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史》:追寻中国诗歌与历史的关系
王建平
“诗史”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文学概念。唐人孟棨在《本事诗》中首先使用该词来指称杜诗。到宋代,“诗史”已经得到文人们的广泛称引。后经明清两代文人持续地辩论与阐发,“诗史”一词遂成为拥有丰富内涵和深远影响的重要文学概念。在不同的时代或相同时代的不同语境中,“诗史”的内涵往往存在差异,甚至是大相径庭,令人难以正确理解与把握。从1934年以来,方孝岳、苏雪林、胡云翼、陈冠同、顾实、陈延杰、傅东华、黄节、郑振铎、冯至、周祖譔、陈友琴、贺昌群、钱钟书等许多著名学者都对“诗史”说做出了专门的论述,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可以继续追问。例如,在历史上,“诗史”概念到底有哪些内涵?它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影响?为什么有些人要反对“诗史”,有何理由,理由是否成立?“诗史”说有这么大的影响,是不是已经触及了中国学的本质问题?诸如此类,都还没有得到充分地阐述。这就使得学界有必要在今日彻底梳理“诗史”概念的内涵,展开精微辨析工作的同时,阐发其深层的理论意义。
有鉴于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张晖博士出版了《诗史》(台湾学生书局2007年)一书,对以上问题做出了回答。该书致力于廓清历代各类“诗史”说的内涵和外延,考察了“诗史”说通过何种途径建立并发展起来的历史过程。在建构“诗史”概念历史发展之时,则以扎实的文献为基础,讲求细致的描述,并尽量围绕问题来展开讨论,从而对相关问题既有历史的呈现更有理论的阐述。
关于“诗史”概念的起源问题,学界一向非常重视。日本学者浅见洋二曾发表长篇论文“诗史”说新考讨论收入氏著《距离与想像——中国诗学的唐宋转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张晖通过对李白故事流传文献的考察指出孟綮在本事诗中提出“诗史”概念,并非如前入所说的那样随意。作者对本事诗的“细读”精辟不下于浅见洋二,且又能提出新思路。他从孟綮的文学思想出发,指出“诗史”概念甫一诞生就已经笼罩在春秋学说和抒情传统之中。这个论点在随后讨论明清大量“诗史”说的时候被不断提出并加以深化成为该书最富启发的论点之一。
张晖在探讨宋代问题时采用的叙述策略与讨论本事诗时完全不同。他明确提出并不希望将宋代众多的“诗史”说整理成有系统或有条理的面貌而是依据宋代各种“诗史”说的产生年代将宋代“诗史”说划分为北宋仁宗末年到哲宗初年(1060—1090)、徽宗钦宗朝(1101—1127)、南渡之后(1127—1218)、宋末元初(1250—1286)四个阶段来加以讨论,着重分析了每个时段中“诗史”说的主要内涵及其所具有的理论意义。这种注重挖掘和打捞历史碎片的写作方法无疑受到福柯“知识考古学”的影响。张晖注意到“诗史”说的一些主要内涵在北宋时期已经诞生,进入南宋之后,“诗史”说的内涵便开始逐渐收窄。在“诗史”概念被不断赋予新的内涵之际,“诗史”二字更作为杜诗的代称被反复提及,而且被运用到评价杜诗之外的诗歌上,使得原本局限于杜诗批评的“诗史”概念逐渐成为文学批评上的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术语。同时因为本书侧重还原历史面貌,就可以发现宋代各个时期的“诗史“说关心的问题很不一样,它们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即使是有着相同内涵的“诗史”说,也会反复出现在不同的时期。如强调字句出处的“诗史”说,在徽宗、钦宗朝和宋末都曾出现;强调知人论世的”诗史”说,在南渡之后和宋末也都存在。作者认为,这种杂乱无序正是“诗史”说在宋代——“诗史”说的早期阶段——发展的真实状态,而作者的任务正是要把这种杂乱无序尽量地给予呈现。
