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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时文美文例文102期(201401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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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阅读资料

 

 

总第102期

2014年1月

(下半月刊)

 

 

卷首寄语

    触屏技术是诺基亚第一个发明的,比苹果早很多,但为什么智能手机没从诺基亚出来?因为这与原来的团队基因相抵抗,当整个团队已熟悉原有的运作系统,并且可以靠原来那一套拿着很多钱过得很舒服时,你让他们改变非常难。

改变有两点:第一,让人重新动脑子。动脑子不是想吃什么饭,穿什么衣,而是变革自己和变革正在做的事情,想出新的做法,革自己的命。试问,有多少人在重新动脑子?人的惯性思维是非常严重的。第二,就算意识到要重新动脑子后,行为上能不能改变?这也不太容易。就算个人行为能改过来,当你还有一个团队时,你能不能把整个团队的思维改过来,这依然是件难事。整体的改革必须被绝大多数人接受才能够成功。

在改变的过程中,你可能失去了很多机会,眼看着一批批新生代把你超过去。诺基亚就是这样被超过去的,苹果将来也会这样。所以我现在做好了准备,宁可在改革的路上死掉,也不愿死在原来成功的基因里。

这个世界不断在变,但有些东西你不能变。做一件事时,你必须要考虑是否热爱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发现一个人做一件事情就只是为了赚钱,最后还能够做得特别成功的。你做的事情自己一定要从心底认可,有信念的人面对失败和挫折时不太会轻易放弃。

商业背后是一切人类愿意接受的原则。不要一想到商业,就想到互相欺诈、互相骗钱,会有这样的情况,但更多的是创造价值。只有创业家、企业家越来越多时,中国社会才能真正转型。

我建议大家有几个心态:

第一,不要怕生生死死,做任何事情只要命不丢就行了。你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是赤裸裸的,你怕什么?

第二,缺什么东西就去要,就像看见喜欢的女孩就去追,追不上是你运气不够,但是不追会一辈子后悔。当年,我最不起眼的学生跟我要资源,第一次时,我不回信。可到第五次时,我必须回信,要不然良心过不去。这个世界上95%的事情,只要有勇气和胆量,加上“死不要脸”的韧劲就能成功。

第三,紧跟时代,否则不管你做的事情多么牛,多么好,都有可能失败。比如开书店是一个理想,但书店都没有办法经营下去了,它们跟不上这个时代对于新商业模式和新需求的呼应,跟不上就只能退出历史舞台。我现在最担心我跟不上时代,但是我一直在努力。

最后,变革自己。不要指望任何人,能挽救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

 

 

 

 

 

 


 

目录

卷首语                                                               

 

在改变的时代改变自己………………………………………………………………………01

 

时  文                                                              

周兆呈:李娜消费学………………………………………………………………周兆呈03       

韩方明:孔子学院代表中国软实力………………………………………………韩方明05   

2013年十大流行语……………………………………………………………………06        

谢幕的黄金时代,不落的黄金人格——邵逸夫…………………………………… 09        

 

 

 

时文卷                          

                                                                                          

周兆呈:李娜消费学

周兆呈

2014年02月02日

李娜过去在体制内的经历,即便是负面的,对她的成长都是一分磨砺,参与了把她塑造成今天的李娜的过程。(新华社)

过去国家体制的经历对于李娜来说,不会是毫无养分的,过于强调国家体制的束缚甚至戕害,实际上走向了另外一面,让李娜承担了某种政治意涵的投射。她既然是职业的选手,用现在的职业体育商业与消费的角度去欣赏她的言行,会更为准确些。每个人都因为不同的经历而成就了今天的自己,但不需要为过去的每段经历而感恩。

帽子、球衣、短裙上印着体育品牌的标志,右袖是汽车品牌,左袖则是一家中国保险公司的华文名称,一身品牌代言的球衣上没有中国国旗,也巧妙地遮住了胸前多年前的玫瑰心形文身——李娜就是穿着这样的球衣上场,赢得了澳网公开赛的女单冠军。正如她的自传取名《独自上场》一样,她是职业的个体,并不承载为中国争光的责任。

多年的职业化运作、频繁奔波于各个国际赛场,李娜或许已经更习惯、熟悉、适应国际化的相处方式,更为自在。她从不讳言奖金的驱动力,澳网颁奖礼上李娜那段广受赞誉的致辞先感谢经纪人让自己“富有”,全场为之哄堂,却也反映出职业化操作的朴素真理。球衣上为企业代言,是市场化的运作和利益的交换,不需要置入任何国家标志和民族符号。

作为职业化的获益者,当李娜回到现有的中国体制,难免显得不合群、不合拍。回到故里,需要配合地方政府高官的表演,一群大部分未必认识的书记、副书记,平时未见加油鼓励、见面时却又说着一番热情洋溢的官式套话,李娜的无心应酬、表情僵硬,实在是可以理解的。

但这却不能将她拔高到反体制的高度。与权力、与资本打交道时,她有权利与自己不喜欢、不擅长、不习惯的人或事保持距离。人生如此,有的人迫于有所求、有所惮,而委屈自己、为难自己,但李娜已经过了这个阶段,有所恃、有所靠,她已经没有必要违背自己的内心、虚与委蛇,她只不过适当地行使了自己的这个权利而已。

但就是这种不合拍,激发了争议,才可能提醒人们跳出自身的拘囿,思考不合拍背后的肇因,从而真正理解李娜和她代表的观念之于中国变化的意义。

其实,赞助商已经走在了整体社会观念的前面,或者说,迎合了观念已经开始转变的一群。颇具代表性的是一家赞助商连发三张一组的海报,均以“在冠军眼中”开始,分别是“所有的异乡都是主场”、“所有的对手都是朋友”、“所有的奖杯都有另一半”,贯穿的主题则是“为更好的自己而战”,充分契合李娜的气质和定位,看准了李娜在体育之外彰显的个性及其符号意义,通过制造与消费者的共鸣来实现对品牌价值的认同。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策划,是因为“为更好的自己而战”接受度越来越高,酝酿成新的价值观。这反映了中国社会不同观念的角力和博弈,一方面,一批人对李娜对于集体主义的不屑一顾、另类的体育和国家观念大加讨伐,看得出过去体制教育在他们身上深刻的价值印记,从而难以认可李娜的表现;另一方面,自我追求、摆脱体制束缚的新观念已经崛起,声音日益强大,表达更为有力,凭借实力说话,李娜一次又一次的胜利、对自我的肯定、骄傲与认同,就是催生这种“信自己”的最有力的土壤。

这和中国央视每年的春晚一样,不同代际、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背景的中国民众对春晚爱恨交加,毁誉参半,既是兴趣、口味的众口难调,也是多年来价值观念、喜恶标准建构之后造成的南辕北辙。

顶着法网冠军、澳网第一个华人冠军并且年龄最大的荣耀,李娜在完成一次次光荣与梦想的征战中,也始终伴随着“只感谢自己、不感谢国家,用英语致辞,我行我素”等批评与质疑。当然,李娜还是要感谢中国的,至少凭借与中国市场的联系,赞助商对于中国市场的憧憬,让她吸引到数以千万计的赞助费。

但是,她和那些中国体制内的运动员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后者必须时刻展现出自我的谦卑以衬托国家与团队的强大,即便这些并非内心的真实感受。而李娜,以强大的实力、坚实的内心和自信的笑容,已经免于“被代表”的恐惧。从国家队的一分子,到为自己而战,她彻底完成了自我蜕变,她只代表她自己,而不用再去顾虑背后的那些个国家、民族、道德模范等标签。她是中国的,但却不是中国式的。李娜的成功也难免被放大用来针砭制度。有人津津乐道于她个性的张扬、单飞的优势、市场化的运作和职业化的自由,但与此同时,李娜也被赋予了另外一个标签,作为对中国现有体育制度、甚至政治制度的否定与批评。《纽约时报》在去年的一篇文章中甚至说,李娜的独立性格对中国的领导人来说,是对中国共产党64年来团结民众的方法的根本性挑战,认为资本主义模式正在以一个运动员、一个运动员的方式击败共产主义。

过去国家体制的经历对于李娜来说,不会是毫无养分的,过于强调国家体制的束缚甚至戕害,实际上走向了另外一面,让李娜承担了某种政治意涵的投射。她既然是职业的选手,用现在的职业体育商业与消费的角度去欣赏她的言行,会更为准确。李娜过去在体制内的经历,即便是负面的,对她的成长都是一分磨砺,参与了把她塑造成今天的李娜的过程。不过,要是因此要求李娜对过去的体制感恩戴德,同样是强人所难。每个人都因为不同的经历而成就了今天的自己,但不需要为过去的每段经历而感恩。

(作者是联合早报网主编兼《新汇点》主编 zhouzc@sph.com.sg)

韩方明:孔子学院代表中国软实力

韩方明 2013年12月17日

2012年,英国、瑞典、爱尔兰等7个国家已经通过颁布政令将汉语教学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中,从而使将汉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国家增至40多个,汉语正在成为一门有着世界影响力的语言。汉语热让孔子学院面临更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将遭逢更多的严峻挑战。

随着孔子学院的迅速发展,世界各国对孔子学院的不同声音纷至沓来,有的国家甚至给其贴上政治化的标签,或者直接将其视为是中国输出文化价值观的平台,认为这是中国的“软威胁”。孔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学院的设立不是强制的,而且在具体的教学中传播的是中国优秀的文化,笔者曾经撰文指出,“孔子学院就是个学汉语教汉语的地方”,教育与文化传播是它的本行,政治与它无缘。

笔者熟悉的一位学者在美国某大学做过几年孔子学院院长,他曾告诉笔者,“美国学生对中国充满了好奇,他们愿意与中国人交流了解中国,愿意学习中国历史与文化,但是有的父母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一名学生的父亲告诉自己的孩子"Be careful of the red China"(小心红色中国)。后来这名学生通过在孔子学院的课程喜欢上了程朱理学,已经到中国留学,而她的那位父亲大人也已经“情不自禁”地到中国旅游多次。

孔子学院面临明显发展瓶颈

这就是文化的力量,与生硬的经济数字相比,文化具有更浓的亲和力。在新一轮的全面改革进程中,中国要推动与世界的人文交流,增强文化吸引力是重要的方面,有效的途径就是大力推进公共外交,做好对外传播,让世界听懂中国的声音。

中国以往的对外传播是僵化而单向的“外宣”,强调意识形态式的灌输,并不注重行为体之间的互动。随着国家营销理念的转变,目前中国的对外传播呈现出多元化、宽领域、灵活性的特点,已经逐渐摆脱以往的单一模式。中国新一届领导通过改革外交理念和形式、拓展公共外交等多个领域,已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全球化时代,更要不断创新对外传播形式,做好国家营销,在世界范围内树立正向的国家形象。

要做好对外传播,融入当地社会与外国民众产生积极的互动是在具体实践层面的一个要求。对于很多外国朋友而言,中国仍然是一个遥远而神秘的国度,而孔子学院则可以将汉语和中国文化带到他们身边,让外国学生和公众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感受和认知中国,让“中国”成为一个触手可及的存在。

孔子学院也面临着明显的发展瓶颈,目前师资和教材是其发展的主要短板。刘延东在本次孔子学院大会上就指出,孔子学院应该继续加强教师、教材和教学法建设,还要努力深化合作内涵,提升孔子学院自身的吸引力。对于孔子学院来说,这是做好汉语教学和文化推介的重要基础,同时,孔子学院在未来还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进一步更新对外传播理念和话语体系,弱化官方色彩。中国传统话语体系下对“官方”的概念有着一种敬畏,认为这是信誉和权威的代名词,这种理念在当前的国家形象塑造以及对外传播等方面可能会引发外国政府和公众产生不好的联想。作为中外合作的非营利性教育合作机构,孔子学院在内容和形式上已经跳出了传统的窠臼,在未来的发展中,孔子学院不论是在组织运行还是在教育教学方式等方面应尽量地淡化其官方色彩,承担起公共外交的责任,以更加国际化的行为方式传播中国软实力,提升中国国家形象在外国公众心目中的地位。

第二,以更大的力度推动汉语教学与中华文化传播的在地化。当前的对外传播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自说自话,脱离本土语境,极易造成误解。在对外传播中要注重强调中华文化、当地文化以及世界文化的共通性,以外国人听得懂的方式来传播文化,还要推动学员与中国国内学生的双向交流。笔者所了解的多位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就通过走亲戚的方式积极推动国外学校与国内学校的合作交流,实现中外人文交流的“接地气”,一方面丰富了海外孔子学院的教学资源,另一方面也推动了中国高校和机构的国际化。

第三,孔子学院的设立要注意均衡发展。从目前孔子学院的数量分布来看,欧美与东亚国家较多,而非洲和南亚等地区偏少。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是作为中国软实力传播的重要平台,孔子学院的设立在有所侧重的同时应该注重资源的均衡。中国在周边国家尤其是中亚、南亚、东南亚等邻国中要加大孔子学院的开办力度,藉此增进邻国对中国的认知,逐步消除对中国的顾虑。而对于非洲国家来说,经济援助只是他们了解中国的一扇窗口,孔子学院理应提供给他们更多感受中国文化、更全面地认知中国的机会。

作者是中国全国政协外委会副主任外交与国际关系智库察哈尔学会主席

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与生硬的经济数字相比,文化具有更浓的亲和力。在新一轮的全面改革进程中,中国要推动与世界的人文交流,增强文化吸引力是重要的方面,有效的途径就是大力推进公共外交,做好对外传播,让世界听懂中国的声音。

2013年十大流行语

1.中国梦

    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国家博物馆主办的“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梦是理想,是目标。中国梦的基本内涵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人民要共筑中国梦,共圆中国梦。必须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才能实现中国梦。中国梦以其清新的理念和亲和的风格,为广大民众所认同,并日渐成为主流话语之一,成为2013年度的全民流行语。

2.光盘

    光盘就是吃光盘中饭菜的意思。2013年1月,北京一家民间公益组织发起“光盘行动”,倡议市民就餐后打包,“光盘”离开。随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号召大家“节约粮食,从我做起”,“争做节约达人,向舌尖上的浪费说再见”。“光盘行动”迅速席卷全国,“光盘”被捧为时尚新词,“今天你光盘了吗”成为流行语。

3.倒逼

    倒逼,即逆向促使。按照常规,甲乙两事物,甲动则乙动;如果一反常规,乙先动逆向促使甲动,这种逆向促动,叫作倒逼。倒逼来源于经济领域中货币供给的倒逼机制。如今扩大了使用范围,“由下而上”“由流溯源”“由果问因”等行为,都可以称“倒逼”。习近平、李克强等国家领导人,在讲话中多次用到“倒逼”,提升了这个词的流行度。

4.逆袭

    从日语引进的新词,意思是在逆境中反击成功。比如在球赛中,一支球队先输后赢,可以称逆袭;一支弱队战胜了强队,也可称作逆袭。如今意义和用法拓展,新事物冲击旧事物、后浪推前浪等等,都可称逆袭。逆袭表达了百折不挠、奋发图强、充满正能量的精神。

5.××

    “微”本指小、细、轻、少、弱等,也可表示某些计量单位的百万分之一,如微米、微安(安,安培的简称)。如今,“微”成了一个时尚语素,生活中出现了一批以“微”命名的新事物,如微博、微信、微新闻、微电影等等。社会正在迈进“微时代”,“微××”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思维模式。“微”是现代科技的产物,也是一个时代的标签。一个不起眼的“微”在现代社会中释放出了大能量。

6.V

    指的是在微博上十分活跃并拥有众多粉丝的公众人物,通常把粉丝超过50万的微博用户称为网络大V。大V必须在一个特定的微博平台上获得个人认证,经过认证,其微博昵称后便会附一个“V”形图标。之所以称“V”,有两种说法:一说是VIP(贵宾账户)的首字母,一说是verify(认证)的首字母。大V几乎都是网络上的意见领袖,有着不容小觑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因此,大V务必维护好自己的形象,不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能成为谣言的传播者,否则,大V就成了“大谣”。

7.女汉子

    “女汉子”指带有“纯爷们性格”的女性。她们爱美妆喜时尚,还能“干粗活打蟑螂”,集温柔和彪悍于一身,拥有女人的外表和汉子的内质。现代大都市中,竞争激烈,压力山大,许多女性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把自己变成独立、自主、强悍的女汉子。2013年荧屏流行“女汉子”,像孙俪在《辣妈正传》中扮演的角色,就是有个性、有主见、敢作敢为的现代女性。

8.土豪

    本是汉语中固有词语。在20世纪上半叶,特指有财有势横行乡里的地主恶霸。今日之“土豪”源自网络,最初用于吐槽在网络游戏中“无脑”消费人民币的玩家,后来又泛指现实社会中富而不贵的群体。从字面上解释,就是“很土的富豪”,他们大多文化较低,品位不高,极其富有,有的还酷爱炫富。人们对“土豪”的态度,也不是一味地鄙视,而是既排斥又羡慕。“土豪,我们做朋友吧!”这句广为流传的调侃语,最能反映人们对“土豪”的心态。

9.奇葩

    汉语中本有其词,指珍奇而美丽的花朵,常用来比喻不同寻常的优秀文艺作品,是地道的褒义词。如今广为流行的“奇葩”,则来源于网络,常用来比喻某人某事或某物十分离奇古怪,世上少有,常人不可理解,含有讽刺或调侃的意味。如有媒体曾经盘点全国众多景区“免收门票”的“奇葩”招数,包括“叫妈免票、属猴免票、背古文免票、穿短裙免票、姓朱免票”等等,招招都让人瞠目结舌。

10.点赞

    起源于各大社交网站的“赞”功能。网民对网络上一个帖子、一篇文章或者一条微博的内容表示赞同、欣赏、支持或声援,可以点击一下帖子下面的“赞”图标。“点赞”就是点一个赞,“点”与“赞”是动宾关系。当下频频出现在报刊上的“点赞”,词义有了演变,它成了点评的一种。与点评不同的是,点赞只说好话,即只表示肯定、喜爱、赞美这一类意思。   

   《咬文嚼字》编辑部发布了2013年度十大流行语,“中国梦”位居榜首,“光盘”“倒逼”“逆袭”“微××”“大V”“女汉子”“土豪”“奇葩”“点赞”等入选,关注度较高的词语“抢头条”“小伙伴”“高大上”“雾霾”等未上榜。

  “中国梦”成全民流行语

  位列十大流行语首位的是“中国梦”。编辑部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国家博物馆主办的“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梦”以其清新的理念和亲和的风格,为广大民众所认同。

  “‘中国梦’今年成了一个全民流行语,全社会都在关注、使用,所以排名第一。”《咬文嚼字》执行主编黄安靖说。

  人们既排斥又羡慕“土豪”

  “女汉子”上榜,编辑部给出的理由是:“‘女汉子’指带有‘纯爷们性格’的女性。她们爱美妆喜时尚,还能‘干粗活打蟑螂’,集温柔和彪悍于一身,拥有女人的外表和汉子的内质。现代大都市中,竞争激烈,‘压力山大’,许多女性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把自己变成独立、自主、强悍的女汉子。2013年荧屏流行‘女汉子’,像孙俪在《辣妈正传》中扮演的角色,就是有个性、有主见、敢作敢为的现代女性。”

  对于“土豪”,编辑部则认为:“今日之‘土豪’源自网络,最初用于吐槽在网络游戏中‘无脑’消费人民币的玩家,后来又泛指现实社会中富而不贵的群体。从字面上解释,就是‘很土的富豪’,他们大多文化较低,品位不高,极其富有,有的还酷爱炫富。人们对‘土豪’的态度,也不是一味地鄙视,而是既排斥又羡慕。‘土豪,我们做朋友吧!’这句广为流传的调侃语,最能反映人们对‘土豪’的心态。”

  “抢头条”落选因缺创新

  据介绍,评选十大流行语,主要考虑三个因素,“首先是流行度。其次是合法度,不收不合语法、表意不明的语词。如‘喜大普奔’,表示‘喜闻乐见,大快人心,普天同庆,奔走相告’让人莫名其妙,不符合汉语构词习惯,不收。第三是文明度,不收低俗不雅、不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用语。”

