成以人文为中心的文化课。如教学《先秦诸子选读》,课型会变成教师大讲诸子百家对中国文化的影响的人文课。这样的课型开设,抛开了文本内容,抓住其思想与人文的内涵大加发挥,是一种舍本逐末、好大喜功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