该书随即探讨“诗史”概念在明代复古诗论中所引起的争论。明代复古诗论中的重要人物如杨慎、王世贞、许学夷等都对“诗史”概念有大量的论述,而且互相之间产生不少争论。学术界对这些争论有着丰富的研究着眼点,多在于评骘孰对孰错。《诗史》则跳出了孰对孰错的思路。经过考察,作者认为,明代复古诗论表面上虽然分歧非常之大,而且一直处于激烈的争论之中,但他们对于“诗史”概念的理解,实际上几乎都集中在一个问题之上:诗歌如何记载时事?杨慎内心支持“诗史”概念,但仍希望诗歌能够做到含蓄蕴藉或意在言外地记载时事,而不是以直陈的方式记载时事。王世贞则举出“赋”的创作手法,试图说明诗歌本来可以直截了当地记载时事,何必含蓄蕴藉。即使表面上极端反对“诗史”的许学夷,实际上也赞同诗歌应该记载时事,他只是希望诗歌在叙事上不要直陈,记载时事时应该通过“抑扬讽刺”的方法来保持诗歌的文体特征,而不被历史叙事所同化。综合而言,明代复古诗论虽然在表面上有颇多歧异,但背后的思路相当一致,均认可诗歌应该记载时事的“诗史”内涵。
清初“诗史”说则呈现出相对一致的情况。经过明代复古诗论的争辩之后诗歌应该记载时事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作者经过大量的文献梳理后认为,清初,对于“诗史”说的大量讨论,并没有跳离这个基本的认识,但讨论时各有侧重。王夫之主张将诗歌和历史严格区分,但不反对作者在诗歌中以美刺的方式来表达对政治和时事的意见。王夫之的说法在当时并无影响。钱谦益、黄宗羲、屈大均等人不约而同选择“《诗》亡而后《春秋》作”一语作为讨论的起点,展开一系列貌异实同的讨论。此外,清初学者为弥补过分强调记载历史事件而遭损的诗歌美学特征,开始重视诗歌叙事上的“比兴”策略。这和王夫之强调比兴实有异曲同工之妙,可惜未曾造成影响。
清初以后,“诗史”概念的发展一直受到宋明以来各种“诗史”说的左右,如笼罩在“以诗证史”风气下的“诗史”说,以及吴瞻泰的重视诗法和王懋竑的重视叙事。但作者认为,清初以后,“诗史”说也有大的突破,即在清初之后逐渐开始重视“比兴”并形成一种解释诗歌的独特传统,最后到陈沆那里,发展出一套以“比兴”来解释“诗史”的理论。至于晚清朱庭珍的言论,可看作清人参与明代“诗史”争辩的有趣现象。
张晖还总结了“诗史”说的重要内涵和理论意义,并进一步反思“诗史“观念与中国诗歌抒情传统之间的关系。作者认为,以《诗经》《楚辞》为基准的中国诗歌抒情传统,使得诗人在创作时,往往将个人的情感和家国的记忆交杂在一起。陈世骧以来建构起来的抒情传统论述,一般只到唐代为止。而唐以后发展起来的“诗史”说,正可以作为抒情传统论述的延续。“诗史”说在保持诗歌抒情本质的前提下,充分满足了诗歌记载外部世界的要求。这一点无疑补充了抒情传统建构中的不足。但同时“诗史”说也并没有完全笼罩在抒情传统之下。在它的发展历史中,曾不断地出现强调诗歌忠实记录外在世界的声音。因为这种思路与中国诗歌的抒情传统几乎完全背离,所以最终没有充分发展起来。这也可见到抒情传统的无比强大。
值得注意的是,张晖此书有着鲜明的理论意识。首先该书特别擅长于细致的理论分析。如讨论明代“诗史”概念的发展时,作者总结说,和唐宋纷杂的“诗史”说比起来,明代复古诗论相对集中地关心一个问题:即诗歌如何记载时事。他们对这个问题的处理,一开始就从诗歌的叙事问题入手。早期复古诗论不断强调诗歌通过意象而达到的高妙的文学境界而藐视叙事功能。到中后期,复古诗论处理“诗史”问题时,他们面临的困难就是要不断寻找各种方式来解决诗歌因为记载时事而产生的有损诗歌文学性和背离诗歌文体本质的尴尬。如杨慎、王世贞、许学夷之“诗史”说便可作如是观。书中进一步指出,复古诗论在大量讨论诸如“诗歌如何记载时事”的时候已经默认“诗史”的内涵,主要是指诗歌可以/应该记载时事。但他们的态度无疑不是简单地强调诗歌记载时事,而是站在诗歌这一边,来呼吁诗歌应保持自身特殊的美感。宋代“诗史”说发展出来的重视文学性的倾向在明代复古诗论那里得到了进一步地强调和阐发。他们甚至不愿意看到诗歌和史书之间产生什么关联,这一想法建立在他们严格“辩体”的基础之上。复古诗论的辩体愈精细,反对“诗史”说的倾向就愈清晰。到最后,他们想要强调和企图达到的,似乎是诗歌在记载时事上应有其一套完全不同于历史的记载方式。