  去年“吊丝”一词没有入选,今年“小伙伴都惊呆了”也落选,原因一致,都是“不合乎社会道德规范”。“‘小伙伴’本来是备选流行语,但有专家指出,‘小伙伴’指的是男性生殖器,语源不雅,就没有收录。”黄安靖解释道。

  评选年度流行语,在三个主要考虑因素之外,还要兼顾创新性。从这个角度来说,“抢头条”“中国好××”“高大上”等被拒绝收录,因为“没有创新,都只是字面意思”。

  今年,“雾霾”也是一个关注度较高的词语,但没有入选年度十大流行语。“虽然大家都很关注,但‘雾霾’只是一个专有名词,所以没入选。”黄安靖说

 

谢幕的黄金时代,不落的黄金人格

                  ----邵逸夫



 

2011年12月7日,104岁的邵逸夫宣布将卸任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董事局主席等职务。
  在很多人心中,“邵逸夫”的名字就像个符号一般不可磨灭。与邵逸失一起退隐的,是香港电影一去不回的黄金年代;商不会与这位老人一起离开的,是他带给我们的黄金般的高尚品格与慈善理想。这位老人所经历过的百年,远比他所拍摄的任何一部影视作品都要精彩动人。
邵逸夫的名言名句:
一个企业家的最高境界就是慈善家。
中国要强大,关键在于教育及培养人才,将赚到的钱捐献在教育事业上,做一些实际的事,是我最大的心愿。

主流常用素材道德标杆:邵逸夫的慈善之心
  邵逸夫并非香港最有钱的人,但却是香港富豪中屈指可数的大慈善家,他的慈善形象深入民心。从1985年起,邵逸夫开始将关注的目光投向祖国内地。同年,邵逸夫向敦煌莫高窟捐款1 000万元,有关部门特立碑予以纪念。大漠深处,类似的纪念碑不止一个,但“唯有邵逸夫是炎黄子孙”。到2005年,邵逸夫对内地的捐赠累计达33亿港元。
  事实上,早年的邵逸夫并没有这么豪爽。他最初的一笔慈善捐款是捐给一所老人院的100港币支票,当时就被老人院退了回来,理由是嫌他太过吝啬。直至耄耋之年,邵逸夫的理财观念开始有所转变。他觉得巨大的财富不能带来美名,自己应该用财富来回报社会。
 考场速用:邵逸夫对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乐此不疲,他曾说“宽容和做善事是一把健康钥匙,是生活幸福的良药”,这位颐养天年的百岁老人用一生证明了这句话。
在跨越两个世纪的岁月中,邵逸夫所展现出来的谋略智慧和乐力慈善,值得一代代中国企业家学习效仿。
   创新抢分素材1:将中国人带入“有声时代”

926年,三哥带邵逸夫去开拓南洋市场,逐渐站稳脚跟。美国的有声电影始终压倒无声电影,邵逸夫提出:“现在大家都困难,舍不得拍有声电影,我们正好乘虚而入!”
  1931年,邵逸夫到美国购买有声电影器材,乘坐的轮船触礁沉没,邵逸夫在大海上漂了一夜,死里逃生,最终从好莱坞带回了“讲话机器”。
  1932年,邵逸夫任制品和导演的中国首部有声电影《白金龙》引起轰动,将中国观众带人“有声时代”。香港精神:“懂得捱”和“能吃苦”………

创新抢分素材2

邵逸夫是一个“有宁波地域色彩及香港打拼历史”的传统商人。这双重身份令他“懂得捱”和“能吃苦”。邵逸夫的“悭吝”早已传为佳话。创业时期的他曾经连剧务去外面用20元买100个生煎馒头的申请也拒不批准,理由是公司食堂卖的馒头一个才l毛钱。20世纪70年代,邵逸夫每年要看六七百部影片,最高纪录是一天看9部。甚至古稀之年,他仍坚持每天工作16个小时。邵逸夫于花甲之年创办’rvB,40多年来干劲冲天,被誉为“香港精神”的代表。创建传奇的“TvB王国”…….

创新抢分素材3:20世纪70年代末,香港电影市场逐渐萎缩,邵逸夫将事业重点转移到了当时新兴的电视产业上面。他以参与合资的形式,创办了香港无线广播电视有限公司(TVB)。由他成立的无线艺员培训班先后培养了周润发、周星驰、梁朝伟、张曼玉等大批顶尖巨星,几乎撑起了整个华人演艺圈的半壁江山。
  1980年,邵逸夫开始集中力量经营TVB所属的明珠台和翡翠台,并使两台收视率长期独占鳌头。TVB实现了从本地新闻节目为主到本土制作节目和电视剧为主的转变,逐渐成为香港本土电视文化的主流力量。人生态度:要做就做到最好……….
        

创新抢分素材4:邵逸夫几乎熟悉电影制作每一个方面和环节的工作。从剧本、摄影到导演、演员的选聘以及化妆、剪辑,他样样精通,而影片的推广、发行、剧院管理他更是行家里手。
  早年经营邵氏电影时,邵逸夫请来邹文怀和何冠昌两位高材生,后来,他们都成为邵逸夫的得力助手,心甘情愿地为他的事业付出自己的所有。“抢”出一片市场…………

创新抢分素材5:当亚视靠外购剧《还珠格格》创下30点的最高剧集收视纪录后,邵逸夫加紧推出《创世纪》,彻底瓦解了亚视的攻势。邵逸夫还大力推行免费电视,让电视走近广大普通群众,以精彩的剧集和节目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考场速用片段1:追求完美
  邵逸夫曾说:“我做事的态度,便是要把每件事都做好,即使是最微细的部分,也要彻底做好。一样事情不做到十全十美,我是绝对不放松的。”
  你是否有发现,走到最后的胜利者,都有追求完美的性格?追求完美不是缺点,而是严格要求自己,给这个世界一份最好的礼物。

考场速用片段2:成功需要“变
  从20世纪20年代从事电影业到现在,邵逸夫目睹了中国电影和电视的成长与兴衰,在中国影视史上写下了诸多“第一”和“之最”。成功需要“变”。一成不变与坐享其成的保守思想,注定让你成为时代浪潮中的牺牲品。革新,才有机会。

考场速用片段3:走近伟大心灵
  我们在人生之初,往往能瞥见人生之末的影子。邵逸夫的伟大在于他不仅身体力行地诠释了“香港精神”,更将这种精神坚持始终。
  逸夫的成功不仅有“香港精神”,更有人情。若不是为普通市民着想,满怀服务大众的精神,若只是站在云端俯视,他亦无法走近老百姓的心。

附:

邵逸夫:精彩之后的谢幕

104岁的邵逸夫退休了。这位华语电影的拓荒者、史上最年长的在任上市公司主席,终于成为名副其实的“逸夫”了。

上世纪20年代,刚中学毕业的邵逸夫在片场中觅得一个“伙计”之职,打扫卫生管理演员的道具,还要随时打杂。弄不好就要挨骂,还不敢诉苦。邵逸夫是个好强的人,每次后勤出了问题,他总是自己承担责任,主动向演员、职员征求意见,取得演员支持。半年后,邵逸夫终于成了个好后勤!后来,哥哥又把他派去放映组专跑片源。两年后,由于邵逸夫勤奋肯钻硏,电影制片各个环节他都了如指掌。

1926年邵逸夫赶到新加坡协助三哥开拓南洋电影市场。最使邵逸夫难忘的是和哥哥到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搞流动放映。他们像苦力一样,扛着电影机和影片,在烈日下长途跋涉,深入到华侨众多的农场去放露天电影。那时的放映设备还很落后,要用手工一格格地摇片子,一场电影放下来,放映人都累得腰酸手痛。更要命的是蚊虫叮咬,奇痒难过。

面对世界性的经济萧条,邵逸夫1931年从美国回到新加坡,又在他的电影院里安上了有声设备。在摸爬滚打出一身电影制作真功夫后的1932年,邵逸夫请来粤剧名伶薛觉生担任主演,自任制片和导演,拍出中国第一部有声电影《白金龙》而轰动一方,也让邵逸夫成为中国电影史上有声电影的开山鼻祖。

1957年,邵逸夫正式移师香港,次年成立邵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之后筑起被外媒誉为“东方的好莱坞”的邵氏兄弟电影制片厂。不久,公司还物色到一大批名导演、名演员和摄影、制片、化妆、剪辑等方面的人才。为打响邵氏影城第一炮,邵逸夫亲自挑选剧本,最后选中了描写貂蝉故事的《江山美人》并大胆起用年仅30岁的李翰祥担任导演。《江山美人》一炮打响,创下当时香港电影票房最高纪录,并囊括了第五届亚洲电影节5项大奖,使邵氏公司站稳了脚跟。邵逸夫又不惜重金,把《杨贵妃》、《梁山伯和祝英台》搬上了银幕。这两部倾注着邵逸夫心血的巨片上映后,在香港、台湾以至东南亚一带掀起了一股中国片的狂潮,欧美人也纷纷前来订购邵氏的影片。

邵逸夫以实际行动来要求自己成为精通电影的专家。他每天最低限度看一部电影,几十年来坚持不辍。他不但是看电影最多的中国人,而且也是中国最精通业务的电影企业家。而他取得成功的另一重要因素,就是他做事认真。“我做事的态度,便是要把每件事都做好,即使是最微细的部分,也要彻底做好。一样事情不做到十全十美,我是绝对不放松的。”他严格把关以保证质量,出现无法补救的劣片宁愿烧掉。

1965年,邵逸夫进军电视业。1971年他主持开设了被誉为“港星摇篮”的训练班,香港演艺圈“黄金一代”如周润发、周星驰、梁朝伟、刘德华等顶尖巨星,乃至大导演杜琪峰等都出自这个训练班。在电影业开始走下坡时,邵逸夫立即收缩电影业务,转而投入无线电视。当时曾有人批评他误入歧途,邵逸夫却笑骂由人,我行我素。如今,他的无线电视是全球市值最大的华语传媒,也是目前亚洲最大的中文节目内容的供货商,并拥有世界最大的粤语内容资料库。

多年来,邵逸夫一直稳居香港超级富豪排行榜。作为亿万富翁的邵逸夫早已不把赚钱放在心上,有人说他是“不为赚钱为花钱”,每年捐出的善款都很惊人,是港岛屈指可数的大慈善家。早在1973年他就设立了邵氏基金会,致力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1985年起,他开始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中国内地。从那一年起邵逸夫平均每年都拿出1亿多港元用于支持内地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他对中国教育事业更是情有独钟,如今以“逸夫”两字命名的教学楼、图书馆、科技馆及其它文化艺术、医疗设施遍布中国各地。

2002年11月15日,高龄95岁的邵逸夫先生又有惊人之举,捐资创立不限种族国籍、宗教和信仰的“邵逸夫奖”,每年的奖金额度比诺贝尔奖还高,被称为“21世纪东方的诺贝尔奖”

 

美文卷                                  

                                                                                      

日历

冯骥才

    我喜欢用日历,不用月历。为什么?
  厚厚一本日历是整整一年的日子。每扯下一页,它新的一页—光亮而开阔的一天便笑嘻嘻地等着我去填满。我喜欢日历每一页后边的”明天”的未知,还隐含着一种希望。”明天”乃是人生中最富魅力的字眼儿。生命的定义就是拥有明天。它不像”未来”那么过于遥远与空洞。它就守候在门外。走出了今天便进入了全新的明天。白天和黑的界线是灯光;明天与今天的界线还是灯光。每一个明天都是从灯光熄灭时开始的。那么明天会怎样呢?当然,多半还要看你自己的。你快乐它就是快乐的一天,你无聊它就是无聊的一天,你匆忙它就是匆忙的一天;如果你静下来就会发现,你不能改变昨天,但你可以决定明天。有时看起来你很被动,你被生活所选择,其实你也在选择生活,是不是?
  每年元月元日,我都把一本新日历挂在墙上。随手一翻,光溜溜的纸页花绿绿滑过手心,散着油墨的芬芳。这一刹那我头十分快活。我居然有这么大把大把的日子!我可以做多少事情!前边的日子就像一个个空间,生机勃勃,宽阔无边,迎面而来。我发现时间也是一种空间。历史不是一种空间吗?人的一生不是一个漫长又巨大的空间吗?一个个明天,不就像是一间间空屋子吗?那就要看你把什么东西搬进来。可是,时间的空间是无形的,触摸不到的。凡是使用过的日子,立即就会消失,抓也抓不住,而且了无痕迹。也许正是这样,我们便会感受到岁月的匆匆与虚无。有一次,一位很著名的表演艺术对我讲她和她的丈夫的一件事。她唱戏,丈夫拉弦。他们很敬业。天天忙着上妆上台,下台下妆,谁也顾不上认真看对方一眼,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一天老伴忽然惊讶地对她说:”哎哟,你怎么老了呢!你什么时候才老的呀?我一直都在你身边怎么也没发现哪!”她受不了老伴脸上那种伤感的神情。她就去做了美容,除了皱,还除去眼袋。但老伴一看,竟然流下泪来。时针是从来不会逆转的。倒行逆施的只有人类自己的社会与历史。于是,光阴岁月,就像一阵阵呼呼的风或是闪闪烁烁的流光;它最终留给你的只有是无奈而频生的白发和消耗中日见衰弱的身躯。为此,你每扯去一页用过的日历时,是不是觉得有点像扯掉一个生命的页码?
  我不能天天都从容地扯下一页。特别是忙碌起来,或者从什么地方开会、活动、考察、访问归来,看见几页或十几页过往的日子挂在那里,黯淡、沉寂和没用;被时间掀过的日历好似废纸。可是当我把这一叠用过的日子扯下来,往往不忍丢掉,而把它们塞在书架的缝隙或夹在画册中间。就像从地上拾起的落叶。它们是我生命的落叶!
  别忘了,我们的每一天都曾经生活在这一页一页的日历上。
  记得1976年唐山大地震那天,我住在长沙路思治里十二号那个顶层上的亭子间被彻底摇散,震毁。我一三口像老鼠那样找一个洞爬了出来。当我双腿血淋淋地站在洞外,那感觉真像从死神的指缝里侥幸地逃脱出来。转过两天,我向朋友借了一架方形铁盒子般的鸥牌相机,爬上我那座狼咬狗啃废墟般的破楼,钻进我的房间—实际上已经没有屋顶。我将自己命运所遭遇的惨状拍摄下来。我要记下这一切。我清楚地知道这是我个人独有的经历。这时,突然发现一堵残墙上居然还挂着日历—那蒙满灰土的日历的日子正是地震那一天:1976年7月28日,星期三,丙辰年七月初二。我伸手把它小心地扯下来。如今,它和我当时拍下的照片,已经成了我个人生命史刻骨铭的珍藏了。
  由此,我懂得了日历的意义。它原是我们生命忠实的记录。从”隐形写作”的含义上说,日历是一本日记。它无形地记载我每一天遭遇的、面临的、经受的,以及我本人应对与所作所为,还有改变我的和被我改变的。
  然而人生的大部分日子是重复的—重复的工作与人际,重复的事物与相同的事物都很难被记忆。所以我们的日历大多页码都是黯淡无光。过后想起来,好似空洞无物。于是,我们就碰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关于人本话题—记忆。人因为记忆而厚重、智慧和变得理智。更重要的是,记忆使人变得独特。因为记忆排斥平庸。记忆的事物都是纯粹而深刻个人化的。所有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案”。记忆很像艺术,潜在中,专事刻画我们自己的独特性。你是否把自己这个”独特”看得很重要?广义的说,精神事物的真正价值正是它的独特性。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种文化。记忆依*载体。一个城市的记忆留在它历史的街区与建筑上,一个人的记忆在他的照片上、物品里、老歌老曲中,也在日历上。
  然而,人不能只是被动地被记忆,我们还要用行为去创造记忆。我们要用情感、忠诚、、责任感,以及创造性的劳动去书写每一天的日历。把这一天深深嵌入记忆里。我们不是有能力使自己的人生丰富、充实以及具有深度和分量吗?
  所以我写过:
  “生活就是创造每一天。”
  我还在一次艺术家的聚会中说:
  “我们今天为之努力的,都是为了明天的回忆。”
  为此,每每到了一年最后的几天。我都是不肯再去扯日历。我总把这最后几页保存下来。这可能出于生命的本能。我不愿意把日子得净光。你一定会笑我,并问我这样就能保存住日子吗?我便把自己在今年日历的最后一页上写的四句诗拿给你看:
  岁月何其速,
  哎呀又一年,
  叶全无迹,
  存世惟诗篇。
  正像保存葡萄最好的方式是把葡萄变为;保存岁月最好的方式是致力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或画卷。
  现在我来回答文章开始时那个问题:为什么我喜欢日历?因为日历具有生命感。或者说日历叫我随时感知自己的生命并叫我思考如何珍惜它.

