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说:“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当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当是语文实践。”而作文课最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实践性,写作是个人体验很强的实践活动,就类似游泳、体操、骑自行车等运动一样,它肯定有科学的方法,但教学生写作文不能靠老师喋喋不休地讲述。我在阅卷第一天讲解评分细则时曾说:语文老师不要经常给学生讲什么写作方法,写作需要方方面面的知识,最不需要的一种知识就是写作知识。我觉得语文教师就像篮球教练一样,与其喋喋不休地为学生讲解动作要领,不如亲自作一下示范动作,教练的动作不一定比球员更精彩,但教练示范篮球动作时,目标不在打篮球上,他最擅长的不是打篮球的技术,而是其中包含的科学道理;当然,教练的动作如果太走样了,也不配做篮球教练。教学生写作文最好是通过自己的示范来给学生讲写作文的道理,甚至可以说,语文老师即使不去讲所谓的写作技巧,而是自个儿常写写范文,就像你自顾自地打篮球,只要你的动作漂亮实用,学生也会偷偷模仿的。
下面这篇小文章,是我在高考阅卷闲暇时草就的,50分钟写就840字,打在word文档时对个别词句做了一点修订。写这篇文章时脑袋里只想着示范一个“动作”,即就地取材。看多了写“合作共赢”的作文,一举例就是千年之上的文学典故“将相和”, 一写当下社会生活便成套话空话。我觉得,写篇800字的小文章,实在用不着事前如何准备材料,既然我们要谈论“规则”,就以当下考试的《山西省2014高考考场规则》为例来议论,其实是顺水推舟的事儿。监考员都向考生宣读过《考生须知》,考生都知道“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举这样的例子自然鲜活,典型恰切。既然“规则”问题“引发了观众、运动员和裁判员的激烈争论”,我这篇文章就假设为反对方,用与对方论辩的口吻来写,意在显得颇为亲切自然。
这真是:鸳鸯绣出与君看,胜似说法万千遍。
附范文:
我们都是过独木桥的山羊
羊是温顺的动物,在狼吃羊的森林法则中总扮演着被吃的角色,假如您心怀恻隐之心,让可怜的羊儿也吃点肉吧!恐怕会让羊族从此告别地球。当然,也许您说,这是自然法则,人力岂能改变?但“山羊过独木桥”这个竞赛项目的规则,是人为的,改动一下,又有何妨!规则就是被用来打破的嘛!
您这话说的确有道理,这对选手不用角力斗智的方法,而用“相互抱住,转身通过”的方法过桥,挑战了现行的规则。但这种方式在未修订规则之前,肯定是违规的。竞赛不按规则出牌,这竞赛能进行吗?不按规则出牌的选手能不出局吗?譬如四人打桥牌,偏有一人用华牌的规则来玩,能玩吗?这不用脑袋想,用脚后跟想想也不可能。
我们都是山羊,年年争过高考这座“独木桥”,年年岁岁桥相似,岁岁年年羊不同;然而过“桥”就要遵守“桥规”,这就是监考老师一再给我们强调的《考生须知》。您只有知道这些规则,并严格按照这些规则参加高考竞赛,才有可能挤过、冲过这座“独木桥”。
当然,也有考生不想按规则来竞技,也采取相互抱团,合作共赢的方式闯这座“独木桥”。这就催生了种种的作弊手段,由此又制造出种种高科技的作弊工具,连高鼻子蓝眼睛的英国人都惊呼:中国考生作弊的工具堪比007。这种考生与商人的“合作”,即使侥幸“双赢”,那是对高考“公平、公正”的竞赛规则的严重挑战。这样的突破规则,您赞成吗?
行了,主张合作共赢的同学;您就不要再强词夺理了,把谬误装扮成真理的样子,就像是在茅坑里洒香水,蒙得了眼睛蒙不了鼻子。
今天我们坐在考场上,写这篇作文,也得按照规则来写。这规则就是语文老师一再强调的“新材料作文”。您的立意能超出材料的范围吗?材料要您说羊您偏要谈牛,材料要您写花您偏要论草,什么结果您一定会知道;阅卷老师是按照“评分细则”来打分的,您要明白:没有规则,也就没有自由。
竞技规则也好,高考规则也罢,都是人制定的,确实可以挑战,确实可以突破,因为人制定的东西就不可能尽善尽美,但在未修订规则之前,还是要按照规则办事,第一个突破规则的山羊估摸没有嫩草可吃。您说是这个理吗?