其次,该书擅长理论的宏观把握。作者指出虽然“诗史”概念的内涵在历史上多达十几种,但历代“诗史”说其最为核心的内涵,可以概括为强调诗歌对现实生活的记录和描写。从孟綮《本事诗》强调杜甫流离陇蜀时记载所见所闻的诗歌开始,“诗史”说就不断强调诗歌对于外在现实世界的记录和描写。宋代的“诗史”说虽然繁杂,但无论是《新唐书》所说杜诗中“善陈时事的律诗”,还是其他的论述,强调杜诗的实录、史笔、知人论世、叙事等,实际上都指向同一个基本的文学理念,即诗歌的内容须对外在现实世界加以记录。明代复古诗论中的大量论争以及清代王夫之、钱谦益、施闰章、陈沆等人的论述,也都在不违背此一理念的情况下展开。可以说,诗歌记载现实生活的“诗史”内涵,到明代以后就基本稳定了下来,成为一种公认的诗歌创作理念。简言之,强调诗歌记载现实生活的“诗史”说,从晚唐以后,逐渐成为中国传统诗学中一贯要求诗歌描写现实、反映现实、记载现实的一种具有代表性的理论述求。
较之汉代《毛诗序》、中唐元白新乐府运动等理论,“诗史”说在对于诗歌如何记载现实生活的问题上,无疑概括得更为简洁与凝练。“诗史”说不但继续强化了诗歌对现实模仿的创作倾向,而且它的众多内涵,从各个方面、诸多层次给了这种创作倾向以具体而微的指导、说明。诗歌记载现实的观念和创作倾向,正是由于“诗史”说的推波助澜,从宋代以后逐渐得以深入人心。
更加值得学界关注的是,张晖不仅希望通过《诗史》一书的撰写来弄清楚“诗史”一词本身的内涵、外延及其相关理论意义,而且他希望通过讨“诗史”来进一步回答两个理论问题:一是抒情传统的问题;二是如何理解“诗史互证”这种学术方法。
关于第一个问题,作者指出历代的“诗史”论述尤其重视诗歌中“情”的作用。《本事诗》一书就强调“情”,到了明代,这种倾向更为明显。如王世贞认为,赋是用来言“情”的。许学夷则认为,“诗史”要“述情事为快”,将“情”和“事”并列。王夫之提倡“情景交融”“情景事合一”,对“情”尤为重视。可以说他们“诗史”说的重点,并不在于诗歌是否反映现实,而是在如何反映现实的基础上,通过强调比兴、美刺等创作手法,保持诗歌抒情的美学特征。这部分“诗史”说,实际上契合了陈世骧、高友工等人所说的中国诗歌的抒情传统。
抒情传统虽然使得“诗史”说不断地反省和增加诗歌抒情的部分,但诗歌反映现实的观念非常强大,使得“诗史”说也慢慢地开展出一些抒情传统所无法笼罩的内容,这就是延续白居易为代表的诗歌忠实记录外在世界的观念。这个观念在宋代“诗史”说中已经得到讨论到清初发展到极至。诗歌由此成为历史的史料,而写作诗歌就是为了保存历史。也就是说到清初的时候,传统诗学中强调作品对于外部世界忠实的模仿,很有可能突破抒情传统,形成另外一套类似于西方诗学中的模仿理论。与此同时,另一条发展线索也表明,从宋代苏辙开始,经过明代何良俊直至清代的王懋竑,均对元白诗歌的叙事有所批评,可以看到诗论家对于诗歌忠实记载现实有着很多的不满。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认为元白的诗歌缺失了诗歌本身的美感。这种模仿理论和抒情传统的冲突,直到清代才得以解决。清代大量的诗歌笺注者利用以诗证史的方法来阅读诗歌,开始重新重视诗歌的文体特征,强调诗人通过比兴、美刺来委婉地传达对现实重大事件的看法,从而将强调模仿的“诗史”说重新纳入抒情传统之下。
这就进入了第二个问题的讨论。书中集中探讨了清代学人如何利用“诗史”说和“比兴”来笺释李商隐诗的情况。张晖认为,清初诗学开始以“比兴”和“诗史”两个观念为背景进行诠释诗歌的活动。他们调动诗歌的“比兴”传统,从诗歌中挖掘微言大义来坐实诗歌的创作年代、本事等历史层面的东西,以期达到“知人论世”的目的。这套方法经过几代学者的操作,达到成熟的地步,涵盖了我们所熟悉的许多著名注本。杜诗方面如钱谦益《钱注杜诗》、朱鹤龄辑注《杜工部诗集》、仇兆鳌《杜诗详注》、浦起龙《读杜心解》;李贺诗方面,如姚文燮《昌谷集注》、王琦《李长吉歌诗汇解》;李商隐诗方面,如朱鹤龄《李义山诗集》、姚培谦《李义山诗集笺注》、冯浩《玉溪生诗详注》等。
来源:《社会科学论坛》2010年第0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