                           最后的梵高

冯骥才

    我在广岛的原子弹灾害纪念馆中,见到一个很大的石件,上边清晰地印着一个人的身影。据说这个人当时正坐在广场纪念碑前的台阶上小憩。在原子弹爆炸的瞬间,一道无比巨大的强光将他的影像投射在这石头上,并深深印进石头里边。这个人肯定随着核爆炸灰飞灭。然而毁灭的同时却意外地留下一个匪夷所思的奇观。
  毁灭往往会创造出奇迹。这在大地震后的唐山、火山埋没的庞贝城,以及奥斯威辛与毛特豪森集中营里我们都已经见过。这些奇迹全是悲剧性的,充满着惨烈乃至恐怖的气息。可是为什么梵高却是一个空前绝后的例外,他偏偏在毁灭之中闪耀出无可比拟的辉煌?
  法国有两个不起眼的小地方,一直令我迷惑又神往。一个是巴黎远郊瓦涅河边的奥维尔,一个是远在南部普罗旺斯地区的阿尔。它们是梵高近乎荒诞人生的最后两个驿站。阿尔是梵高神经病发作的地方,奥维尔则是他疾病难耐,最后开枪自杀之处。但使人莫解的是,梵高于1888年2月21日到达阿尔,12月发病,转年5月住进精神病院;一年后出院前往奥维尔,两个月后自杀。这前前后后只有两年!然而他一生中最杰出的作品却差不多都在这最后两年、最后两个地方,甚至是在精神病反反复复发作中画的。为什么?
  于是,我把这两个地方“两点一线”串联起来。先去普罗旺斯的阿尔去找他那个“黄色小屋”,还有圣雷米精神病院;再回到巴黎北部的奥维尔,去看他画过的那里的原野,以及他的故居、教堂和最终葬身的墓地。我要在法国的大地上来来回回跑一千多公里,去追究一下这个在艺术史上最不可思议的灵魂。我要弄个明白。
  在梵高来到阿尔之前,精神系统里已经潜伏着发生错乱和分裂的可能。这位有着来自母亲族的神经病基因的荷兰画,孤僻的个性中包藏着脆性的敏感与烈性的张力。他绝对不能与社会及群体相融;耽于放纵的思索;孤军奋战那样地在一己的世界中为所欲为。然而,没有人会关这个在当时还毫无名气的画的精神问题。
  在世人的眼里,一半生活在想象天地里的艺术家们,本来就是一群“疯子”。故此,不会有人把他的喜怒无常,易于激动,抑郁寡言,看做是一种精神疾病早期的作怪。他的一位画家朋友纪约曼回忆他突然激动起来的情景时说:“他为了迫不及待地解释自己的看法,竟脱掉衣服,跪在地上,无论怎样也无法使他平静下来。”
  这便是巴黎时期的梵高。最起码他已经是非常的神经质了。
  梵高于1881年11月在莫弗指导下画成第一幅画。但是此前此后,他都没有接受任何系统性的绘画训练。1886年2月他为了绘画来到巴黎。这时他还没有确定的画风。他崇拜德拉克罗瓦,米勒,罗梭,着迷于正在巴黎走红的点彩派的修拉,还有日本版画。这期间他的画中几乎谁的成分都有。如果非要说出他的画有哪些特征是属于自己的,那便是一种粗犷的精神与强劲的生命感。而这时,他的精神疾病就已经开始显露出端倪——
  1886年他刚来到巴黎时,大大赞美巴黎让他头脑清晰,心情舒服无比。经他做画商的弟弟迪奥介绍,他加入了一个艺术团体,其中有印象派画家莫奈、德加、毕沙罗、高更等等,也有小说家左拉和莫泊桑。这使他大开眼界。但一年后,他便厌烦巴黎的声音,对周围的画家感到恶,对身边的朋友愤怒难忍。随后他觉得一切都混乱不堪,根本无法作画,他甚至感觉巴黎要把他变成“无可救药的野兽”。于是他决定“逃出巴黎”,去南部的阿尔!
  1888年2月他从巴黎的里昂车站踏上了南下的火车。火车上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名字。更不会有人知道这个人不久就精神分裂,并在同时竟会成为世界美术史上的巨人。
  我从马赛出发的时间接近中午。当车子纵入原野,我忽然明白了一百年前—初到阿尔的梵高那种“空前的喜悦”由何而来。普罗旺斯的太阳又大又圆,在世界任何地方都见不到这样大的太阳。它距离大地很近,阳光直射,不但照亮了也照透了世上的一切,也使梵高一下子看到了万物本质—一种通透的、灿烂的、蓬勃的生命本质。他不曾感受到生命如此的热烈与有力!他在给弟弟迪奥的信中,上百次地描述太阳带给他的激动与灵感。而且他找到了一种既属于阳光也属于他自己的颜色—夺目的黄色。他说“铭黄的天空,明亮得几乎像太阳。太阳本身是一号铭黄加白。天空的其它部分是一号和二号铭黄的混合色。它们黄极了!”这黄色立刻改变了梵高的画,也确立了他的画!
  大太阳的普罗旺斯使他升华了。他兴奋之极。于是,他马上想到把他的好朋友高更拉来。他急要与高更一起建立起一间“未来画室”。他幻想着他们共同和永远地使用这间画室,并把这间画室留给后代,留给将来的“继承者们”。他心中充满一种壮美的事业感。他真的租了一间房子,买了几件家具,还用他中的黄色将房子的外墙漆了一遍。此外又画了一组十几幅《向日葵》挂在墙上,欢迎他所期待的朋友的到来。这种吸满阳光而茁壮开放的粗大朵,这种“大地的太阳”,正是他一种含着象征意味的自己。
  在高更没有到来之前,梵高生活在一种浪漫的理想里。他被这种理想弄得发狂。这是他一生最灿烂的几个月。他的精神快活,情绪亢奋。他甚至喜欢上阿尔的一切:男女老少,人人都好。他为很多人画了肖象,甚至还用高更的笔法画了一幅《阿尔的女人》。梵高在和他的理想恋。于是这期间,他的画—比如《繁盛开的果园》、《沙滩上的小船》、《朗卢桥》、《圣玛丽的农舍》、《罗纳河畔的星》等等,全都出奇的宁静,明媚与柔和。对于梵高本人的历史,这是极其短暂又特殊的一个时期。
  其实从骨子里说,所有的艺术家都是一种理想主义者。或者说理想才是艺术的本质。但危险的是,他把另一个同样极有个性的画家—高更,当做了自己理想的支柱。
  在去往阿尔的路上,我们被糊里糊涂的当地人指东指西地误导,待找到拉马丁广场,已经完全天黑。这广场很大,圆形的,外边是环形街道,再外边是一圈矮矮的小房子。黑黑的,但全都亮着灯。几个开阔的路口,通往四外各处。我人四下去打听拉丁马广场2号—梵高的那个黄色的小楼。但这里的人好像还是一百年前的阿尔人,全都说不清那个叫什么梵高的人的房子究竟在哪里。最后问到一个老人,那老人苦笑一下,指了指远处一个路口便走了。
  我们跑到那里,空荡荡一无所有。仔细找了找,却见一个牌子立着。呀,上边竟然印着梵高的那幅名作《在阿尔的房子》—正是那座黄色的小楼!然而牌子上的文字说这座小楼早在二战期间毁于战火。我们脚下的土地就是黄色小楼的遗址。这一瞬,我感到一阵空茫。我脑子里迅速掠过1888年天这里发生过的事—高更终于来到这里。但现实总是破坏理想的。把两个个性极强的艺术家放在一起,就像把两匹烈马放在一起。两人很快就意见相左;跟着从生活方式到思想见解全面发生矛盾;于是天天争吵,时时酝酿着冲突,并发展到水火不容的境地。于是理想崩溃了。那个幻般的“未来画室”彻底破灭。潜藏在梵高身上的精神病终于发作。他要杀高更。在无法自制的狂乱中,他割下自己的耳朵。随后是高更返回巴黎,梵高陷入精神病中无以自拔。他的世界就像现在我眼前的阿尔,一片深黑与陌生。
  我同来的朋友问:“还去看圣雷米修道院里的那个神经病院吗?不过现在太黑,去了恐怕什么也看不见。”
  我说:“不去了。”我已经知道,那座将梵高像囚徒般关闭了一年的医院,究竟是什么气息了。
  在梵高一生写给弟弟迪奥的八百封信件里,使我读起来感到最难受的内容,便他与迪奥谈钱。迪奥是他惟一的知音和支持者。他十年的无望的绘画生涯全靠着迪奥在经济上的支撑。迪奥是个小画商,手头并不宽裕,尽管每月给梵高的钱非常有限,却始终不弃地来做这位用生命祭奠艺术的兄长的后援。这就使梵高终生被一种歉疚折磨着。他在信中总是不停地向迪奥讲述自己怎样花钱和怎样节省。解释生活中哪些开支必不可少。报告他口袋里可怜巴巴的钱数。他还不断地做出保证,决不会轻易糟蹋掉迪奥用辛苦换来的每一个法郎。如果迪奥寄给他的钱迟了,他会非常为难地诉说自己的窘境。说自己怎样在用一杯又一杯的咖啡,灌满一连空了几天的肚子;说自己连一尺画布也没有了,只能用纸来画速写或水彩。当他被贫困逼到绝境的时候,他会恳求地说:“我的好兄弟,快寄钱来吧!”
  但每每这个时候,他总要告诉迪奥,尽管他还没有成功,眼下他的画还毫不值钱,但将来一定有一天,他的画可以卖到200法郎一幅。他说那时“我就不会对吃喝感到过分耻辱,好像有吃喝的权利了。”
  他向迪奥保证他会愈画愈好。他不断地把新作寄给迪奥来作为一种“抵债”。他说将来这些画可以使迪奥获得一万法郎。他用这些话鼓舞弟弟,他害怕失去支持;当然他也在给自己打气。因为整个世界没有一个人看上他的画。但今天—特别是商业化的今天,为什么梵高每一个纸片反倒成了“全人类的财富”?难道商业社会对于文化不是充满了无知与虚伪吗?
  故此在他中,苦苦煎熬着的是一种自我的怀疑。他对自己“去世之后,作品能否被后人欣赏”毫无把握。他甚至否认成功的价值乃至绘画的意义。好像只有否定成功的意义,才能使失落的自己获得一点虚幻的平衡。自我怀疑,乃是一切没有成功的艺术家最深刻的痛苦。他承认自己“曾经给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挫败过”。在这种时候,他便对迪奥说“我宁愿放弃画画,不愿看着你为我赚钱而伤害自己的身体!”
  他一直这样承受着精神与物质的双重的摧残。
  可是,在他“面对自然的时候,画画的欲望就会油然而生”。在阳光的照耀下,世界焕发出美丽而颤动的色彩,全都涌入他的眼睛;天地万物勃发的生命激情,令他颤栗不已。这时他会不顾一切地投入绘画,直至挤尽每一支铅管里的油彩。
  当他在绘画里,会充满自信,忘乎所以,为所欲为;当他走出绘画回到了现实,就立刻感到茫然,自我怀疑,自我否定。他终日在这两个世界中来来回回地往返。所以他的情绪大起大落。他在这起落中大喜大悲,忽喜忽悲。
  从他这大量的“灵的信件”中,我读到——
  他最愿意相信的话是福楼拜说的:“天才就是长期的忍耐。”
  他最想喊叫出来的一句话是:“我要作画的权利!”
  他最现实的呼声是:“如果我能喝到很浓的肉汤,我的身体马上会好起来!当然,我知道,这种想法很荒唐。”
  如果着意地去寻找,会发现这些呼喊如今依旧还在梵高的画里。
  梵高于1888年12月23日发病后,病情时好时坏,时重时轻,一次次住进医院。这期间他会忽然怀疑有人要毒死他,或者在同人聊天时,端起调颜色的松节油要喝下去;后来他发展到在作画的过程中疯病突然发作。1889年5月他被送进离阿尔一公里的圣雷米神经病院,成了彻头彻尾的精神病人。但就在这时,奇迹出现了。梵高的绘画竟然突飞猛进。风格迅速形成。然而这奇迹的代价却是一个灵魂的自焚。
  他的大脑弥漫着黑色的迷雾。时而露出清明,时而一片混沌。他病态的神经日趋脆弱;乱作一团的神经刚刚出现一点头绪,忽然整个神经系统全部爆裂,乱丝碎絮般漫天狂舞。在贫困、饥饿、孤独和失落之外,他又多了一个恶魔般的敌人—神经分裂。这个敌人巨大,无形,桀暴,骄横,来无影去无踪,更难于对付。他只有抓住每一次发病后的“平静期”来作画。
  在他生命最后一年多的时间,他被这种精神错乱折磨得痛不欲生,没有人能够理解。因为真正的理解只能来自自身的体验。癫痫、忧郁、幻觉、狂乱,还有垮掉了一般的深深的疲惫。他几次在“灰到极点”时都想到了自杀。同时又一直否定自己真正有病来平定自己。后来他发现只有集中精力,在画布上解决种种艺术的问题时,他的精神才会舒服一些。他就拼命并专注地作画。他在阿尔患病期间作画的数量大得惊人。一年多,他画了二百多幅作品。但后来愈来愈频繁的发病,时时中断了他的工作。他在给迪奥的信中描述过:他在画杏花时发病了,但是病好转之后,杏已经落光。神经病患者最大的痛苦是在清醒过来之后。他害怕再一次发作,害怕即将发作的那种感觉,更害怕失去作画的能力。他努力控制自己“不把狂乱的东西画进画中”。他还说,他已经感受到“生之恐怖”!这“生之恐怖”便是他灵最早发出的自杀的信号!
  然而与之相对的,却是他对艺术的!在面对不可遏止的疾病的焦灼中,他说:“绘画到底有没有美,有没有用处,这实在令人怀疑。但是怎么办呢?有些人即使精神失常了,却仍然热着自然与生活,因为他是画家!”“面对一种把我毁掉的、使我害怕的病。我的信仰仍然不会动摇!”
  这便是一个神经错乱者最清醒的话。他甚至比我们健康人更清醒和更自觉。
  梵高的最后一年,他的精神的世界已经完全破碎。一如大,风暴时起,颠簸倾覆,没有多少平稳的陆地了。特别是他出现幻觉的症状之后(1889年2月),眼中的物象开始扭曲,游走,变形。他的画变化得厉害。一种布满画面蜷曲的线条,都是天地万物运动不已的轮廓。飞舞的天木,全是他内的狂飚。这种独来独往的精神放纵,使他的画显示出强大的主观性;一下子,他就从印象派画家马奈、莫奈、德加、毕沙罗等等所受的客观的和视觉的约束中解放出来。但这不是理性的自觉,而恰恰是精神病发作之所致。奇怪的是,精神病带来的改变竟是一场艺术上的革命;印象主义一下子跨进它光芒四射的后期。这位精神病患者的画非但没有任何病态,反而迸发出巨大的生命热情与健康的力量。
  对于梵高这位来自社会底层的画家,他一生都在对米勒崇拜备至。米勒对大地耕耘者纯朴的颂歌,唱彻了梵高整个艺术生涯。他无数次地去画米勒《播种者》那个题材。因为这个题材最本质地揭示着大地生命的缘起。故此,燃起他艺术激情的事物,一直都是阳光里的大自然,朴素的风景,长满庄稼的田地,灿烂的野,村舍,以及身边寻常和勤苦的百姓们。他一直呼吸着这生活的元气,并将自己的生命与这世界上最根本的生命元素融为一体。
  当患病的梵高的精神陷入极度的亢奋中,这些生命便在他眼前熊熊燃烧起来,飞腾起来,鲜艳夺目,咄咄逼人。这期间使他痴迷并一画再画的丝杉,多么像是一种从大地冒出来的巨大的生命火焰!这不正是他内心一种生命情感的象征么?精神病非但没有毁掉梵高的艺术,反而将他中全部能量一起暴发出来。
  或者说,精神病毁掉了梵高本人,却成就了他的艺术。这究竟是一种幸运,还是残酷的毁灭?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种精神病的程度“恰到好处”。他在神智上虽然颠三倒四,但色彩的法则却一点不乱。他对色彩的感觉甚至都是精确之极。这简直不可思议!就像双耳全聋的贝多芬,反而创作出博大、繁复、严谨、壮丽的《第九交响乐》。是谁创造了这种艺术史的奇迹和生命的奇迹?
  倘若他病得再重一些,全部陷入疯狂,根本无法作画,美术史便绝不会诞生出梵高来。倘若他病得轻一些,再清醒和理智一些呢?当然,也不会有现在这个在画布上电闪雷鸣的梵高了。
  它叫我们想起,大地震中孤零零竖立的一根电杆,核爆炸废墟中惟一矗立的一幢房子。当他整个神经系统损毁了,惟有那根艺术的神经却依然故我。
  这一切,到底是生命与艺术共同的偶然,还是天才的必然?
  1890年5月梵高到达巴黎北郊的奥维尔。在他生命最后的两个月里,他贫病交加,一步步走向彻底的混乱与绝望。他这期间所画的《奥维尔的教堂》、《有杉的道路》、《蒙塞尔茅屋》等等,已经完全是神经病患者眼中的世界。一切都在裂变、躁动、飞旋与不宁。但这种听凭病魔的放肆,却使他的绘画达到绝对的主观和任性。我们健康人的思维总要受客观制约,神经病患者的思维则完全是主观的。于是他绝世的才华,刚劲与烈性的性格,艺术的天性,得到了最极致的宣泄。一切先贤偶像、艺术典范、惯性经验,全都不复存在。人类的一切创造都是对自己的约束。但现在没有了!面对画布,只有一个彻底的自由与本性的自己。看看《奥维尔乡村街道》的天空上那些蓝色的短促的笔触,还有《蓝天白》那些浓烈的、厚厚的、挥霍着的油彩,就会知道,梵高最后涂抹在画布上的全是生命的血肉。惟其如此,才能具有这样永恒的震撼。
  这是一个真正的疯子的作品。也是旷古罕见的天才的杰作。
  除了他,没有任何一个神经病患者能够这样健康地作画;除了他,没有任何一个艺术家能够拥有这样绝对的非常态的自由。
  我们从他最后一幅油画《麦田群鸦》,已经看到他的绝境。大地乌的倾压下,恐惧、压抑、惊栗,预示着灾难的风暴即将来临。三条道路伸往三个方向,道路的尽头全是一片迷茫与阴森。这是他生命中最后一幅逼真而可怕的写照。也是他留给世人一份刺目的图像的遗书。他给弟弟迪奥的最后一封信中说:“我以生命为赌注作画。为了它,我已经丧失了正常人的理智。”在精疲力竭之后,他终于向狂乱的病魔垂下头来,放下了画笔。
  《麦田群鸦》
  1890年7月27日他站在麦田中开枪自杀。被枪声惊起的“扑喇喇”的鸦群,就是他几天前画《麦田群鸦》时见过的那些黑黑的乌鸦。
  随后,他在奥维尔的旅店内流血与疼痛,忍受了整整两天。29日死去。离开了这个他疯狂热爱却无情抛弃了他的冷冰冰的世界。冰冷而空白的世界。
  我先看了看他在奥维尔的那间住房。这是当年奥维尔最廉价的客房,每天租金只有3.5法郎。大约七平米。墙上的裂缝,锈蚀的门环,沉黯的漆墙,依然述说着当年的境况。从坡顶上的一扇天窗只能看到一块半张报纸大小的天空。但我忽然想到《哈姆雷特》中的一句台词:“即使把我放在火柴盒里,我也是无限空间的主宰者。”
  从这小旅舍走出,向南经过奥维尔教堂,再走500米,就是他的墓地。这片墓地在一片开阔的原野上。使我想到梵高画了一生的那种浑厚而浩瀚的大地。他至死仍旧守望着这一切生命的本土。墓地外只圈了一道很矮的围墙。三百年来,当奥维尔人的灵魂去往天国之时,都把躯体留在这里。梵高的坟茔就在北墙的墙根。弟弟迪奥的坟墓与他并排。大小相同,墓碑也完全一样,都是一块方形的灰色的石板,顶端拱为半圆。上边极其简单地刻着他们的姓名与生卒年月。没有任何雕饰,一如生命本身。迪奥是在梵高去世后的半年死去的。他生前身后一直陪伴这个兄长。他一定是担心他的兄长在天国也难于被理解,才匆匆跟随而去。
  一片浓绿的长春藤像一块厚厚的毯子,把他俩的坟墓严严实实遮盖着。岁月已久,两块墓碑全都苔痕斑驳。惟一不同的是梵高的碑前总会有一束麦子,或几朵鲜黄的向日葵。那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献上去的。但没有人会捧来艳丽而名贵的朵。梵高的敬仰者们都知道他生命的特殊而非凡的含义。他生命的本质及其色彩。
  梵高的一生,充满世俗意义上的“失败”。它名利皆空,情爱亦无,贫困交加,受尽冷遇与摧残。在生命最后的两年,他与巨大而暴戾的病魔苦苦搏斗,拼死为人间换来了艺术的崇高与辉煌。
  如果说梵高的奇迹,是天才加上精神病;那么,梵高至高无上的价值,是他无与伦比的艺术和为艺术而殉道的伟大的一生。
  真正的伟大的艺术,都是作品加上他全部的生命

                                    牡丹的拒绝

张抗抗

它被世人所期待、所仰慕、所赞誉,是由于它的美。

它美得秀韵多姿,美得雍容华贵,美得绚丽娇艳,美得惊世骇俗。它的美是早已被世人所确定、所公认了的。它的美不惧怕争议和挑战。

有多少人没有欣赏过牡丹呢?
    却偏偏要坐上汽车火车飞机轮船,千里万里爬山涉水,天南北不约而同,揣着焦渴与翘盼的,涛涛黄河般地涌进洛阳城。
    欧阳修曾有诗:洛阳地脉最重,牡丹尤为天下奇。
    传说中的牡丹,是被武则天一怒之下逐出京城,贬去洛阳的。却不料洛阳的水土最适合牡丹的生长。于是洛阳人种牡丹蔚然成风,渐盛于唐,极盛于宋。每年阳历四月中旬春色融融的日子,街巷园林千株万株牡丹竞放,团锦簇香缭绕—好一座五彩缤纷的牡丹城。
    所以看牡丹是一定要到洛阳去看的。没有看过洛阳的牡丹就不算看过牡丹。况且洛阳牡丹还有那么点来历,它因被贬而增值而名声大噪,是否因此勾起人的好奇也未可知。
    这一年已是洛阳的第九届牡丹会。这一年的春却来得迟迟。
    连日浓,四月的洛阳城冷风嗖嗖。
    街上挤满了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赶来的看花人。看花人踩着年年应准的花期。明明是梧桐发叶,柳枝滴翠,桃花梨花姹紫嫣红,棠更已落英缤纷—可洛阳人说春尚不曾到来;看人说,牡丹城好安静。
    一个又冷又静的洛阳,让你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你悄悄闭上眼睛不忍寻觅。你深呼吸掩藏好了最后的侥幸,姗姗步入王城公园。你相信牡丹生性喜欢热闹,你知道牡丹不像幽兰习惯寂寞,你甚至怀着自私的企图,愿牡丹接受这提前的参拜和瞻仰。
    然而,枝繁叶茂的满园绿色,却仅有零零落落的几处浅红、几点粉白。一丛丛半人高的牡丹植株之上,昂然挺起千头万头硕大饱满的牡丹花苞,个个形同仙桃,却是朱唇紧闭,洁齿轻咬,薄薄的花瓣层层相裹,透出一副傲慢的冷色,绝无开的意思。偌大的一个牡丹王国,竟然是一片黯淡萧瑟的灰绿……
    一丝苍白的阳光伸出手竭力抚弄着它,它却木然呆立,无动于衷。
惊愕伴随着失望和疑虑—你不知道牡丹为什么要拒绝,拒绝本该属于它的荣誉和赞颂?
    于是看花人说这个洛阳牡丹真是徒有虚名;于是洛阳人摇头说其实洛阳牡丹从未如今年这样失约,这个春实在太冷,寒流接着寒流怎么能怪牡丹?当年武则天皇帝令百速发以待她明朝游玩上苑,百慑于皇威纷纷开放,惟独牡丹不从,宁可发配洛阳。如今怎么就能让牡丹轻易改了性子?
    于是你面对绿色的牡丹园,只能竭尽你想象的空间。想象它在阳光与温暖中火热的激情;想象它在春晖里的辉煌与灿烂—牡丹开时犹如解冻的大江,一间千朵万朵纵情怒放,排山倒惊天动地。那般恣意那般宏伟,那般壮丽那般浩荡。它积蓄了整整一年的精气,都在这短短几天中轰轰烈烈地迸发出来。它不开则已,一开则倾其所有挥洒净尽,终要开得一个倾国倾城,国色天香。
    你也许在中曾亲吻过那些赤橙黄绿青蓝紫的瓣,而此刻你须在想象中创造姚黄魏紫豆绿墨撒金白塔铜雀春锦帐芙蓉烟绒紫首案红火炼金丹……想象开时节洛阳城上空被牡丹映照的五彩祥;想象微风露中颤动的牡丹花香;想象被花气濡染的和房屋;想象洛阳城延续了一千多年的“花开落二十日,满城人人皆若狂”之盛况。想象给予你失望的纪念,给予你来年的安慰与希望。牡丹为自己营造了神秘与完美—恰恰在没有牡丹的日子里,你探访了窥视了牡丹的个性。
    其实你在很久以前并不喜欢牡丹。因为它总被人作为富贵膜拜。后来你目睹了一次牡丹的落花,你相信所有的人都会为之感动:一阵清风徐来,娇艳鲜嫩的盛期牡丹忽然整朵整朵地坠落,铺散一地绚丽的花瓣。那花瓣落地时依然鲜艳夺目,如同一只被奉上祭坛的大鸟脱落的羽毛,低吟着壮烈的悲歌离去。牡丹没有花谢败之时,要么烁于枝头,要么归于泥土,它跨越萎顿和衰老,由青春而死亡,由美丽而消遁。它虽美却不吝惜生命,即使告别也要留给人最后一次惊动魄的体味。
    所以在这阴冷的四月里,奇迹不会发生。任凭游人扫兴和诅咒,牡丹依然安之若素。它不苟且不俯就不妥协不媚俗,它遵循自己的期自己的规律,它有权利为自己选择每年一度的盛大节日。它为什么不拒绝寒冷?!
    天南北的看人,依然络绎不绝地涌入洛阳城。人们不会因牡丹的拒绝而拒绝它的美。如果它再被贬谪十次,也许它就会繁衍出十个洛阳牡丹城。
    于是你在无言的遗憾中感悟到,富贵与高贵只是一字之差。同人一样,儿也是有灵性、有品位之高低的。品位这东西为气为魂为筋骨为神韵只可意会。你叹服牡丹卓尔不群之姿,方知“品位”是多么容易被世人忽略或漠视的美。

风过无痕

张抗抗

    7月,内蒙古锡林格勒大草原。
      那是一片绿色的海洋,凉风卷起一层层起伏的草浪,从海的深处一直涌到脚面。无垠的潮汐中弥漫着牧草和野花的气息,溅湿了衣衫和眼睛。
缓缓的草坡往天的尽头绵延开去,绿草细短而密集。坡下有湖,三条银亮的小河蜿蜒注入湖内,常有大雁和天鹅飞来。若顺着坡下的小河往山里走,有一条韭菜沟,满满一沟的野韭菜。
      这里就是我们的夏季草场。他说,那时候,知青的蒙古包就搭在这片草地上。
      20年过去了,重回草原一直是他悉心珍藏的梦。
    他在离开草原后漫长的日子里,曾无数次为我描述过上述情景。草原早已被我在想像中熟读,成为一幅幅虽远犹近的油画。
然而,视线之内的草坡上并没有蒙古包,更没有门前飘扬的红旗和语录牌。远处那如同白蘑菇一般星星散落的蒙古包,不再是知青的。
草原就这样突然变得陌生,那曾经被知青们以为是知青的草原。
      那条韭菜沟还会在么?年复一年,无人采摘的野韭菜已枯荣多少回?
      你看,那是我们的冬季草场。他指着远处蓝色的山影,仍是难以抑制的兴奋。
      巨大的冬季草场,却已被分割成若干片方圆几公里的小草场,承包给牧民经营。各家各户的草场四周,用铁丝网围起了规整的“草库仑”,作为彼此的地界。千年游牧的蒙古民族已在自家草场的中心,建起了定居的砖瓦房,屋子里的彩电播放着美国电视剧,陌生的孩子们嬉闹着,风力发电机正在屋后转得呼呼作响。
      同行的友人笑着对一位青年牧民说,还认得我么?那时你一年级,刚桌子那么高,我教过你,算是你的老师呢。牧民茫然地摇头,又恍然大悟地点头。
      没有知青了。当白灾黑灾都过去,草原就恢复成它原来的样子。
      驱车欲往团部走,人说如今那不叫团部,是苏木,蒙语“乡”的意思。苏木一条街,挤满商店旅社饭馆,一座银色的微波发射塔冲天而立,电话直通世界任何一个地方。当年的团部门前早已换上了乡政府的牌子,院里的房屋已被翻建重盖……
      那就去六连吧,他说。沮丧中仍抱定最后一线希望,是生活过多年的连部。
      草渐渐高了,通往六连的土路,被湮没在汹涌的草浪中,惟有干涸枯瘦的车辙依稀可辨。这条当年被知青深深浅浅的脚印和牛车趟出来的土路,如今很少有人走了,除了放牧的马倌羊倌,也许根本没有人会到那个叫做六连的地方去了。
      但那是知青的六连,从北京回来的六连知青,怎么能不到六连去呢?
      黄褐色的土路在荒野上断断续续地延伸,从绿草中时隐时现。地平线始终遥远,蓝天下迟迟没有出现六连的踪影。它们在我熟知的画面上,是一大片赭红的砖房和黄泥土圈,被白云衬托着,从浓绿色的草地上浮升上来。
      车子在草原上转了一个圈又一个圈。会不会迷路了呢?像当年刚来这里时那样。但太阳高悬,方向并没有错。何况,曾经,闭着眼也能走到的。
      然而还是没有,六连踪迹全无。莫非六连真是沉到地底下去了么?即便没有了六连的名称和人,也该有六连留下的房屋和圈舍什么的,那毕竟是几十个北京知青生活过十几年的地方啊。
      六连终于以遗址的形状,从一片杂乱的草丛中被偶尔发现,已是夕阳西下时分。它们像是被蚀空的朽屋,终于在一个风暴的夜晚整体坍倒,大雨浇塌了土墙,草根揉碎了土块,大风吹散了土末,断裂的梁柱和破碎的砖瓦已被人捡拾殆尽,在后来没有知青的岁月中,运往别处派上了永久的用场。只留下一截截仅至脚背的黄土屋基,残垣断壁之间,尚能寻见当年方块似的知青宿舍隐约的痕迹……
      还有水井呢?锅台呢?马棚和牛粪堆呢?
      惟有遥远的歌声,在荒芜中低低回荡。
      再不用去寻访大漠中的古城遗址。离开草原仅仅20年,创造过那段历史的人,就面对了自己的历史遗迹。像是在活着的时候,着手整理自己青春的遗骨残骸。
      知青的六连和六连的知青,无言相对。六连就这样被留在身后。走出几步远去,那模糊的土堆便消失在草丛中,再也看不见了。回望六连,六连就像从来没有过一样。
      从车窗前掠过一座小山,山顶上隆起尖尖的石堆,彩色的布幡在风中翻卷。他说那是敖包,敖包是牧民心中的圣地。知青时代,敖包曾被夷平,只有在歌声中与敖包相会。
      归途中经过一家蒙古包进去歇脚。案台上供奉着一尊佛像,一个佩戴佛珠的老人靠墙坐在地毡上,正在专心诵经。有人告诉我们,那是一个喇嘛。
      知青走了,老牧民大多故去,留在这里守望草原的,是永远的喇嘛和敖包。
      风过无痕,可谁能懂得半个故乡人的悲哀!

撕日历的日子

迟子建

又是年终的时候了,我写字台上的台历一侧高高隆起,而另一侧却薄如蝉翼,再轻轻翻几下,三百六十五天就在生活中沉沉谢幕了。
  厚厚的那一侧是已逝的时光,由于有些日子上记着一些人的地址和电话,以及偶来的一些所思所感,所以它比原来的厚度还厚,仿佛说明着已去岁月的沉重。它有如一块沉甸甸的砖头,压在青春的心头,使青春慌张而疼痛。
  发明台历的人大约是个年轻人,岁月于他来讲是漫长的,所以他让日子在长方形的铁托架上左右翻动,不吝惜时光的消逝,也不怕面对时光。当一年万事大吉时,他会轻轻松松地把那一摞用过的台历捆起,随便扔到什么地方让它蒙尘,因为日子还多得是呢。而对于中老年人来说,看着那一摞摞用过的台历,也许会有一种人生如梦的沧桑感。
  于是想到了撕日历。
  小的时候,我家总是挂着一个日历牌,我妈妈叫它“阳历牌”,我们称它“月份牌”。那是个硬纸板裁成的长方形的彩牌,上面是嫦娥奔月的图画:深蓝的天空,一轮无与伦比的圆月,一些隐约的白云以及袅娜奔月的嫦娥飘飞的裙据。下面是挂日历的地方,纸牌留着一双细眯的眼睛等着日历背后尖尖的铁片插进去,与它亲密的吻合。那时候我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撕日历。早晨一睁开眼,便听得见灶房的柴禾噼啪作响,有煮粥或贴玉米饼子的香味飘来。这基本上是善于早起的父亲弄好了一家人的早饭。我爬出被窝的第一件事不是穿衣服,而是赤脚踩着枕头去撕钉在炕头被架子一侧的月份牌,凡是黑体字的日子就随手丢在地上,因为这样的日子要去上学,而到了红色字体的日子基本上都是星期天,我便捏着它回到被窝,亲切地看着它,觉得上面的每一个字母都漂亮可爱,甚至觉得纸页泛出一股不同寻常的香气。于是就可以赖着被窝不起来,反正上课的钟在这一天成了哑巴,可以无所顾忌地放纵自己。有时候父亲就进来对炕上的人喊:“凉了凉了,起来了!”
  “凉了”不是指他,是指他做的饭。反正灶坑里有火,凉了再热,于是仍然将头缩进被窝,那张星期日的日历也跟了进来。父亲是狡猾的,他这时恶作剧般地把院子中的狗放进睡房,狗冲着我的被窝就摇头摆尾地扑来,两只前爪搭着炕沿,温情十足地呜呜叫着,你只好起来了。
  有时候我起来后去撕日历,发现它已经被人先撕过了,于是就很生气,觉得这一天的日子都会没滋味,仿佛我不撕它就不能拥有它似的。
  撕去的日子有风雨雷电,也有阳光雨露和频降的白雪。撕去的日子有欢欣愉悦,也有争吵和悲伤。虽然那是清贫的时光,但因为有一个团圆的家,它无时不散发出温馨气息。被我撕掉的日子有时飘到窗外,随风飞舞,落到鸡舍的就被鸡一轰而啄破,落到猪圈的就被猪给拱到粪里也成为粪。命运好的落在菜园里,被清新的空气滋润着,而最后也免不了被雨打湿,沤烂后成为泥土。
  有会过日子的人家不撕日历,用一根橡皮筋勒住月份牌,将逝去的日子一一塞进去,高高吊起来,年终时拿下来就能派上用场。有时女人们用它给小孩子擦屁股,有时候老爷爷用它们来卷黄烟。可我们家因为有我那双不安分的手,日子一个也留不下来,统统飞走了。每当白雪把家院和园田装点得一派银光闪闪的时候,月份牌上的日子就薄了,一年就要过去了,心中想着明年会长高一些,辫子会更长一些,穿的鞋子的尺码又会大上一号,便有由衷的快乐。新日子被整整齐齐地装订上去后,嫦娥仍然在日复一日地奔月,那硬纸牌是轻易不舍得换的。
  长大以后,家里仍然使用月份牌,只是我并不那么有兴趣去撕它了,可见长大也不是什么好事情。待到上了师专,住在学生宿舍,根本没日历可看,可日子照样过得一个不错。也就是在那一时期,商店里有台历卖了,于是大多数人家就不用月份牌了。我自然而然地结束了撕日历的日子。
  我在哈尔滨生活的这几年才算像模像样过起了日子,每天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翻台历,让它由一侧到另一侧。当两侧厚薄几乎相等时,哈尔滨会进入最热的一段日子。年终时我将用过的台历用线绳串起,然后放到抽屉里保存起来。台历上有些字句也分外有趣,如一九九三年二月十四日记载着“不慎打碎一只花碗”;而二月二十八日则写着“一夜未睡好,梦见戒指断了,起床后发现下雪了”;八月二十八日是“天边出现双彩虹,苦瓜汤真好喝”!
  到了一九九四年的一月十九日,是腊月初八的日子,东北人喜欢这天煮“腊八粥”,我在这天的日历上记着:“煮八宝粥。材料:大米、小米、绿豆、小楂子、葡萄干、核桃仁、大枣、花生”。三月三日写着“武则天墓被万人践踏,只因为她践踏了万人”。而七月十一日是“德国队以1:2败给保加利亚队。保加利亚用火一样的激情焚烧了陈旧的德国战车”(好像引自一位体育评论记者之言)。
  台历有意无意成了我的简易日记本,当然就更加有收藏价值了。
  不管多么不愿意面对逝去的日子,不管多么不愿意让青春成为往事,可我必须坦然面对它。当我串起一九九五年的台历、将一九九六年散发着墨香气的日子摆在铁皮架上时,我仍然会在上面简要抒写一些我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感的。如果能把幼时已撕去的日历一一拾回,也许已故的父亲就会复活,他又会放一条狗进我的睡房催我起床,也许我家在大固其固的那个已经荒芜了的院落又会变得绿意盈门。但日子永远都是:过去了的就成为回忆。
  可它毕竟深深地留在了心底。当我年事已高,将台历的日子看花了,翻台历的手哆嗦不已时,嫦娥肯定还在奔月。

白雪红灯的年

迟子建

除夕的清晨,我被零星的爆竹声扰醒。撩开窗帘,见山色清幽,太阳还没出,于是又钻回被窝,睡到八点多。再次被接二连三的爆竹声唤醒时,霞光已经把兴安岭的一道道雪线映红了。看来老天也知道过年了,特意让霞光化做春联,贴在山间。想必老天贴的春联,是用云彩做的砚台,用银河之水做的墨汁,用彩虹做的笔管,所以这不凡的春联看上去明丽脱俗,充满了朝气。

吃过早饭,我也给家门贴上春联和福字。那幅烫金的大红春联,看上去就像两行飞向天空的金丝雀,给人喜气洋洋的感觉。而门中央的福字,真的像丁亥年的一头小金猪,肥嘟嘟的,讨人喜欢。
    我喜欢大自然的红色,如朝霞晚霞,玫瑰百合。可对针织品的红色,我热爱不起来。我不喜欢红色的床盖、窗帘和衣服,见了它们,眼睛会疼。前年春节回家,妈妈给我的卧室挂上了一幅红地黄花的新窗帘,我感觉窗前就像飘着两朵乌云,说不出的压抑。结果,当夜就把米色的窗帘换回去,这才心臆舒畅,安然入梦。二十五岁前,我还穿过几件红衣,戴过红帽子。可是近二十年来,红色的衣服在我的衣橱中几乎绝迹了。我钟爱黑白、灰色和咖啡色。每年除夕,家人大红大紫地装扮自己的时候,我依然素衣素服,最多穿上一双红袜子。结婚的时候,我打了一件红色毛线开衫。可婚礼一过,就把它压在箱底了。我的一个朋友,说我命运的变故与爱穿黑白色的衣服有关,这说法着实把我吓着了。如果那样的衣服真的是生活的下下签,我为什么要屡屡抽它们呢?于是,我尝试着改变颜色,将眼界放在水粉和橘黄上。可对于红色,我还是有些犹疑和畏惧。就连我妈妈和姐姐看我穿了红衣服后,也会摇着头说:不好看,不好看!

今年元旦过后,我逛商场的时候,看到了一件枣红色的羊绒开衫。它软软的,茸茸的搭在衣架上,看上去懒洋洋的,很有点邻家女孩的味道,让人觉得亲切。它的红是收敛的红,红得有分寸,有气质,不张扬,不造作,我动心了。但因为它是红色的,还是心存着警惕,从它身边走开。回家后,我的眼前老是晃动着那件红衫,它像一团火在我心中燃烧,于是,隔了几天,把它买回,即刻穿在身上。站在镜子面前,觉得自己身披霞光,便没舍得脱下,一路穿进年关。如今,它陪伴着我,给家门贴上了大红的春联;又在阳台结了霜雪的窗前,挂上了大红的灯笼。
    家中有了春联和灯笼,如同有了门神和天使的眼睛,关上这样的门时,虽然知道家中无人,可却觉得屋子里是有呼吸和脚步声的。
    我锁上自家的门,下楼,去弟弟家。每年除夕,母亲都会在他那里。母亲在哪儿,哪儿便是年。
    这样的雪路我已经不知走了多少遍了。
    从我家到弟弟家,是由城东到城西。塔河是个小城,腊月时,人们都在忙年,采买物品,街上是热闹的。到了除夕,年是瓜熟蒂落了,街市中就少见行人车辆了。我沿着街边的雪路,慢慢地走,呼吸着清冷而新鲜的空气。不管什么季节,兴安岭的天空都是蓝的。这种透明的无瑕的蓝,对久居都市、为烟尘所困扰的我来说,就是福音书。阳光把雪地照得焕发出橘黄的光芒。街灯下面,是一串串的红灯笼。白雪红灯,格外分明。
    我在除夕街头,碰见的第一个人,是个痴呆。他逍遥地走在杨树下,兴冲冲的,衣衫褴褛,敞着怀,没戴棉帽和手套,自得其乐地打着口哨。我看了他一眼,又一眼,等于领受了新年的“憨福”。接下来遇见的,是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中年男人,他的车后坐上吊着两个油渍渍的桶,看来是去饭店收猪食的。他的眉毛和胡子上溽着霜雪,想必在寒风中奔波了很久了。
    除了理发店,大多的店铺都关了。店铺贴的春联又长又宽,十分醒目,那些陈旧的房屋因而显得亮堂了。小孩子在街角放着鞭炮,好像在空中甩着鞭子,一声声地吆喝着年。年是什么?是打着滚下坡的山羊吗?如果是那样的话,它们将从山上的雪松下滚过。在兴安岭,只有它们满身苍绿,富有春的气息。
    我在寒风中步行了半个多小时,只是在大世界门前看见了两个摊床,一个是卖糖葫芦的,一个是卖鞭炮的。糖葫芦和鞭炮虽然姿容灿烂,但它们却是红颜薄命的。前者因取悦人的嘴而消融,后者因取悦人的眼而消散。不过鞭炮在绽裂时,会焕发出一瞬千年之美。
    弟弟家已经把年夜饭准备好了。他们家的阳台,也挂起了红灯笼。天色渐晚,寒意愈深,红灯笼亮了起来。站在阳台向下一望,见那满街的红灯笼,就像老天垂下来的一只只红碗!它们盛着星光和爆竹幽微的香气,为人间祈福。这座白雪覆盖着的小城,因为有了这些红灯笼,暖意融融。在没有鸟语花香的春节里,在北风和飞雪中,红灯笼就是报春花啊。
    我恍然明白,人们之所以穿上红衣,是想用这火焰般的颜色,烧碎这沉沉暗夜,驱散这弥漫在天地间的苍凉啊。看来夜有多黑,就有多么光明的心;世界有多寒冷,就有多么如火的激情!如果没有这样的红色作为使者,北方的年,又怎能有春的气象呢。

我的世界下雪了

迟子建

我之所以喜欢回到故乡,就是因为在这里,我的眼睛、心灵与双足都有理想的漫步之处。从我的居室到达我所描述的风景点,只需三五分钟。我通常选择黄昏的时候去散步。去的时候是由北向南,或走堤坝,或沿着河岸行走。如果在堤坝上行走,就会遇见赶着羊群归家的老汉,那些羊在堤坝的慢坡上边走边啃噬青草,仍是不忍归栏的样子。我还常看见一个放鸭归来的老婆婆,她那一群黑鸭子,是由两只大白鹅领路的。大白鹅高昂着脖子,很骄傲地走在最前面,而那众多的黑鸭子,则低眉顺眼地跟在后面。比之堤坝,我更喜欢沿着河岸漫步,我喜欢河水中那漫卷的夕照。夕阳最美的落脚点,就是河面了。进了水中的夕阳比夕阳本身还要辉煌。当然,水中还有山峦和河柳的投影。让人觉得水面就是一幅画,点染着画面的,有夕阳、树木、云朵和微风。微风是通过水波来渲染画面的,微风吹皱了河水,那些涌起的水波就顺势将河面的夕阳、云朵和树木的投影给揉碎了,使水面的色彩在瞬间剥离,有了立体感,看上去像是一幅现代派的名画。我爱看这样的画面,所以如果没有微风相助,水面波澜不兴的话,我会弯腰捡起几颗鹅卵石,投向河面,这时水中的画就会骤然发生改变,我会坐在河滩上,安安静静地看上一刻。当然,我不敢坐久,不是怕河滩阴森的凉气侵蚀我,而是那些蚊子会络绎不绝地飞来,围着我嗡嗡地叫,我可不想拿自己的血当它们的晚餐。

  在书房写作累了,只需抬眼一望,山峦就映入眼帘了。都说青山悦目,其实沉积了冬雪的白山也是悦目的。白山看上去有如一只只来自天庭的白象。当然,从窗口还可以尽情地观察飞来飞去的云。云不仅形态变幻快,它的色彩也是多变的。刚才看着还是铅灰的一团浓云,它飘着飘着,就分裂成几片船形的云了,而且色彩也变得莹白了。如果天空是一张白纸的话,云彩就是泼向这里的墨了。这墨有时浓重,有时浅淡,可见云彩在作画的时候是富有探索精神的。

  无论冬夏,如果月色撩人,我会关掉卧室的灯,将窗帘拉开,躺在床上赏月。月光透过窗棂漫进屋子,将床照得泛出暖融融的白光,沐浴着月光的我就有在云中漫步的曼妙的感觉。在刚刚过去的中秋节里,我就是躺在床上赏月的。那天浓云密布,白天的时候,先是落了一些冷冷的雨,午后开始,初冬的第一场小雪悄然降临了。看着雪花如蝴蝶一样在空中飞舞,我以为晚上的月亮一定是不得见了。然而到了七时许,月亮忽然在东方的云层中露出几道亮光,似乎在为它午夜的隆重出场做着昭示。八点多,云层薄了,在云中滚来滚去的月亮会在刹那间一露真容。九点多,由西南而飞向东北方向的庞大云层就像百万大军一样越过银河,绝大部分消失了踪影,月亮完满地现身了。也许是经过了白天雨与雪的洗礼,它明净清澈极了。我躺在床上,看着它,沐浴着它那丝绸一样的光芒,感觉好时光在轻轻敲着我的额头,心里有一种极其温存和幸福的感觉。过了一会儿,又一批云彩出现了,不过那是一片极薄的云,它们似乎是专为月亮准备的彩衣,因为它们簇拥着月亮的时候,月亮用它的芳心,将白云照得泛出彩色的光晕,彩云一团连着一团的出现,此时的月亮看上去就像一个巨大的蜜橙,让人觉得它荡漾出的清辉,是洋溢着浓郁的甜香气的。午夜时分,云彩全然不见了,走到中天的明月就像掉入了一池湖水中,那天空竟比白日的晴空看上去还要碧蓝。这样一轮经历了风雨和霜雪的中秋月,实在是难得一遇。看过了这样一轮月亮,那个夜晚的梦中就都是光明了。

  我还记得2002年正月初二的那一天,我和爱人应邀到城西的弟弟家去吃饭,我们没有乘车从城里走,而是上了堤坝,绕着小城步行而去。那天下着雪,落雪的天气通常是比较温暖的,好像雪花用它柔弱的身体抵挡了寒流。堤坝上一个行人都没有,只有我们俩,手挽着手,踏着雪无言地走着。山峦在雪中看上去模模糊糊的,而堤坝下的河流,也已隐遁了踪迹,被厚厚的冰雪覆盖了。河岸的柳树和青杨,在飞雪中看上去影影绰绰的,天与地显得是如此的苍茫,又如此的亲切。走着走着,我忽然落下了眼泪,明明知道过年落泪是不吉祥的,可我不能自持,那种无与伦比的美好滋生了我的伤感情绪。三个月后,爱人别我而去,那年的冬天再回到故乡时,走在白雪茫茫的堤坝上的,就只是我一人了。那时我恍然明白,那天我为何会流泪,因为天与地都在暗示我,那美好的情感将别你而去,你将被这亘古的苍凉永远环绕着!

  所幸青山和流水仍在,河柳与青杨仍在,明月也仍在,我的目光和心灵都有可栖息的地方,我的笔也有最动情的触点。所以我仍然喜欢在黄昏时漫步,喜欢看水中的落日,喜欢看风中的落叶,喜欢看雪中的山峦。我不惧怕苍老,因为我愿意青丝变成白发的时候,月光会与我的发丝相融为一体。让月光分不清它是月光呢还是白发;让我分不清生长在我头上的,是白发呢还是月光。

  几天前的一个夜晚,我做了一个有关大雪的梦。我独自来到了一个白雪纷飞的地方,到处是房屋,但道路上一个行人也看不见。有的只是空中漫卷的雪花。雪花拍打我的脸,那么的凉爽,那么的滋润,那么的亲切。梦醒之时,窗外正是沉沉暗夜,我回忆起一年之中,不论什么季节,我都要做关于雪花的梦,哪怕窗外是一派鸟语花香。看来环绕着我的,注定是一个清凉而又忧伤浪漫而又寒冷的世界。我心有所动,迫切地想在白纸上写下一行字。我伸手去开床头的灯,没有打亮它,想必夜晚时停电了;我便打开手机,借着它微弱的光亮,抓过一支笔,在一张打字纸上把那句最能表达我思想和情感的话写了出来,然后又回到床上,继续我的梦。

  那句话是:我的世界下雪了。

是的,我的世界下雪了……

周庄遇痴

迟子建

未见周庄,先就喜欢上了它的名字。文人总改不了“望文生义”的虚荣毛病,所以一厢情愿地认为周庄一定是个古朴、宁静。平和的有种夕阳西下安闲情调的小镇。
  从苏州到周庄,乘车大约要一个多小时。那天是周日,阴雨。同行者说这日子游局庄不好,因为上海离周庄很近,每逢双休日,周庄便人潮蜂拥,到处都是“阿拉”声。我便暗暗祈祷雨下得再大一些,那样“阿拉”声也许便会退潮。可是乌云并不偏袒我满含自私情怀的游兴,它很正直地从天庭撤退了。我第一眼望见的周庄,便是一带青砖灰楼顶上跳荡着的一轮湿漉漉的白太阳。
  周庄旧名贞丰里,开始只是个小村落,到了元朝中叶,它才逐渐发展起来。一个地方的迅速繁荣,必定与商业活动有关,而商人中的巨富无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周庄也不例外。是江南富豪沈祐由湖州南浔迁徙至周庄,才仿佛在一夜之间给周庄下了一场白银大雪,使这里富得闪光。而沈祐之子沈万三又给这白银般的富庶涂抹了一层灿烂的金黄色,使它显出一派登峰造极般的辉煌,以至人们传说沈万三有一个聚宝盆。然而富庶极端了便有“招摇”之嫌,沈万三便因此而罹难。
  据民间传说,明太祖朱元璋要修筑南京城墙,沈万三曾资助一万三千两白银,负责洪武门至水西门一段工程。后来工程超支,他又捐出一万三千两。但朱元璋贪得无厌,命沈万三献出聚宝盆。沈万三不从,将银子运回周庄,藏在银子浜下,又携带聚宝盆远走他乡。后来他被朱元璋的御林军捉住,发配云南充军。而《周庄镇志》记载:“富民沈秀者助筑都城三分之一,请犒军,帝怒曰:匹夫犒天下之军乱民也,宜诛之。后谏曰,不祥之民,天将诛之,陛下何诛焉!乃释秀,戍云南。”
  不管是传说还是史料,都能证明沈万三是因为“露富”而犯上。只要你让皇帝感觉到富得咄咄逼人了,即便不马上人头落地,也只能是虽生犹死、苟延残喘地度过残生。
  沈万三终于客死他乡,他的灵柩后来被运回周庄,葬于银子浜底。
  周庄的石桥和窄窄的巷道中,果然有层出不穷的“阿拉”声。我们随着导游进入“沈厅”。沈厅原名敬业堂,清末改为松茂堂。由沈万三后裔沈本仁于清乾隆七年建成。沈厅面临河埠,水上有苫着天蓝色布的船在往来穿梭。没有我想象中的临河梳妆或淘米洗菜的女人,那船虽然也古旧,但载的都是嬉笑不已的游人。沈厅的中部是茶厅和正厅,我坐在厅中央的红木椅子上小憩的一刻,觉得一股砭人肌肤的阴凉从足下生起,仿佛我正踩在寒气萧森的地狱之口上。我参观过很多有钱人的宅院,它们大都有着高大的门楼,厅堂四四方方,里面雕梁画栋,陈设的椅子也大都笨重不堪。这样的屋子因为远离窗口,所以阳光的进入就极为艰难。何况周庄的建筑屋檐与屋檐之间几乎相交错,阳光投射下来已经颇多阻隔,又怎谈得上一泻厅堂呢。少见阳光的房屋,在拥有其凝重气氛的同时,必然给人一种挥之不去的压抑感,给人一种隔绝了自然的沉闷感。流连于沈厅那数不清的房屋,就仿佛是行走在地下墓穴一般,让人觉得阵阵悲凉。后来我们一行人聚在一处小茶坊前就着腌苋菜喝阿婆茶,我偶然看见窗前几株绿色植物的叶片上鼓着几滴被阳光照得晶莹剔透的雨滴,才觉得沈厅的周围仍然有生命在搏动,而在那一瞬间抹去了拜访它时萦绕于心头的凄凉感和萧瑟感。
  周庄保留下来的基本上是明清建筑,它的基调是灰色的。在绿色永不凋、永远是春天的江南,这种灰色总是像闪电一样跳跃。一座座的石桥像一匹匹骏马一样横跨在水巷上,并在水中投下它们的倒影。阳光照着石桥和石桥上的人,也照着水中的石桥和人淡墨似的倒影。吆喝茶点的声音仍然从深巷中掠过奇峭的飞檐传来。在某一瞬间,我似乎捕捉到了周庄的神韵,然而不绝如缕的游人很快就冲淡了那种感觉。我在嘈杂声中想象九百年前的周庄,也是这样的建筑,不过人很少,坐在厅堂里喝茶的时候,便能清楚地听到归船的桨声。船归的时候,也许会惊扰水中浮游的鸭子,也许闺中的小姐在临河的绣楼里推开窗户,看看那归船上是否有她喜欢的人。若没有她喜欢的人,又有没有她喜欢的丝绸或陶器。屋前的垂柳把一半绿意赋予石墙,另一半绿意却袅袅漫向河水。天色黄昏时,水巷里溢满金色,糯米糕和清茶的气息在每一位盼夫归来的妇人的指间琴音般萦绕。灰蒙蒙的周庄就在一派典雅平和的气氛中滑入夜晚。后来月亮起来了,周庄没有夜游人,月光就散散淡淡地照着周庄的石桥、流水、屋檐、垂柳以及树深处的鸟……
  然而纷乱的现实很快又把我与周庄的“神交”隔绝,我们开始参观“迷楼”。迷楼原名德记酒店,柳亚子先生同南社诗词社的人曾在此居留并饮酒作赋。顺着狭窄的楼梯攀上二楼,兀然看见几个南社成员的蜡像,他们看上去仿佛是在切磋诗艺,然而人物凝固的表情却给人一种彻头彻尾的做作感。其实有这一座古旧的小楼足以让人想象南社成员在此居留时的风采了,然而人们却总以为用蜡像来复原某种生命才能达到栩栩如生的效果。于是我败兴地下楼,又尾随大家来到三毛茶楼。据说三毛曾在1989年仲春来到周庄,我们参观的正是三毛喝茶的地方。茶楼很小,桌凳比较古旧,墙壁上有三毛的巨幅黑白照片。我觉得三毛自缢时不该选择丝袜,而应该用自己的长发做绳索来结束自己,她的长发太美了。我坐在三毛茶楼小憩的一刻,石巷中忽然传来一阵泼辣的叫骂声。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骂声琅琅,无拘无束,跟雨后的阳光一样自由洒脱。我从窗口探出头,见是一个梳短发、着白背心的微胖的中年女人倚着一家铺子的石墙在骂,她目光散漫,举止粗俗,一眼望去便知她是个痴呆。然而正是她这一通骂,使我觉得九百年前的周庄突然掉头回来了。这深深的石巷中有一种经久不息的痴语长风般地穿越了时空。我蓦然想起了沈万三的悲剧命运,他因“露富”而犯上,而痴人却不会因为“露痴”而遭贬滴。“痴”向来被认为是一种无知,所以处于这一状态的人不管说出如何辛辣的话,都不会遭人嫉恨。难怪历史上有那么多名人因为突遭厄运而“佯痴”渡过难关,他们以一种消极的方式进行了内心最痛切的反抗。于是就有了阮籍、嵇康的假意“癫狂”,有了明代大才子杨慎被流放云南后,酒后插花满头穿巷而过,使人疑为痴人的传说。“痴”是一种可以使心灵自由飞翔的生存状态,它像一座永远开着窗口的房屋,可以迎接八面来风。于是我便想,沈万三若是一个“痴人”,肯定会逃出朱元璋为他设置的“虎口”。但沈万三不是一介书生,而是财大气粗的商人,这决定了他不会佯痴来求生存。所以世上的英雄有两种,一种是叱咤风云、我行我素、把生命置之度外的人;一种是内敛激情、藏锋不露、能忍受奇耻大辱的人。而我更欣赏的是前者,因为他们像飞旋在阳光中的灰尘一样透明。
  朱元璋在南京拥有一片绿意浓郁的山陵作为长眠之所,而沈万三则是“水冢”一座,葬于周庄的银子浜底。王者的灵魂在千秋万代后仍然可以在大地上浪漫地浮游,而沈万三的灵魂则永远湿漉漉地浸在水中,仿佛是在低低饮泣。

雨街小景

柯灵

雨,悒郁而又固执地倾泻着。那淙淙的细语正编织着一种幻境,使人想起辽廓的江村,小楼一角,雨声正酣,从窗外望去,朦朦胧胧,有如张着纱幕,远山巅水墨画似的逐渐融化,终于跟雨云融合作一处。我又记起故乡的乌篷船,夜雨渐渐地敲着竹篷,船头水声汩汩。─—可是一睁眼我却看见了灰色的壁,灰色的窗,狭窄的斗室。
  谁家的无线电,正在起劲地唱着。─—像是揶揄。
  气压低得叫人窒息,黄梅季特有的感觉,仿佛一个触着蛛网的飞虫,身心都紧贴在那粘性的丝缕上。推开半闭的窗,雨丝就悄悄地飞进来,扑到脸上,送来一点并不愉快的凉意。
  蚁群排着整齐的阵列,在窗下的墙上斜斜地画了一条黑线,从容地爬行,玲珑的触角频频摇动,探索途径。这可怜的远征队,是为了一星半粒的食粮,或是地下的巢穴也为淫雨所浸没了?刚爬到窗根上,却被一片小小的积水所阻,彷徨一阵,行列便折向下面,成了一个犄角。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雨脚忽然收了。厚重的云堆慢慢移动,漏出一角石青的天,洒下一片炙人的阳光。是羞于照临这不洁的都市吗?有如一个娇怯的姑娘,刚探出头就又下了窗帘。于是留下了阴黯─—仿佛比先前更浓的阴黯。且多了一种湿腻的燠热,使人烦躁。
  雨又急骤地落下,忽然又停了。
  傍晚倚窗。新晴的天,西边红得出奇。我忧郁地记起乡间老农的传说:这是“大水红”,预告着水灾的。
  满地积水,将一条街化装成一道河,只是中间浮着狭窄的河床。这虽是江南,而我们所缺少的正是一滴足以润泽灵魂的甘泉,有如置身戈壁;眼前的一片汪洋,就得到了许多孩子的喜爱,他们跣着双脚,撩起裤管,正涉着水往来嬉戏。
  公共汽车如大鲸鱼,泅过时卷起一带白浪,纷飞的珠沫,还有清澈可听的激响的水声,孩子们的哄笑送它逐渐远去。黄包车渡船似地来往,载渡一些为衣冠所束缚而不愿意裸露腿脚的行人;而一边却另有一群苦力,身体倾斜,用他们酱色的臂膀,在推动着一辆为积渚所困的雪亮的病车,这意外的出卖劳力的机会!
  一个赤膊者伫立在人行道边,用风景欣赏家似的姿态静静地看着这奇异的水景,看了一阵,就解下颈上乌黑的毛巾,蹲在水里洗起脸来。另一个少年却用双手掬起水来喝着。人世间的一切,对他们仿佛都是恩惠。
  可是我想起了早上从新闻纸上得到的一个印象,─—那是一个关于雨的故事。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战争夺去了亲人,留着他孤单的一个,开始流浪生活。他辗转飘泊到这五百万人口的城市,贩卖糖果。可是生活程度跟着季候的热度飞升,几天的淫雨又困阻着谋生的路,仅有的本钱经不住几天坐吃,空空的双手,空空的肚子,生计成了严重的威胁。在崎岖多歧的人生路上,他选取了最难走然而最近便的一条,一脚越过了生的王国,跨进了死的门阈。
  年轻的灵魂淹没在一片水里。─—生命的怯弱呢,雨的残酷呢?……
  晚间,有撩人的月色。云鳞在蓝空上堆出疏落有致的图案。
  积水似乎浅一点了,人行道上已经可以行人,只偶有汽车从水中驶过,还受着浪花的侵蚀。
  从未有过的宁静。风吹起一街涟漪,迎月光闪耀着银色,远处的微波摇动街灯的倒影。是这样奇异的幻觉的水国风光,缺少的只是几只画舫,一串歌声了。
  转过街角,我解放了几天来拘羁的脚步。
  很少行路人,除了我前面的两个:一个挟着蓝花布的破棉被,一个拿了席子和扫帚。是找寻什么的?他们低着头一边走一边就四处察看,沉默如同一块顽石镇在他们身上。到一处比较干燥的地方,他们停步了,一个用扫帚轻轻扫了几下,就在地上摊开了卷着的席子;另一个也就铺上棉被。
  “今晚还露宿吗?”我不禁吐露了我的疑问。
  “唔,在屋子里就得饲臭虫。”拿扫帚的咒诅似地说。
  我看了他一眼,是胡桃似的多皱而贫血的脸。天上的云在厚起来,月亮一时隐没在云里了。我低低他说了一句,近乎自语:“天恐怕要下雨。”
  他自始至终连正眼也没有看我,“下了雨再进屋里去吧。”咕噜着算是回答,身体却已经在潮湿的地上倒了下去。
  “要生病的。”可是我没有勇气再开口了。病魔对他们算得了什么呢?
  我这才看见,不远处早有一个露宿者在做着好梦,连席子也没有,垫着的是几张报纸,已经完全湿透了,入梦的该是一身稀有的清凉吧?再走过几步,一家商店的门前又躺着四五个,蜷缩着挤作一堆。─—上面有遮阳,底下是石阶,那的确是燥爽的高原地带,不会有水灾的。什么幸运使他们占了这样的好风水!
  多么残酷的生活的战争呵,可是人们面对着战争。他们就是这样地活着,并且还要生存下去……
  夜半,梦醒时又听到了奔腾的雨声。
                                                       一九三九年七月十一日  

    

柯灵

行路难,昔人常指边鄙僻远之区,而不知现代的通都大邑,行路更难。除非你是有车阶级,出门只靠步行,那么不但行人如鲫,市虎可畏,会增加紧张和疲劳,如果走得乏力,双腿酸痛,寸步难移,你绝对找不到一个立锥之地,让你歇一歇腿,缓一口气。─—大都市中有的是交通利器,却大抵和路人无关。公共交通之拥挤,令人望而却步。满眼摩天大楼,马路宽广整洁,但你休想找个“民亦劳止,汔可小休”的机会。你不惜破费悭囊,走进咖啡馆去,买个片刻安闲,那却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不幸拙于行路,又和冯欢 同病,既有无车之叹,却无由弹铗而歌。遇到这种时候,就常常不由得想起乡间的路亭。
  在故乡,村庄市镇之间,只要相隔三五里,中途大概有一两个路亭,专供行人憩坐。─—路亭建筑简陋,地位常据着往来的通路,大小才如斗室。也许是四根石柱,四角顶,四而通风,犹如在中国画里常见的茅亭,雅有古意,不过顶上盖的是灰色的瓦片。也许和农家近似,长方形,但三面砌墙,一面临空,当路的两壁开着无门的门框。设备却大体一样,靠壁架石作凳:不嫌简慢,请君稍息。
  别看它破陋寒伧,貌不惊人,在长途跋涉的劳人心里,这却是沙漠中的一掬清泉,人生道上的一个站驿。
  江南泽国,交通多靠船舶。乡村与城镇之间,大抵有专供乘客载货的白篷“埠船”,花几个铜板,便可以依靠双桨一叶,平安到岸,可是“埠船”早出晚归,一天只一度往返;时间呆板,无法伸缩,而且虽然所费戋戋,毕竟未免不够经济。有钱人出门,可以专雇乌篷小船,舒适迅速;一般庄稼汉,为了惜时省钱,却大抵连“埠船”也免坐了,委屈一双脚,来去都是跑路。
  赶市的村夫农妇,或者担着辛苦经营的菜豆瓜果、鱼米柴草到街上求售;或者提篮挑筐,到街上去买办日用杂物、农事工具;或者因为借贷无门,挟些不值钱的衣物破烂上当铺去质钱……每天清早,朝阳初窥田野,便沐晨风,带晓雾,从村里出发,哼哼唧唧,形成行列,快步赶上镇去,直要到事毕功成,事倍功半,或者事败功亏,才循原路赶回村里。
  奔波忙碌了半天,人是倦了;而“不如意事常八九”,乘兴而去,常常败兴而归。心情懊丧,双脚沉重,生理和心理的倦怠形成双倍的压力。幸而半路有个路亭,排闼迎人,容他们且住为佳,使身心暂时有个着落。吹一阵凉风,扯一阵闲话;再闲闲地抽一筒旱烟,让生命获得片时的苏息,好再鼓起勇气,继续上路。不巧遇上意外的天气变幻,更可以在路亭里求得荫庇,聊避风雨。试想这对疲倦的旅人,是何等温煦的抚慰!
  路亭所处的位置,不但富于实用价值,又多似高明的画师布局,引人入胜。有的点缀田畴广野中间,“前不把村,后不着店”,亭亭玉立,不但使无垠的平原减少单调之感,还便于旅途修长的过客及时小驻;更可以接待天涯沦落的流浪人,无处投宿时借此歇夜;对田头劳作的农民,这又是天然的耕余休息之地,日中时刻,可以静坐进餐,冬避朔风,夏避炎阳。有的高踞岭背,峰回路转、两村交界之处,翼然一亭,挺秀如画。山行较平地费力,行人跑到岭上,大都气息咻咻,汗流浃背,在路亭的石条凳上坐憩片刻,听山风苏苏从树梢掠过,投下一身清凉。有的筑在河滨,面临盈盈的流水,傍着霭霭的绿荫,便利行人随意歇脚,等待摆渡或过往的船只。……
  离我老家不远,有两个路亭,是我幼年踪迹最频之处,年齿渐长,得闲还常去盘桓。大江沿有个过渡亭,好像建筑得特别讲究,地位大,墙壁石凳,整齐可观,临河还有宽广的双面“埠道”;一到夏季,晚霞掩映中,那里差不多成了公共浴场。亭前石柱上,刻着两副对联,记得其中的一副是:
    山色湖光,四时佳兴。
    早南晚北,廿里官塘。
  对联虽然并不高明,但山色湖光,并非虚语。普通路亭,虽也有对联点缀,却无非是“稍安毋躁”、“小坐何妨”之类。这样“风雅”的对联是例外。不过疲倦的行人,谁也不计较这些。
  “修桥铺路造凉亭”,在乡间是标准的善举。出钱的也许未必全出于体贴行人的苦辛;但对倦乏的旅人,这可真算得是一种值得感谢的功德。物质文明突飞猛进,日新月异,路亭可能早晚要进历史博物馆,但我却深望世界建筑史上,将为它特辟一章,用最美的笔墨,描述它特殊的风貌和品质。
                                                        一九三五年

   年年岁岁岁岁年年

张晓风

    渐渐地,就有了一种执意的想要守住什么的神气,半是凶霸,半是温柔,却不肯退让,不肯商量,要把生活里细细的琐琐的东西一一护好。
  一向以为自己的是空间,是山河,是巷陌,是天涯,是灯光晕染出来的一方暖意,是小小陶钵里的“有容”。
  然后才发现自己也时间,与世间人“天涯共此时”。在汉唐相逢的人已成就其汉唐,在晚明相逢的人也以谱罢其晚明。而今日,我只能与当世之人在时间的长川里停舟暂相问,只能在时间的流水席上与当代人传杯共盏。否则,两舟一错浆处,觥筹一交递时,年华岁月已成空无。
  天地悠悠,我却只有一生,只握一个筹码,手起处,转骰已报出点数,属于我的博戏已告结束。盘古一辨清浊,便是三万六千载;李白蜀道不通的年光,忽忽竟有四万八千岁;而天文学动辄台出亿万年,我小小的想像力无法追想那样地老天荒的亘古,我所能揣摩所能爱悦的无非是应属于常人神仙故事里的樵夫偶一驻足观棋,已经柯烂斧锈,沧桑几度。
  如果有一天,我因好奇而在山林深处看棋,仁慈的神仙,请尽快告诉我真相。我不要偷来的仙日月,我不要在一袖手之际误却人间的生老病死,错过半生的悲喜怨怒。人间的紧锣密鼓中,我虽然只有小小的戏分,但我是不肯错过的啊!
  书上说,有一棵星,叫“岁星”,12年循环一次。“岁星使人有强烈的时间观念,所以一年叫“一岁”,这种说话,据说发生在远古的夏朝。
  “年”是周朝人用的,甲骨文上的年字代表人扛着禾捆,看来简直是一副温暖的“藏图”。
  有些字,看久了会令人渴望到口发痛发紧的程度,当年,想必有一快乐的农人在北风里背着满肩禾捆回,那景象深深感动了造字人,竟不知不觉用这副画来作三百六十五天的勾勒。有一次,和一位老太太用台语搭讪:
  “阿婆,你在这里住多久了?”
  “唔,有十几喽!”
  听到有人用来代年,不觉一惊,立即仿佛有什么东西又隐隐痛了起来。原来一句话里竟有那么丰富饱胀的东西。记得她说“冬”的时候,表情里有沧桑也有感恩,而且那样自然地把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的农业情感都灌注在里面了。她和土地、时序之间那种血脉相连的真切,使我不知那里有一个伤口轻痛起来。
  朋友要带他新婚的妻子从香港到台湾来过年,长途电话里我大概有点惊奇,他立即解释说:
  “因为她想去台北放鞭炮,在香港不准放鞭炮。”
  放下电话,我又想笑又端肃,第一次觉得放炮是件了不起的大事,于是把儿子叫来说:
  “去买一串不长不短的炮,有位阿姨要从香港来放炮。”
  岁除之,满城暴裂小小的、微红的、有声的春,其中一串自我们手中绽放。
  我买了一座小小的山屋,只10坪大。屋与大屯山相望,我喜欢大屯山,“大屯”是卦名,那山也真的跟卦象一样神秘幽邃,爻爻都在演化,它应该足以胜任“市山”的。走在处处地热的大屯山里,每一步都仿佛踩在北方人烧好的土炕里,温暖而又安详。
  下决付小屋的定金,说来是因为屋外田埂上的牛以及牛背上的黄头鹭。这理由,自己听来也觉得撒谎,直到有一天听楚戈说某书法家买房子是因为看到岚,才觉得气壮一点。
  我已经辛苦了一年,我要到山里去过几个冬,那里有豪奢的安静和孤绝,我要生一盆火,烤几枚干果,燃一屋松脂的清香。
  你问我今年过年要做什么?你问得太奢侈啊!这世间原没有什么东西是我绝对可以拥有的,不过随缘罢了。如果蒙天之惠,我只要许一个小小的愿望,我要在有生之年,年年去买一钵素水仙,养在小小的白石之间。
  中国水仙和自顾自盼的希腊孤芳不同,它是温顺的、偎人的,开在中国人一片红灿的年景里。
  除了水仙,我还有一个俗之又俗的愿,我喜欢遵循着老家的旧俗,在年初一的早晨吃一顿素饺子。
  素饺子馅以荠菜为主,我爱荠菜的“野蔬”身份,爱小时候提篮去挑野菜的情趣,爱以素食为一年第一顿餐点的小小善,爱民谚里“三月三,荠菜,赛牡丹”的憨狂口气。
  荠菜花花瓣小如米粒,粉白,不仔细看根本不容易发现,到了老百姓嘴里居然一口咬定荠菜花赛牡丹。中国民间向来总有用不完的充沛自信,李凤姐必然艳过后宫佳丽,一碟名叫“红嘴绿鹦哥”的炒菠菜会是皇帝思之不舍的美味。郊原上的荠菜绝胜宫中肥硕痴笨的各种牡丹。
  吃荠菜饺子,淡淡的香气之余,总有颊齿以外的嚼之不尽的清香。
  如果一个人爱上时间,他是在恋爱了,恋人会永不厌烦地渴望共之晨、共月之夕,共其年年岁岁,岁岁年年。

  如果你爱上的是一个民族,一块土地,也趁着岁月未晚,来与之共其朝朝暮暮吧!
  所谓百年,不过是一千二百番的盈月、三万六千五百回的破晓以及八次的岁星周期罢了。
  所谓百年,竟是经不起蹉跎和迟疑的啊,且来共此山河守此岁月吧!大年的孩子,只守一夕华丽的光阴,而我们所要守的却是短如一生又复长如人生的年年岁岁岁岁年年啊!

                                  生活赋

                                   张晓风

生活是一篇赋,萧索的由绚丽而下跌的令人悯然的长门赋——

                                    巷底
  巷底住着一个还没有上学的小女孩,因为脸特别红,让人还来不及辨识她的五官之前就先喜欢她了—当然,其实她的五官也挺周正美丽,但让人记得住的,却只有那一张红扑扑的小脸。
  不知道她有没有父母,只知道她是跟祖母住在一起的,使人吃惊的是那祖母出奇地丑,而且显然可以看出来,并不是由于老才丑的。她几乎没有鼻子,嘴是歪的,两只眼如果只是老眼昏花倒也罢了,她的还偏透着邪气的凶光。
  她人矮,显得叉着脚走路的两条腿分外碍眼,我也不知道她怎么受的,她已经走了快一辈子的路了,却是永远分别是一只脚向东,一只脚朝西。
  她当日做些什么,我不知道,印象里好像她总在生火,用一只老式的炉子,摆在门口当风处,劈里拍拉的扇着,嘴里不干不净的咒着。她的一张块皱的脸模糊地隔在烟幕之后,一双火眼金睛却暴露得可以直破烟雾的迷阵,在冷湿的落雨的黄昏,行人会在猛然间以为自己己走入邪恶的黄雾—在某个毒瘴四腾的沼泽旁。
  她们就那样日复一日地住在巷底的违章建筑里,小女孩的红颊日复一日的盛开,老太婆的脸像经冬的风鸡日复一日的干缩,炉子日复一日的像口魔缸似的冒着张牙舞爪的浓烟。
  ——这不就是生活吗?一些稚拙的美,一些惊人的丑,以一种牢不可分的天长地久的姿态栖居的某个深深的巷底。

                                        糯糬车
      不知在什么时候,由什么人,补造了“糯”“糬”两个字。(武则天也不过造了十九个字啊!)
      曾有一个古代的诗人,吃了重阳节登高必吃的“糕”,却不敢把“糕”字放进诗篇。“《诗经》里没有用过‘糕’字啊,”他分辨道,“我怎么能冒然把‘糕’字放在诗里去呢?”
      正统的文人有一种可笑而又可敬的执着。
      但老百姓全然不管这一回事,他们高兴的时候就造字,而且显然也很懂得“形声”跟“会意”的造字原则。
      我喜欢“糯糬”这两个字,看来有一种原始的毛毵毵的感觉。我喜欢“糯糬”,虽然它的可口是一种没有性格的可口。
      我喜欢糯糬车,我形容不来那种载满了柔软、甜密、香腻的小车怎样在孩子群中贩卖欢乐。糯糬似乎只卖给孩子,当然有时也卖给老人—只是最后不免仍然到了孩子手上。
      我真正最喜欢的还是糯糬车的节奏,不知为什么,所有的糯糬车都用他们这一行自己的音乐,正像修伞的敲铁片,卖馄饨的敲碗,卖蕃薯的摇竹筒,都备有一种单高而粗糙的美感。糯糬车用的“乐器”是一个转轮,轮子转动处带起一上一下的两根铁杆,碰得此起彼落的“空”“空”地响,不知是不是用来象征一种古老的舂米的音乐。讲究的小贩在两根铁杆上顶着布袋娃娃,故事中的英雄和美人,便一起一落地随着转轮而轮回起来了。
      铁杆轮流下撞的速度不太相同,但大致是一秒钟响二次,或者四次。这根起来那根就下去;那根起来,这根就下去。并且也说不上大起大落,永远在巴掌大的天地里沉浮。沉下去的不过沉一个巴掌,升上去的亦然。
      跟着糯糬车走,最后会感到自己走入一种寒栗的悸怖。陈旧的生锈的铁杆上悬着某些知名的和不知名的帝王将相,某些存在的或不存在的后妃美女,以一种绝情的速度彼此消长,在广漠的人海中重复着一代与一代之间毫无分别的乍起乍落的命运,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以最简单的节奏叠映着占卜者口中的“凶”、“吉”、“悔”、“咎”。滴答之间,跃起落下,许多生死祸福便已告完成。
      无论什么时候,看到糯糬车,我总忍不住地尾随而怅望。

                                            食橘者
    冬天的下午,太阳以漠然的神气遥遥地笼罩着大地,像某些曾经蔓烧过一夏的眼睛,现在却混然遗忘了。
    有一个老人背着人行道而坐,仿佛已跳出了杂沓的脚步的轮回,他淡淡地坐在一片淡淡的阳光里。
    那老人低着头,很专心地用一只小刀在割橘子皮。那是“碰柑”处的橘子,皮很松,可以轻易地用手

开,他却不知为什么拿着一把刀工工整整地划着,像个石匠。
    每个橘子他照例要划四刀,然后依着刀痕撕开,橘子皮在他手上盛美如一朵十字科的花。他把橘肉一瓣瓣取下,仔细地摘掉筋络,慢慢地一瓣瓣地吃,吃完了,便不急不徐地拿出另一个来,耐心地把所有的手续再重复一遍。
    那天下午,他就那样认真地吃着一瓣一瓣的橘子,参禅似的凝止在一种不可思议的安静里。
    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太阳割切着四季,四季割切着老人,老人无言地割切着一只只浑圆柔润的橘子。想象中那老人的冬天似乎永远过不完,似乎他一直还坐在那灰扑扑的街角,一丝不苟地,以一种玄学家执迷的格物精神,细味那些神秘的金汁溢涨的橘子。

                                   情 怀

                                   张晓风

    不知人什么时候开始,我变成了一个容易着急的人。

    行年渐长,许多要计较的事都不计较了,许多渴望的梦境也不再使人颠倒,表面看起来早已经是个可以令人放心循规蹈矩的良民,但在胸臆里仍然暗暗的郁勃着一声闷雷,等待某种不时的炸裂。

    仍然落泪,在读说部故事诸葛亮武侯废然一叹,跨出草庐的时候;在途经罗马看米开朗基罗一斧一凿每一痕都是开天辟地的悲愿的时候,在深宵不寐,感天念地深视小儿女睡容的时候。

    忽焉就四十岁了,好像觉得自己一身竟化成二个,一个正咧嘴嘻笑,抱着手冷眼看另一个,并且说:

    “嘿,嘿,嘿,你四十岁啦,我倒要看看你四十岁会变成什么样子哩!”

    于是正正经经开始等待起来,满心好奇兴奋伸着脖子张望即将上演的“四十岁时”,几乎忘了主演的人就是自己。

    好几年前,在朋友的一面素壁上看见一幅英文格言,说的是:

    “今天,是此后余生的第一天。”

    我谛视良久,不发一语,心里却暗暗不服:

    “不是的,今天是今生到此为止的最后一天。”

    我总是着急,余生有多少,谁知道呢?果真如诗人说的“百年梳三万六千回”的悠悠栉发岁月吗?还是“四季攸来往,寒暑变为贼,偷人面上花,夺人头上黑”的霸道不仁呢?有一年,眼看着患癌症的朋友史惟亮一寸寸的走远,那天是二月十四,日历上的情人节,他必然还有很绵缠不足的爱情吧,“中国”总是那最初也是最后的恋人,然而,他却走了,在情人节。

    我走在什么时候?谁知道?只知道世方大劫,一切活着的人都是叨天之幸,只知道,且把今天当作我的最后一天,该爱的,要来不及的去爱,该恨的,要来不及的去恨。

    从印度尼泊尔回来,有小小的人世间的得意,好山水,好游伴,好情怀,人生至此,还复何求?还复何夸?回来以后,急着去看植物园的荷花,原来不敢期望在九月看荷的,但也许咯什米尔的荷花湖使人想痴了心,总想去看看自己的那片香红,没想到她们仍在那里,比六月那次更灼然。回家忙打电话告诉慕容,没想到这人险阴,竟然已经看过了。

    “你有没有想到,”她说,“就连这一池荷花,也不是我们‘该’有的啊!”人是要活很多年才知道感恩的,才知道万事万物包括投眼而来的翠色,附耳而至的清风,无一不是豪华的天宠。才知道生命中的每一刹时间都是向永恒借来的片羽,才相信胸襟中的每一缕柔情都是无限天机所流泻的微光。

    而这一切,跟四十岁又有什么关连呢?

    想起古代的东方女子,那样小心在意的贮香膏于玉瓶,待香膏一点一滴的积满了,她忽然竟渴望就地一掷,将猛烈的馨香并作一次挥尽,啊!只要那样一度,够了。

    想起绝句里的剑客,“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似君,谁有不平事?”分明一个按剑的侠者,在清晨跨鞍出门,渴望及锋而试。

    想起朋友亮轩少年十七岁,过中华路,在低矮的小馆里见于右任的一幅联“与世乐其乐,为人平不平”,私慕之余,竟真能效志。人生如果真有可争,也无非这些吧?

    又想起杨牧一把纸扇,扇子是在浙江绍光买的,那里是秋瑾的故居,扇上题诗日:

    连雨清明小阁秋,

    横刀奇梦少时游。

    百年堪羡越园女,

    无地今生我掷头。

    冷战的岁月是没有掷头颅的激情的,然而,我四十岁了,我是那扬瓶欲作一投掷的女子,我是那挎刀直行的少年,人世间总有一件事,是等着我去做的,石槽中总有一把剑,是等着我去拔的。

    去年九月,我们全家四人到恒春一游。由于娘家至今在屏东已住了二十八年,我觉得自己很有理由把那块土地看作故乡了。阳光薄金,秋风薄凉,猫鼻头的激浪白亮如抛珠溅玉,立身苍茫之际,回顾渺小的身世,一切幼时所曾羡慕的,此刻全都有了。曾听人说流星划空之际,如果能飞快的说出祈愿便可实现,当时多急着想练好快利的口齿啊,而今,当流星过眼我只能知足的说:

    “神啊,我一无祈求!”

    可是,就在那一天,我走到一个小摊子前面,一些褐斑的小鸟像水果似的绑成一串吊在门口,我习惯后伸出手摸了它一下,忽然,那只鸟反身猛啄我一口,我又痛又惊,急速的收回手来,惶然无措的愣在那里。

    就在那一瞬间,我忽然忘记痛,第一次想起鸟的生涯。

    它必然也是有情有知的吧?它必然也正忧痛煎急吧?它也隐隐感到面对死亡的不甘吧?它也正郁愤悲挫忽忽如狂吧?

    我的心比我的手更痛了。这是我第一次遇见不幸的伯劳,在这以前它一直是我案头古老的《诗经》里的一个名字,“七月鸣”。

    便是伯劳了,伯劳也是“劳燕分飞”典故里的一部分。

    稍往前走,朋友指给我看烤好的鸟,再往前走,他指给我看堆积满地的小伯劳鸟的嘴尖。

    “抓到就先把嘴折下来,免得咬人。然后才杀来烤,刚才咬你的那种因为打算卖活的,所以嘴尖没有折断。”

    朋友是个尽责的导游,我却迷离起来。这就是我的老家屏东吗?这就是古老美丽的恒春古城吗?这就是海滩上有着发光的“贝壳沙”的小镇吗?这就是入夜以后诏气的蓝焰会从小泽里亮起来的神话之乡吗?“恒春”不该是“永恒的春天”吗?为什么有名的“关山落日”前,为什么惊心动魄的万里夕照里,我竟一步步踩着小鸟的嘴尖?

    要不要管这档子闲事呢?

    寄身在所谓的学术单位里已经是几十年了,学人的现实和计较有时不下商人,一位坦白的教授说:

    “要我帮忙做食品检验?那对我的研究计划有什么好处?这种事是该卫生部门管理部门做的,他们不做了,我多管什么闲事,我自己的Paper不出来,我在学术界怎么混?”

    他说的没有错,只是我有时会想起胡胡金铨的《龙门客栈》,大门碰然震开,白衣侠士飘然当户。

    “干什么的?”

    “管闲事的!”

    回答得多么理直气壮。

    我为什么想起这些?四十岁还会有少年侠情吗?为什么空中无中总恍惚有一声召唤,使人不安。

    我不喜欢“善心人士”的形象,“慈眉善目”似乎总和衰老、妇道人家、愚弱有关。而我,做起事来总带五分赌气性质,气生命不被尊重,气环境不被珍惜。但是,真的,要不要管这档闲事呢?管起来钱会浪费掉,睡眠会更不足,心力会更交瘁,而且,会被人看成我最不喜欢的“善士”的模样,我还要不要插手管它呢?

    教哲学的梁从香港来,惊讶的看我在屋顶上种出一畦花来。看到他,我忽然唠唠叨叨在嘻笑中也哲学起来了。

    “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我终于慢慢明白,我能管的事太少了,北爱尔兰那边要打,你管得着吗?巴基斯坦这边要打,你压得了吗?小学四年级的音乐课本上有一首歌这样说:‘看我们少年英豪,抖着精神向前跑,从心底喊出口号,要把世界重改造,为着民族求平等,为着人类争公道,要使全球万国间,到处腾欢笑。’那时候每逢刮风,我就喜欢唱这首歌顶着风往前走。可是,三十年过去了,我不敢再说这样的大话,‘要把世界重改造’,我没有这种本事,只好回家种一角花圃,指挥指挥四季的红花绿卉,这就是辛稼轩说的,人到了一个年纪,忽然发现天下事管不了,只好回过头来‘乃翁依旧管些儿,管竹、管山、管水。’我呢,现在就管它几棵花。”

    说的时候自然是说笑的,朋友认真的听,但我也知道自己向来虽不怕“以真我示人”,只是也不曾“以全我示人”,种花是真的,刻意去买了竹床竹椅放在阳台上看星星也是真的,却像古代长安街上的少年,耳中猛听得金铁交鸣,才发觉抽身不及,自己又忘了前约,依然伸手管了闲事。

    一夜,歇下驰骋终日的疲倦,十月的夜,适度的凉,我舒舒服服的独倚在一张为看书而设计的躺榻上,算是对自己一点小小的纵容吧!生平好聊天,坐在研究室里是与古人聊天,与西人聊天。晚上读闲书读报是与时人聊天,写文章,则是与世人与后人聊天,旅行的时候则与达官贵人或老农老圃闲聊,想来属于我的一生,也无非是聊了些天而已。

    忽然,一双忧郁愠怒的眼睛从报纸右下方一个不显眼的角落向我投视来,一双鹰的眼睛,我开始不安起来。不安的原因也许是因为那怒睁的眼中天生有着鹰族的锐利奋扬,但是不止,还有更多,我静静的读下去,在花莲,一个叫玉里的镇,一个叫卓溪乡古风村的地方,一只“赫氏角鹰”被捕了。从来不知道赫氏角鹰的名字,连忙去查书,知道它曾在几万年前,从喜玛拉雅和云南西北部南下,然后就留在中央山脉了,它不是台湾特有鸟类,也不是偶然过境的候鸟,而是“留鸟”,这一留,就是几万年,听来像绵绵无尽期的一则爱情故事。

    却有人将这种鸟用铁夹捕了,转手卖掉,得到五千元。

    我跳起来,打长途电话到玉里,夜深了,没人接,我又跑到桌前写信,急着找限时信封作读者投书,信封上了,我跑下楼去推脚踏车寄信,一看腕表已经清晨五点了,怎么会弄得这么晚的?也只能如此了,救生命要紧?

    跨车回来,心中亦平静亦激动,也许会带来什么麻烦,会有人骂我好出风头,会有人说我图名图利,会有人铁口直断说:“我看她是要竞选了!”不管他,我且先去睡两个小时吧!我开始隐隐知道刚才的和那只鹰的一照面间我为什么不安,我知道那其间有一种召唤,一种几乎是命定的无可抗拒的召唤,那声音柔和而沉实,那声音无言无语,却又清晰如面晤,那声音说:“为那不能自述的受苦者说话吧!为那不自伸的受屈者表达吧!”

    而后,经过报上的风风雨雨,侦骑四出,却不知那只鹰流落在哪里,我的生活从什么时候开始竟和一只鹰莫名其妙的连在一起了?每每我凝视照片,想象它此刻的安危,人生际遇,真是奇怪。过了二十天,我人到花莲,主持了两个座谈会,当晚住在旅社里,当门一关,廊外海潮声隐隐而来,心中竟充满异样的感激,生平住过的旅社虽多,这一间却是花莲的父老为我预定并付钱的,我感激的是自己那一点的善意和关怀被人接纳,有时也觉得自己像说法化缘的老僧,虽然每遭白眼,但也能和人结成肝胆相照的朋友,我今夕蒙人以一饭相款,设一榻供眠,真当谢天,比起古代餐风露宿的苦行僧,我是幸运的。

    第二天一早搭车到宜兰,听说上次被追索的赫氏角鹰便是在偷运台北的途中死在那里。我和鸟类专家张万福从罗东问到宜兰,终于在一家“山产店”的冻箱里找到那只曾经搏云而上的高山生灵,而今是那样触手如坚冰的一块尸骨。站在午间陌生的不市镇上,山产店里一罐罐的毒蛇药酒,从架上俯视我。这样的结果其实多少也是意料中的,却仍忍不住悲怆。四十岁了,一身仆仆,站在小城的小街上一家陈败的山产店前,不肯服输的心底,要对抗的究竟是什么呢?

    和张万福匆匆包了它就赶北宜公路回家了,黄昏时在台北道别,看他再继续赶往台中的路,心中充满感恩之意。只为我一通长途电话,他就肯舍掉两天的时间,背着一大包幻灯片,从台中台北再转花莲去“说鸟”。此人也是一奇,阿美族人,台大法律系毕业,在美军顾问团做事,拿着高薪,却忽然发现所谓律师常是站在有钱有势却无理的一边,这一惊非同小可,于是弃职而去,一跑跑到大度山的东海潜心研究起鸟类生态来。故事听起来像江洋大盗忽然收山不做而削发皈依、反渡起众人一般神奇。而他却是如此平实的一个人,会傻里傻气呆在野外从早上六点到下午六点,仔细数清楚棕面莺的母鸟喂了四百八十次小鸟的记录。并且会在座谈会上一一学鸟类不同的鸣声。而现在,“赫氏角鹰”交他去做标本,一周以后那胸前一片粉色羽毛的幼鹰会乖乖的张开翅膀,乖乖的停在标本架上,再也没有铁夹去夹它的脚了,再也没有商人去辗转贩卖它了,那永恒的展翼啊!台北的暮色和尘色中,我看他和鹰绝尘而去,心中的冷热一时也说不清。

    我是个爱鸟人吗?不是,我爱的那个东西必然不叫鸟,那又是什么呢?或许是鸟的振翅奋扬,是一掠而过将天空横渡的意气风发,也许我爱的仍不是这个,是一种说不清的生命力的展示,是一种突破无限时空的渴求。

    曾在翻译诗里爱过希腊废墟的漫草荒烟,曾在风景明信片上爱过夏威夷的明媚海滩,曾在线装书里迷上“黄河之水天上来”,曾在江南的歌谣里想自己驾一叶迷途于十里荷香的小舟……而半生碌碌,灯下惊坐,忽然发现魂牵梦索的仍是中央山脉上一只我未曾及睹其生面的一只鹰鸟。

    四十岁了,没有多余的情感和时间可以挥霍,且专致的爱脚跟脚下的这片土地吧!且虔诚的维护头顶的那片青天吧!生平不识一张牌,却生就了大赌徒的性格,押下去的那份筹码其数值自己也不知道,只知道是余生的岁岁年年,赌的是什么?是在我垂睫大去之际能看到较澄澈的河流,较清鲜的空气,较青翠的森林,较能繁息生养的野生生命……输赢何如?谁知道呢?但身经如此一番大搏,为人也就不枉了。

    和丈夫去看一部叫《女人四十一技花》的电影,回家的路上格格笑个不停,好莱坞的爱情向来是如此简单荒唐。

    “你呢?”丈夫打趣,“你是不是女人四十一枝花?”

    “不是,”我正色起来,“我是‘女人四十一枚果’,女人四十岁还作花,也不是什么含苞盛放的花了,但是如果是果呢,倒是透青透青初熟的果子呢!”

    一切正好,有看云的闲情,也有犹热的肝胆,有尚未怍敛也不想收敛的遭人妒的地方,也有平凡敦实容许别人友爱的余裕,有高龄的父母仍容我娇痴无忌如稚子,也有广大的国家容我去展怀一抱如母亲,有霍然而怒的盛气,也有湛然一笑的淡然。

    还有什么可说呢?芽嫩已过,花期已过,如今打算来做一枚果,待果熟蒂落,愿上天复容我是一粒核,纵身大化,在新着土处,期待另一度的芽叶。

                                       月,阙也

                                        张晓风

   "月,阙也"那是一本二千年前的文学专书的解释。阙,就是"缺"的意思。

   那解释使我着迷。

   曾国藩把自己的住所题作"求阙斋",求缺?为什么?为什么不求完美?

   那斋名也使我着迷。

  "阙"有什么好呢?"阙"简直有点像古中国性格中的一部分,我渐渐爱上了阙的境界。

   我不再爱花好月圆了吗?不是的,我只是开始了解花开是一种偶然,但我同时学会了爱它们月不圆花不开的"常态"。

   在中国的传统里,"天残地缺"或"天聋地哑"的说法几乎是毫无疑问地被一般人所接受。也许由于长期的患难困顿,中国神话对天地的解释常是令人惊讶的。

   在《淮南子》里,我们发现中国的天空和中国的大地都是曾经受伤的。女娲以其柔和的慈手补缀抚平了一切残破。当时,天穿了,女娲炼五色石补了天。地摇了,女娲折断了神鳌的脚爪垫稳了四极(多像老祖母叠起报纸垫桌子腿)。她又像一个能干的主妇,扫了一堆芦灰,止住了洪水。

   中国人一直相信天地也有其残缺。

    我非常喜欢中国西南部有一少数民族的神话,他们说,天地是男神女神合造的。当时男神负责造天,女神负责造地。等他们各自分头完成了天地而打算合在一起的时候,可怕的事发生了;女神太勤快,她们把地造得太大,以至于跟天没办法合得起来了。但是,他们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们把地折叠了起来,形成高山低谷,然后,大地才虚合起来了。

  是不是西南的崇山峻岭给他们灵感,使他们想起这则神话呢?

  天地是有缺陷的,但缺陷造成了皱折,皱折造成了奇峰幽谷之美。月亮是不能常圆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当我们心平气和地承认这一切缺陷的时候,我们忽然发觉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接受的。

  在另一则汉民族的神话里,说到大地曾被共工氏撞不周山时撞歪了--从此"地陷东南",长江黄河便一路浩浩森森地向东流去,流出几千里的惊心动魄的风景。而天空也在当时被一起撞歪了,不过歪的方向相反,是歪向西北,据说日月星辰因此哗啦一声大部分都倒到那个方向去了。如果某个夏夜我们抬头而看,忽然发现群星灼灼然的方向,就让我们相信,属于中国的天空是"天倾西北"的吧!

  五千年来,汉民族便在这歪倒倾斜的天地之间挺直脊骨生活下去,只因我们相信残缺不但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美丽的。

  而月亮,到底曾经真正圆过吗?人生世上其实也没有看过真正圆的东西,一张葱油饼不够圆,一块镍市也不够圆,即使是圆规画的圆,如果用高度显微镜来看也不可能圆得很完美。

  真正的圆存在于理念之中,而在现实的世界里,我们只能做圆的"复制品"。就现实的操作而言,一截圆规上的铅笔心在画圆的起点和终点时,已经粗细不一样了。

  所有的天体远看都呈球形,但并不是绝对的圆,地球是约略近于椭圆形。

  就算我们承认月亮约略的圆光也算圆,它也是"方其圆时,即其缺时"。有如十二点正的钟声,当你听到钟声时,已经不是十二点了。

   此外,我们更可以换个角度看。我们说月圆月阙其实是受我们有限的视觉所欺骗。有盈虚变化的是月光,而不是月球本身。月何尝圆,又何尝缺,它只不过像地球一样不增不减的兀自圆着--以它那不十分圆的圆。

  花朝月夕,固然是好的,只是真正的看花人那一刻不能赏花?在初生的绿芽嫩嫩怯怯的探头出土时,花已暗藏在那里。当柔软的枝条试探地在大气中舒手舒脚时,花隐在那里。当蓓蕾悄然结胎时,花在那里。当花瓣怒张时,花在那里。当香销红黯委地成泥的时候,花仍在那里。当一场雨后只见满丛绿肥的时候,花还在那里。当果实成熟时,花恒在那里,甚至当果核深埋地下时,花依然在那里。

  或见或不见,花总在那里。或盈或缺,月总在那里,不要做一朝的看花人吧!不要做一夕的赏月人吧!人生在世那一刻不美好完满?那一刹不该顶礼膜拜感激欢欣呢?

  因为我们爱过圆月,让我们也爱缺月吧--它们原是同一个月亮啊!

 例文卷                         

                                                                                      

 

【优秀例文】

忍痛搏击,傲视苦难

高三16班  高军

痛苦是什么,是被处以宫刑,受尽凌辱的悲愤;是身体高度残疾只能与轮椅相伴的沉痛;是被处以膑刑身心受到打击的彷徨……

面对痛苦,有人申诉天下,告知他人,以示自己有多痛,多苦;亦有人忍痛不言,傲视苦,积蓄力量,与痛搏击。两者相比,忍痛搏击,更能成功。

阵阵如雷的战鼓已然远去,逝不去的是人性的坚强。勾践,命运让其成为阶下囚,国土沦丧,让其感到前途迷茫。但是苦难没有磨灭他坚强的品性,痛苦亦不能让他颓废,于是便有了卧薪尝胆的千古美谈,他忍痛十年,一击灭吴。故,苦难来临时,无需多言,隐忍不发,以磨心性,积蓄力量,忍痛搏击,才能成功。

   “我要带领国家和人民成为一只美丽的蝴蝶”的竞选口号使他以高票当选为总理,并在1997年再次获胜连任总理,他便是被加拿大人民亲切地称为“蝴蝶总理”的让·克雷蒂安。可是又有谁知道这个传奇人物曾因疾病导致左脸局部麻痹,嘴角畸形,讲话时嘴巴总是向一边歪,而且还有一只耳朵失聪的病痛呢。他小的时候说话口吃,为了矫正自己的口吃,他模仿古罗马一位有名的演说家,每天在嘴里含一块小石子讲话、朗诵。嘴巴和舌头被石子磨得鲜血直流,母亲心疼地劝他放弃,他对母亲说:“每一只漂亮的蝴蝶,都是自己冲破束缚它的茧之后才变成的。我一定要做一只美丽的蝴蝶。”这过程是痛苦的,可是他并没有多言,他选择了自强不息,忍痛搏击,用行动代替语言,终于使他人生发生了蜕变,登上了辉煌的顶点。

南非前总统“南非国父”曼德拉,他长达十多年为牢狱所苦。在狱中,看守们苛待犯人,让他们一直做苦力,给很少的食物。但曼德拉从不言苦,用他的乐观,用他的善意感化看守。在南非共和国立国之日,曼德拉还邀请了三位看守参加,他向世人亲身讲述了爱、宽容与和平。他不在南非这个被侵略、有着多民族的国家里言痛,让南非成为少数复国而不爆发大规模复仇的国家。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痛而不言,傲视苦难,一生搏击,走向成功!

痛而不言是坚强

——高三20班   赵志睿

人生是一条布满荆棘的路,往往会经历种种的痛,正如泰戈尔说的,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如果说痛了就言是一种本能,痛了善言是一种智慧,那么痛而不言就是人性的坚强,是毅力的顽强。

    痛而不言,用坚强去建立丰功伟绩。

    韩信,一千古将才,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与张良并称大汉双星,与萧何.张良并称大汉三杰,就是这样一位功成名就的将军,当年也有过不堪回首的痛,他当年受过胯下之辱,这岂不是人生的一大痛,但是,韩信却没有诉说,而是化悲愤和屈辱为坚强和力量,辅助刘邦建立了繁荣昌盛的大汉王朝,功不可没。正是因为韩信的痛而不言,化痛恨为坚强,才使得他丰功伟绩,使他的人生意义非凡,使他的名字千古流芳。

   痛而不言,用坚强去铸就传奇人生。

   手持青龙刀,坐骑赤兔马,身高九尺,髯长二尺,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唇若涂脂,威风凛凛,气质非凡,他就是三国虎将关羽。关羽刮骨疗毒的故事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在那个"麻沸散"还没发明出来的年代,直接割肉刮骨疗毒,恐怕没有人能撑住,关羽却说“刮”,华佗但是要用铁链将其捆住,怕他忍不住疼痛会挣扎,关羽说:“不必了."只见关羽一边刮骨疗毒,一边与马超镇定自若的下棋,身上汗如雨下,但是整个过程却一声没吭,华佗都惊呆了。正是因为关羽的痛而不言,才使得他的人生充满传奇色彩,正是因为他的痛而不言,才有了化痛为坚强,过关斩将.水淹七军的威武霸气,成为当之无愧的武圣。

   痛而不言,用坚强去成就千古霸业。

   越王勾践被捕后,为吴王洗马,这是人生的一大痛事,但是勾践却是默默不语,痛而不言,而是卧薪尝胆,激励自己,积蓄力量,终于时机来临。三千越甲吞吴,使勾践成就了自己的霸业,正是因为勾践的痛而不言,化痛为坚强,才使他东山再起。

   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痛而不言,才是坚强勇毅,才是威武霸气,痛而不言,化痛为力量,为坚强,才是人生的正确选择,才能使人充满传奇。

 

蚕·茧·蝶

高三17班 袁锦波

小溪回转流淌,若想奔向大海的怀抱,必须冲破群山叠嶂的阻挡;种子蓄势待发,若想接受阳光的沐浴,必须冲开泥土的屏障;蝶蛹身居茧中,若想拥抱湛蓝的天空,必须破开茧的束缚。破开人生之茧,才能展现人生精彩,做一个大写的人。

岳飞冲破了物欲的束缚,驰骋沙场,精忠报国。

在那金戈铁马,山河破碎的年代里,岳飞就立下“还我河山的”壮志,他带领万千将士“饥餐胡虏肉,渴饮匈奴血”英勇驰骋沙场,屡立战功。宋高宗以豪宅珠宝褒奖他时,他婉言谢绝,大喊:“国破家何安!”随即披战甲提金戈奔赴黄沙茫茫的战场,倘若他不能够摆脱物欲的束缚,把自己埋在给温柔富贵乡里,又怎会有让百万金兵望风而逃的一代抗金名将。

陶渊明冲破名缰利锁的束缚,以菊为友,南山放歌。

在那奸佞当道是非不明的官场中,他并没有同流合污,而是在彭泽做了短暂的县令之后,不愿为五斗米折腰而弃官归田,他沉醉于欣欣向荣的林中,流连于泉涓涓而始流的乡间,“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因此留下了许多歌咏这种生活的田园诗篇,这些诗篇作为一种精神财富留传后世而不朽。他正是由于摆脱了名缰利锁的束缚,才拥有了宁静如水淡泊如菊的人生境界。

项羽没有勇气冲过那湍急的河流,最终血染乌江之畔;和珅没能禁住金钱的诱惑,最终留下千古骂名。

当项羽身陷四面楚歌之境,被逼乌江之畔,他思想的空间被失败的悲情和羞辱之心充斥,已经丧失了渡江的勇气。面对如泣如诉的滔滔江水,英雄悲叹“无颜见江东父老”,一抹寒光闪过,悲壮的瞬间定格在血色长空。和珅整天纸醉金迷,贪金婪银,陶醉于功名利禄中,只知阿谀逢迎的他最终死在银装玉裹的茧中。倘若项羽能冲破思想的束缚,“江东弟子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历史或许会被改写。和珅正是由于不知收敛,才最终落得个被嘉庆帝以一条白绫赐死的下场。

世事纷扰,形形色色的牢笼束缚着我们,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像庄子那样,虽是一尾曳尾于涂的陋鱼,却依然追求化蝶的境界,守望着心灵的月亮,如蒲公英那样放飞自己。

只为破茧而出的美丽

高三16班 高婷

 

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

                                                 ——题记

鹰经受了无数风雨的击打,所以遨游天际;骏马经受千万里奔跑的锤炼,所以驰骋狂野;梅花经受冬日严寒的考验,所以芳香扑鼻;蝴蝶经受破茧的痛苦,所以美丽动人。经受一切磨难,只为破茧而出时的美丽。

坚守后的美丽。

苏武北海牧羊,不屈于威逼利诱,面对李陵的劝降,他矢志不渝。十九年的坚守,“始以强壮出,及还,须发尽白”,终得回归。因为坚守,所以名垂千古。苏武的美丽,在于羁留匈奴十九年的无怨无悔。

贬谪后的美丽。

他曾有“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情”,也有“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的感慨,但他却不失“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豁达。从被贬谪的苦闷到对坎坷处之泰然的豁达,从壮志未酬的悲愤到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洒脱,黄州之于苏轼,正如茧之于蚕,正如余秋雨所言:“这一切,使苏东坡经历了一次整体意义上的脱胎换骨,也使他的艺术才情获得了一次蒸馏和升华,他,真正地成熟了--与古往今来许多大家一样,成熟于一场灾难之后,成熟于灭寂后的再生,成熟于穷乡僻壤……”苏轼的美丽在于遭受风雨之后的超然洒脱与旷达。

磨难后的美丽。

史铁生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他是那么的不甘,每天,轮椅便成为了家与地坛连接的质点。日出日落,四季交替,他用十几年的光阴思考,从地坛的一草一木、小虫飞鸟、来往路人中,他感悟到生命的真谛,渐渐解开了心中的绳索。“一沙一世界,一人一乾坤,何必执著于暂时的得于失欢快与痛苦!”史铁生如是说。十几岁时的他把自己的心用厚厚茧包裹起来,三十几岁的他终于突破了心中的这层茧,他选择了用另一种方式站了起来!史铁生的美丽在于磨难之后的从容与顿悟。

世界以痛吻我,我要回报以歌。

-------后记

 

永不言弃

刘盼

不抛弃,不放弃。

当你认为为时已晚的时候,其实是最早的时候。当你放弃的时候,确实已经晚了。或许,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必然遭遇含泪的奔跑,都必然经历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悲壮。

    梵高就是一个敢于在火中取栗的人。为了绘画,一生中遭遇了多少悲惨遭遇,经历了爱情的折磨,生活的潦倒,被放逐的梵高在心灵的废墟中寻找着取暖的炉火,哪怕是这炉火将他毁灭。他也从不放弃,他对艺术的狂热,执着的追求。在严酷的现实生活的压迫下,大地在他脚下塌陷,他活在了风暴里。他的灵魂不断地破碎下去。但他决不撤退!因为他说:“一切我向着自然创造的,是栗子,从火中取出来的。”

那么,音乐巨人贝多芬则是经历了浴火重生的悲壮。命运加在贝多芬身上的不幸是将他灵魂锁闭在磐石一样密不通风的“耳聋”之中。这犹如一座永无天日的幽囚的小室,牢牢地困住了他。如果是我,可能就会真的感到永无天日了。放弃,可能就是必然的选择。而贝多芬却不是如此,他诚然孤独,可是有“永恒”为伴。在他的世界,虽然看似永无天日,但是依然飘荡着优美的旋律。那是永不言弃的旋律。

如果没有曹雪芹的永不言弃,怎会有现在的经典名著《红楼梦》。逆境能摧毁人,也能锻炼人。对于有坚强意志,永不言弃的人来说,逆境只不过是展示其毅力的一个平台,是其奋斗的缩影。晚年的曹雪芹移居北京西郊,生活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他仍然坚忍不拔地从事“红楼梦”的写作和修订。那是他的坚持,不放弃,真是“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溶溶月,淡淡月,曹雪芹的名字留在了弥留花香的空气里,没有放弃的《红楼梦》,如今有了众多致力于红学的学者。

我不愿意说“假如”,因为这样就会给自己留下一条后路,然后我一定没有勇气继续下去。所以,不要给自己找任何借口。永不放弃,就这样一直走下去,你会看见你期待已久的曙光。

 

永不言弃

王超

滴水穿石,不是靠力,而是因为不舍昼夜。

人生路上,一路高歌一路辉煌,不是因为命运的垂青,而是因为永不言弃。

很多时候,我们只要再坚持一分钟,多做一次努力,就能反败为胜,抵达人生的巅峰。因此,当我们面对人生的挑战,我们要坚定一个信念,那就是:永不言弃!

永不言弃,才能领略人生的风景。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亲身经历了游褒禅山的过程,王安石发出了震撼人心的慨叹。世间美妙的景象,往往在险远的地方。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领略不到最美的风景。没有伟大的志向,他们放弃了。没有足够的力气,他们放弃了。面对别人的懈怠,他们同样心安理得地放弃了。王安石说:“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然而,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的内心不可能无悔,他们的人生也不能无憾,因为他们没有做到“尽吾志”。因此,在生活中,我们决不能轻言放弃。那种因一时的挫折而停止尝试的人,永远不会成功。当我们面对困难,窘境,甚至是失败的时候,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咬紧牙关,永不言弃!

永不言弃,意味着勇往直前,在命运风暴中奋斗。

一代大师贝多芬,用坚韧无比的生的意志,挑起整个生命的重荷及命运的担子。命运加在贝多芬身上的不幸是将他灵魂锁闭在磐石一样密不透风的“耳聋”之中。这犹如一座永无天日的幽囚的小室,牢牢地困住了他。不过反过来另一方面,“聋”虽然带来了无可比拟的不幸和烦忧,却也铸就了他伟大的人格和不朽的灵魂。在命运面前,他没有言弃。他用一颗坚忍的心,演奏着一曲绝妙的命运的交响。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主动放弃的理想,没有不可抵达的巅峰。生命是有限的,但希望是无限的。只要我们把痛苦和悲伤埋进昨天,只要我们永不言弃,我们的生命就一定会焕发出迷人的光彩。

 

永不言弃

李艳秋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古老的名言折射出永不言弃的光芒。也许前行的路上一片渺茫,但谁知道下一个转角后不会是一片光明呢?坚持不懈,永不言弃,才有可能走向成功,

永不言弃,要有一个坚定的梦想。海伦凯勒说:“一个人如果有了高飞的冲动,他就不会在地上爬。”安徒生就是这样做的,尽管出身贫寒,尽管相貌平庸,但是凭着对表演的热爱和对写作的热忱,他坚持下来,并最终成为了世界著名的童话作家,成为孩子们心中的国王。“我并不是一无所有,至少我还有梦想,有梦,就有成功的希望。”安徒生这样说。面对生活,他用对理想的热爱坚持下来,尽管历经磨难也不曾轻言放弃。永不言弃,使他实现了梦想。

永不言弃,需要有坚韧的毅力。太史公司马迁的事迹为人所传颂,因为他用生命去写作,即使买你对残忍的刑罚,面对世人的嘲笑,也不轻言放弃,含辛茹苦几十载,若非有常人所难以坚守的毅力,如何写出如《史记》这般的千古绝唱呢?可见毅力对于成功,毅力对于永不言弃是多么重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和毅力才能展现出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大无畏和潇洒气概。

永不言弃,还需要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眼睛看到光明与生机,才能使体内饱含热情,赋予生命新的启示与发现。“微笑天使”金晶,尽管失去了双腿,但却身残志坚,用毅力撑起身躯,用微笑面对人生。面对歹徒,她用蔑视与高傲的微笑守护圣火;面对比赛,她用骄傲与自豪的微笑来守护国家的荣誉。残疾又怎样,只要有希望来书写永不言弃,成功就在望。

永不言弃是智者的体现,是勇者的写照。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当一个人有坚定的理想,并且坚持不懈地坚守住它不为困难所动摇,即使困难丛生仍然守住希望,如此永不言弃,人生又如何不会交付一张满意的答卷呢?

    永不言弃,成功才有希望。

 

永不言弃

胡举静

人生路上,不可能永远都是一帆风顺,挫折、失败在所难免,当我们面对这些不如意时,我们需要的正是一种永不言弃的精神状态,坚持到底,直至成功。

永不言弃是一种执着的信念。当史铁生得知自己患了严重鞥的糖尿病,他曾经在抑郁与无奈中无法自拔,挣扎了十年之久,他无法理解命运为何对他这样不公,他曾想过要放弃自己热爱的写作,可是内心那股顽强的源于生命的冲动促使他选择提起笔继续写作。他为人类留下了宝贵的文学财富,《我与地坛》《病隙笔谈》等优秀作品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青睐,是坚持让他在忍受病痛后重新振作,是永不言弃的执著造就了他响亮的人生。

永不言弃是自我救赎的捷径。曹雪芹完成他的《红楼梦》可谓是“字字看来都是血”,他晚年贫困交加在北京西郊时“蓬牗茅椽,绳床瓦灶,”“举家食粥常赊酒”在这样的艰苦条件下,他并没有轻言放弃,一次次尝试,一次次删改,最终完成了我国古典文学的光辉巨著。    也许有些人会认为曹雪芹写《红楼梦》仅仅是揭露那些礼仪荣膺之族,钟鸣鼎食之家内部的腐朽与堕落,然而只有作者深知他写这些绝不是为了给别人消愁解闷,而是把自己一生“历尽悲欢离合世态炎凉”的经历加以艺术的提炼与概括,是表达他对人生社会的认识,寄托自己的情怀。是永不言弃的精神状态使曹雪芹历经十年辛苦完成巨作,同时也是这种可贵的精神品质让曹雪芹完成了对自我的救赎。

永不言弃是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面对人生路途中的艰难险阻,我们也许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放弃,另一个是坚持,如果选择前者那么我们成功的机会为零,但如果我们选择后者,那么就有十分的把握取得成功,贵在坚持,贵在永不言弃。

当我们感觉疲倦时,当我们有松懈之感时,我们的思想不能懈怠,如果我们选择不放弃,那么我们的人生就有一万种可能。如果我们轻言放弃,成功之神永远都不会眷顾。

采撷执著的羽翼,带着坚持的信念踏上征程,收获成功。

艰难玉成

宋振红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説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於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苦难有多深,人生的荣耀就有多高远。”这句话不正是对张悉妮的真实写照么?我国“90”后张悉妮,和贝多芬有着类似的遭遇,她,三岁因药物中毒而永久性失聪。她没有抱怨生命的不公,而是在自己崎岖的人生道路上蹒跚学步,跌倒了,哭过了,擦干了泪水,又站起来了,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她终于可以奔跑了。在安静的世界里,她放飞想象,改编了《此地无银三百两》。而后,又写下了长篇小说《童年无忌三国志》,谱写了自己的文学之梦。

泰戈尔说过: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炼,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可见苦难对于人生的作用。苦难是成功的催化剂。盖文王拘而演《周易 》 ,仲尼厄而作 《 春秋 》 ;屈原放逐,乃赋 《 离骚 》 ;左丘失明,厥有 《 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 《 吕览 》;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 三百篇, 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

我们的生命,有时候就像泥沙,你可能慢慢地像泥沙一样,沉淀下去了。一旦你沉淀下去了,也许你不用再为了前进而努力了。但是你却永远见不到阳光了。所以,不管你现在的生命是怎样的,一定要有水的精神,像水一样不断地积蓄自己的力量,不断冲破障碍。不担心血液是混浊的,因为有奔流就有呼啸,死亡总是静悄悄的。有奔流就有泥沙,死亡总是苍白而干净的。

惟有不息的奔流,才有超越高山峡谷的壮观,才有无边无际的壮阔。

对于风雨,逃避它,你只有被卷入洪流;迎向它,你却能获得生存。

 

风雨人生

王超

“无可奈何花落去”只为那风雨人生;“卧薪尝胆,破釜沉舟”只为那风雨人生;“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只为那风雨人生。

人生的苦难与挫折,虽然阻挡了我们前行的步伐,却也造就了我们坚韧的信念和意志。生命因苦难而精彩,人生因风雨而辉煌。

无畏风雨,尽显无悔人生。当贝多芬双耳失聪,他却能在这样的磨难下创造出不朽的交响曲,震撼人的心灵,那是因为他不屈服命运的打压,顽强地抗拒命运,才谱写出了人类的心灵之歌;当司马迁遭受宫刑,却能在这样的耻辱中写成史记,汗青溢光,那是因为他有坚定如山的信念,刚毅如铁的意志,才成为一代“史圣”。他们懂得承受苦难,不为挫折所吓倒,因而在失败中开拓出一条新路。

直面风雨,绽放精彩人生。“莫听风雨打叶声,何妨吟笑且徐行,”是苏轼的超脱赋予人生真正的意义;“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是李白的乐观,豁达点燃生命的激情。在人生的苦难面前,如果一个人畏惧了,退缩了,颓废了,那么他也就真正失去了人生最美的风景。直面风雨,是“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豪迈,是“也无风雨也无晴”的豁达,更是“在沉默中爆发”的勇气。

战胜风雨,收获辉煌人生。爱迪生说:“坚强者能在命运风暴中奋斗”而居里夫人就是生活中的强者。在一次偶然的事故中,居里夫人的丈夫不幸丧生,这沉重的打击,使得她陷入深深的静默孤寂之中。然而,居里夫人并没有被痛苦压倒,而是化悲痛为力量,以惊人的毅力继续科学研究,在19911年第二次荣获了诺贝尔奖。正是因为居里夫人能够直面人生的风雨,不为挫折所缠绕,才能够战胜命运,以坚韧的毅力创造出科学史上的奇迹。人生难免遭遇痛苦,重要的是以什么心态面对。战胜风雨,迎接我们的,将是一片姹紫嫣红的春光。

正如奥斯特洛夫斯基所说:“人的生命似洪水在奔流,不遇着岛屿、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困难和挫折托起我们人生的风帆。无畏挫折,直面挫折,战胜挫折,我们才能在人生的鲜花大道上,昂然前行。

背后的秘密

临沭二中高二24班  王裕涛

光彩华丽的背后定有鲜为人知的付出,美丽娇艳的背后定有无懈的坚持,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其自身的奥秘,不要迷信表面现象,要去挖掘其内在的奥秘,也许前面会别有一番洞天。

不要被假象所迷惑,要去探究其真理。

三国演义中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干,让诸葛亮在十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聪明的诸葛亮借助自己对天文地理的知晓,事先准备了二十条船,船上有三十名军士、青布幔和一千多个草把子,他利用漫天的大雾,下令让船一字排开并让军士们一边擂鼓一边呐喊。曹军见江上雾很大便叫一万多名弓弩手在岸边射箭。天还没亮二十条船上的草把子已经插满箭了。才三天的功夫,诸葛亮就满载而归。假如当初曹操听到擂鼓声时,派人去侦察一下情况,那么他或许不会白白的浪费那么多只箭,假如曹操不被一时的假象所蒙蔽或许就不会有草船借箭的佳话,历史或许会重新改写。

不要凭空臆想,要勇于实践。

伟大的科学成就不是凭空臆想的,而是经过了千万次的尝试,在实践中探究摸索出来的。居里夫人一生清贫,在年少求学之时已离开祖国。在科学领域里孜孜不倦追求多年之后,她终于在金属中提炼出“钋”这种放射性元素。倘若没有无数次不分黑白昼夜的实验,又怎么会有这么伟大的发现,倘若只有凭空臆想的的纸上谈兵,又怎么会有两次获诺贝尔奖的殊荣!

不要放大困难,要敢于尝试。

尝试是走向成功的必经之路。

李时珍李时珍跋山涉水,遍尝百草,才有医学巨著《本草纲目》的问世。无数不知名的草被他亲自品尝一一鉴别因而成为治病的良药。如果他不敢去尝试草药,就不会有那么多疑难杂症得以治疗,如果没有他的遍尝百草,又怎会有《本草纲目》的传奇!

有些植物色彩艳丽,但其剧毒无比,人生亦如此。生活中处处充满了假象,这些假象迷惑着我们。我们要敢于探究真理,勇于实践,敢于尝试,前面的风景定会是一片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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